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的職責
交通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港務局、中央管理的交通企業、部直屬單位交通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組成部分。按照所確定的鑒定范圍,具體組織實施本地區、部門交通行業特有工種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其職責是:
一、執行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和所屬省(自治區、直轄市)、 港務局、中央管理的交通企業、部直屬單位交通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
二、負責受理鑒定對象的申請,審核申請條件;
三、編制鑒定計劃,上報所屬交通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四、負責組織考評員評判鑒定工作,并將評判結果如實上報所屬交通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經審核后按規定公布;
五、參與職業技能的鑒定標準、考核規范、以及試題的制定等編寫修改工作;
六、承擔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和所屬交通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所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各項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七、負責所屬交通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所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職業技能鑒定考務人員職責
省職業技能鑒定考務人員職責
一、制作并懸掛(張貼)考場路標、示意圖、考試科目與考試時間安排表、考試規章及有關警示語、宣傳口號。
二、按規定貼考場號、考位號、答辯室和侯考室標識。
三、按有關要求做好考場和考試設施、設備的準備工作。
四、于鑒定(考試)前四十分鐘,打開考點、考場(答辯室、侯考室)的門。
五、負責監考和考務人員胸卡的發放與回收工作。
六、按照保密規定接收、保管、分發、傳送密封完好的試卷。
七、準時發出鑒定(考試)開始和結束信號。
八、保障和操作影音播放設備按時、正常地運行。
九、維持考點秩序,及時制止、處理影響鑒定(考試)順利進行的行為。
十、保持考場衛生、清潔,保證飲用水的供應。
十一、為考生和執考人員提供及時、常規的醫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