學院飲食服務中心主任(副主任)崗位職責
1、在總公司總經理的領導和總公司分管領導的指導下,主持飲食服務中心的全面工作。
2、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黨紀國法,校規校紀,總公司的規章和中心的各項制度,模范執行學校、總公司中心的各項工作決議,積極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3、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樹立“三服務、兩育人”的宗旨,愛崗敬業,廉潔奉公,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師生生活提供熱情、周到、文明、及時的服務。
4、認真了解全國及其他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動態情況,學習和借鑒先進經驗,掌握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方案的精神實質,充分運用學校與總公司給予的政策,使飲食服務工作的改革健康穩定的向縱深發展。
5、學習和鉆研經營管理知識,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不斷深化高?;锸彻芾頇C制和運行機制的改革。建章立制,完善機制。建立“分工明確、簡能高效、上下齊心、互相協作”的運行機構,制訂“切實可行、便于操作、系統規范、科學高效”的管理制度。
6、關心職工生活,加強對職工的教育與培訓,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職工的素質與能力。了解職工的思想、生活狀況,引導職工轉變觀念,努力工作,為改革作奉獻;對職工的業務技能、生產安全等方面的知識進行培訓,鼓勵職工積極參與“比學習、比技術、比作風、比奉獻”的活動,建立一支政治可靠、作風優良、勤奮工作、樂于奉獻的高素質的職工隊伍。
7、善于發現并使用人才。充分發揮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的中堅作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帶領和培養出一批“負責可靠、精明強干、勤奮高效、廉潔奉公”的干部隊伍和管理隊伍。
8、不斷開拓經營業務,根據消費者需求及有關實際情況的變化,合理調整經營布局和產品結構,抓好成本核算,管好采購、保管、維修、制作、銷售各個環節的物資及其有效利用,做好固定資產的添置維護與管理工作,充分節約水、電、煤、氣等各種能源,杜絕一切不合理開支,努力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營業利潤,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豐收。
9、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餐飲業管理辦法》和“衛生五四制”,抓好飲食衛生工作,對員工進行水電、食品、環境、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與生產知識的培訓和教育,經常檢查督促各食堂、各部門的安全、衛生工作,布置落實好防火、防盜、防毒的各種安全防范措施,杜*物中毒和各類安全、衛生事故的發生。
10、建立“優崗優酬、多勞多德、按效核算,相對平衡”的分配機制和“嚴明實用、科學規范、具體細致、量化管理”的考評體系,根據組織考評、消費者考評和職工考評等多種形式的考評結果和各部門的效益情況,結合中心的分配制度兌現職工的待遇,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11、掌握校拔伙食費和經營創收的情況,審核中心內部賬目和成本核算報表,健全規范財務支出手續及報帳手續,審核總公司的財務報表,查詢并弄清總公司財務報表與中心內部帳目可能出現的不一致的情況,做到整個中心的收入、支出心中有數。
12、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討工作重點難點,做好工作計劃和總結。經常征求并聽取師生員工對伙食工作的意見,及時向總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見與建議,爭取學校、總公司對食堂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不斷改善食堂環境和工作面貌。
13、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分管中心的某一方面的工作,積極主動的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主任不在崗時代為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
14、帶領職工努力工作,圓滿完成總公司下達的目標任務,確保固定資產投入、大型維修支出的折舊和中心的發展資金。
15、受聘人在任期內若不能或不認真履行以上職責,工作出現差錯,或給集體造成損失,影響集體榮譽,聘任人有權予以轉聘或解聘并由受聘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篇2:客戶服務中心經理職責
客戶服務中心經理職責
1)在物業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主持住宅項目的全面工作。
2)負責客戶服務中心經營管理及日常費用支出的審核,有效控制管理處費用開支,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
3)對客戶服務中心的整體服務質量、安全、治安、消防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根據國家、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制訂客戶服務中心的管理制度。
5)負責管理處有關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相關供方的評估和控制。
6)負責客戶服務中心發生的服務過程不合格和服務質量不合格的處理及糾正措施、預防措施的實施和跟蹤。
7)負責審核客戶服務中心年、月度培訓計劃,指導、監督,組織實施各項培訓工作,確保培訓工作實施的有效性。
8)負責對客戶服務中心人員工作績效進行考核。
9)負責組織與業主(住戶)的溝通工作,及時解決業主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議。協助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認真貫徹執行業主大會形成的決議、決定。
篇3:物業服務中心財務出納崗位職責
物業服務中心財務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服務中心/管理處《行政管理守則》各項管理服務制度和程序。
二、協助服務中心/管理處主任和財務主管完成服務中心/管理處的各項財務工作計劃。
三、負責服務中心/管理處發票、收據的領用、保管工作。
四、負責服務中心/管理處現金、銀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記帳和結算等工作。
五、根據服務中心/管理處收費情況及時打出收費單,委托銀行進行劃帳,負責向未劃帳業主催繳各類管理費、水費等費用。按規定向業主開具收費發票、收據。
六、按財務規定做好現金、銀行、收付款憑證、現金、銀行日記帳,定期核對,做到帳目清晰、手續完備、臺帳相符、日清月結、準確無誤。
七、負責每日現金收付工作。
八、嚴格執行用款制度,明確用款權限,不挪用或私自借支公款。
九、做好服務中心/管理處管理收繳記錄和臺帳。
十、熟悉小區各單元戶數及其面積,以及各項收費標準和計算方法,做好向小區業主的收費解釋工作。
十一、協助會計做好與財政稅務部門的聯絡。
十二、協助財務主管做好服務中心/管理處的年度財務審計工作。
十三、每月向服務中心/管理處主任提供月度員工工資(獎金)發放情況。
十四、每月及時向財務主管提供財務報表資料數據。
十五、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