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財務處復核崗崗位職責:
一、認真學習和掌握黨和國家的各項財經政策,財政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對不符合財務制度和違反財經紀律的結算報銷,有權拒付。
二、熟悉各會計科目的核算范圍和核算內容及科目之間的對應關系,對不能規范使用會計科目的會計憑證進行糾正。
三、嚴格審查各種收支憑證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準確,對不符合規定及手續不完備的憑證,退回經辦人員補辦手續。
四、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對發票的日期、臺頭、稅率、品名、數量、原價、金額逐項審核。將原始憑證和編制會計憑證的金額核對,然后根據編制的會計憑證的日期、編號、順序排列,檢查會計憑證是否有跳號、丟號、重號現象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五、為使當日發生的經濟業務當日清,保證記賬單號的連貫性,復核人員隨時與出納人員、報賬人員聯系,做到有款即付,對已做完的記賬憑單,沒有款時暫不要傳遞下去。
六、熟悉各賬戶的核算內容和標準,隨時掌握年度經費和學院各部門的經費包干指標動態,防止超計劃、超預算使用經費。
七、要熟悉各院、處主管財務領導的姓名和筆跡,堅持“一支筆”審批原則,對多人審批的單位要提出建議和要求,嚴格進行歸口管理。
八、負責往來款項的催收、清理工作。
九、除上述工作外,還應服從處、科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2:放款中心復核檢查崗工作職責
放款中心復核檢查崗工作職責
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對授信業務文件完整性、有效性和對額度使用控制、抵(質)押權利憑證及保管手續等復核工作。具體:
(1)對法律審查崗和放款操作崗“審查意見表”及有關放款憑證進行核對;
(2)對授信項下原始契據(包括各種合同原始正本、抵(質)押物權利憑證、保險單正本和發票、放款原始單據等)完整、有效性進行復審;
(3)對是否滿足授信條件使用授信額度和授信額度的使用和控制,以及對授信管理部門或審批中心輸入的授信額度進行復核;
(4)負責對全行授信客戶授信額度使用情況的監控管理;
(5)對放款業務的抵(質)押權利憑證入庫保管手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