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科調劑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應對處方內容、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能調配。
2.配方時有關處方事項,應遵照“處方制度”的規定執行。
3.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師聯系更正后再行調配。
4.配方時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所規定的操作規程,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5.散劑及膠囊劑的重量差異限度及檢查方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6.含有毒藥、限劇藥及麻醉藥的處方調配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管理麻醉藥品的規定辦理。
7.配方時必須使用符合藥用規格的原料及輔料,遇有發生變質現象或標簽模糊的藥品,需詢問清楚或鑒定合格后方可調配。
8.中藥方劑需先煎、后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藥物,必須單包注明;對需臨時炮炙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9.處方調配應經嚴格核對后方可發出,調劑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時,處方配好應經另一人核對,或由發藥人核對,對劑型、色、嗅味等進行檢查,在可能情況下,做快速分析。處方調配人及核對檢查人,均須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10.投藥瓶的容量要準確,瓶及瓶塞要干凈,包裝要結實、清潔、美觀。
11.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淀的液體方劑,必須注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注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12.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13.急診處方必須隨到隨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發。
14.調劑室內儲藥瓶補充藥品時,必須細心核對。
15.調劑臺及儲藥瓶等應保持清潔,并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凈,放回原處。
16.其他人員非公不得進入調劑室。
篇2:醫院藥劑科安全保衛和衛生管理制度
人民醫院藥劑科安全保衛和衛生管理制度
一、藥劑科安全保衛制度
1、嚴格遵守治安保衛規則,提高安全防范意識,自覺做到遵紀守法。
2、完善值班制度,下班前應指定責任人檢查水、電燈、電腦、空調、門、窗是否關好、鎖好。經常檢查水、電、防火、防盜等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消除隱患。如有意外,立即報告有關部門,迅速處理解決。
3、重視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安全保衛值班。工作人員要盡職盡責,堅守崗位,防止被盜和財產流失,貴重儀器設備要有專人保管。
4、購入危險品直接送入危險品庫,并嚴格控制庫存。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管理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做到帳物相符。
5、切實作好消防安全,工作場所不準吸煙。
6、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藥劑科各工作場所。
7、藥房24小時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或藥劑科主任。
二、藥劑科衛生管理制度
1、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明亮,藥品分類擺放,物品堆放整齊,保持清潔衛生。
2、衛生實行包干,責任到人,并遵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每日指派專人收集垃圾、擦拭地面、工作臺面及椅柜,定時擦洗門窗、水池及其它設施,每月對墻面、頂棚、照明及其它附屬裝置除塵,保持工作區整齊清潔。
4、庫房內有"五防"措施,庫區物品須放在規定區域,不得任意擺放。
5、個人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勤理發等。
6、工作場所內禁放私人物品、抽煙或吃零食。
7、強化衛生意識,創造舒適、整潔的環境。
篇3:人民醫院藥劑科工作管理制度
人民醫院藥劑科工作管理制度
一、全科工作人員確立"藥品質量第一"、"一切為了病人"的思想,把好質量關、安全關,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二、嚴格遵守醫院和科室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醫院和科室組織的學習和活動,認真完成醫院及科室交給的任務。
三、樹立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的工作作風和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和熟練的技術操作,并不斷地學習新業務,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四、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團結協作,小組人員服從組長安排,全科人員服從科主任安排。
五、各級專業技術人員各司其職,上級藥師對下級藥師有傳、幫、帶責任。
六、加強安全責任意識,上下班時認真查看水、電、門、窗。
七、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藥劑工作場所,工作場所嚴禁吸煙、會客。如有特殊需要須經藥房人員同意方能進入。酒后不得進入藥房,更不得進行配方發藥。
八、服務態度良好,嚴禁與患者發生爭吵。
九、上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隨意脫崗。
十、工作環境做到整潔、衛生,禁止高聲喧嘩,藥品擺放有序,做到近效期先出、先用。
十一、藥品的收、發、領、配認真提寫、仔細核對,盡量杜絕差錯,特殊管理藥品嚴格按要求執行,發出藥品嚴禁無故調換。
十二、按時做好盤點工作,認真填報各類報表,做好交接班工作。
十三、積極配合臨床開展工作,配合科室做好帶教、科研、藥物咨詢、藥訊宣傳等工作。
十四、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市人民醫院藥劑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對身體健康不符合要求的必須調離藥劑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