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抗菌藥物合理應用原則
一、嚴格掌握抗菌藥物應用的適應癥,對于細菌、真菌、放線菌、支原體、衣原體、立克次體、螺旋體等引起的感染都可以選用抗菌藥物治療。但對于單純性病毒感染及發熱原因不明(除高度懷疑上述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感染外)的病人,一般不宜選用抗菌藥物治療。
在臨床確定適應癥的基礎上,首先預測致病微生物的種類,根據經驗選藥。但要執行先送標本培養,后用抗菌藥物的原則,努力盡早采集各種標本,鑒定致病菌和進行藥物敏感試驗,盡早根據藥敏試驗結果選擇最敏感的藥物。
二、抗菌藥物聯合應用和預防應用:抗菌藥物聯合應用主要適用于單一藥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性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需聯合用藥的嚴重感染(如穿孔性腹膜炎、細菌性心內膜炎等)。聯合用藥應選擇有協同或相加作用的組合,多數病人同時進行二聯用藥,一般不用三聯或三聯以上用藥,以適當減少各藥的劑量,減輕不良反應。
抗菌藥物預防應用要有明確的目的,必須在充分權衡感染發生的可能性、藥物預防效果、耐藥性產生、不良反應等因素基礎上決定。外科手術和介入性檢查治療不應常規應用抗菌藥物預防感染,應根據病人體質、手術大小、時間長短及切口類型等確定是否預防用藥。術后應嚴格觀察病人的體溫、血象及切口情況,確定有無手術部位感染(SSI),是否給予抗菌藥物治療。一般在無菌條件下作胸、腹、腦脊髓膜、心包、關節等漿膜腔穿刺時,不應常規應用抗菌藥物。
圍手術期預防應用抗菌藥物是有嚴格指征的。一類切口,原則上不予預防用藥,對出現感染的可能性大時可以選擇應用。預防應用的方法是:①手術前在麻醉誘導期或手術前30-60分鐘給予一次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證在手術中血液及組織內有足夠的血藥濃度。②手術時間超過4-6小時或超過已給予的抗菌藥物的半衰期的,應在手術中再給予一次足量的抗菌藥物,以維持血中及手術部位有足夠的血藥濃度。③手術后回病房或ICU后應再給一劑足量抗菌藥物。也有人主張分次給藥,但最多不超過48小時。
三、抗菌藥物給藥方案的制定和調整原則:抗菌藥物給藥方案(包括種類、劑型、劑量、途徑、間隔時間、配伍等)應根據各類抗菌藥物抗菌譜、抗菌活性、藥代動力學、藥效學特點、細菌耐藥情況、不良反應及價格等因素綜合考慮,并要根據病人的生理特點(如高齡、小兒、孕乳婦等)、病理特點(如肝腎功能損害、過敏體質等)、感染部位等具體情況制定經驗性給藥方案;有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的,則調整個體化給藥方案,既要有效地治療和控制感染,又要防止宿主體內菌群失衡、毒副反應。
對于輕中度感染,如選用口服藥物有效,盡量不用注射劑;靜脈用藥一般用點滴法,必要時可在莫菲氏管中給藥,但不宜靜脈滴注;應嚴格按照規定做抗生素皮試,皮試陰性亦不能完全保證用藥時無過敏反應,用藥過程中仍需嚴密觀察,以便及時發現過敏反應及其他不良反應,采取相應措施,保證用藥安全。更換藥品要慎重,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在三日以上無效時方可考慮。
四、加強抗菌藥物實驗室監測:對于嚴重、特殊的感染病人,必須及時送標本作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以供臨床用藥考慮。
藥事委員會和醫院感染管理科要為臨床提供實驗室監測資料,參與臨床嚴重、疑難感染病例會診及與臨床醫師共同討論抗菌藥物個體化給藥方案。檢驗科定期(如每半年一次)向全院發布全院致病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監測結果和分析意見。
五、加強抗菌藥物應用的宏觀調控和管理:醫院藥事委員會定期討論本院抗菌藥物應用品種,選擇療效可靠、不良反應小、相對價廉的藥物作為常規應用品種;暫?;蛱蕴R床應用無效或已產生嚴重耐藥性的藥物;臨床科室對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藥物除要及時報告外,還要與生產單位聯系,追查原因;對國內外新藥,包括藥廠無償贈送作臨床試驗的藥物.由藥劑科和臨床科室提出,經院藥事委員會批準,方可進入臨床,列入醫院用藥范圍,并要有計劃地進行臨床再評價;藥劑科要保證藥品供應,方便臨床;臨床科室不得擅自把抗菌藥物讓病人自購,給病人應用。藥事委員會對全院各級人員進行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的教育和培訓,定期舉辦抗感染藥物研討會,通過舉辦講座、辦學習班、新藥介紹等形式普及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知識,并不斷更新相關知識,不斷提高全院抗菌藥物治療水平。
六、對各級醫師、護士、藥師、醫技和管理人員的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管理應提出具體要求:
?。ㄒ唬└骷夅t師、護士、藥師、醫技和管理人員對日新月異的抗菌藥物的知識、理論和技術都有一個適應形勢、更新知識、提高認識,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的宗旨。
?。ǘ└骷夅t師應掌握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的各種理論和知識,根據藥代動力學、藥效學和藥物經濟學,以及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結果,嚴格掌握適應癥,合理選用抗菌藥物。
?。ㄈ┳o士應了解各種抗菌藥物的藥理作用、抗菌譜和抗菌活性,以及配制要求,準確執行醫囑,并觀察病人用藥后的反應;積極主動配合醫師做好各種細菌培養標本的留取和送檢工作,提醒醫師在給抗菌藥物前,原則上都應送標本細菌培養。
?。ㄋ模┧幏繎⒖咕幬锕芾淼囊幷轮贫?,各級藥師要認真貫徹落實;定期向臨床醫務人員提供有關抗菌藥物的信息。
?。ㄎ澹┕芾砺毮懿块T與醫技科室要定期公布臨床標本分離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藥敏試驗結果,以供臨床選藥參考。對各級醫、護、藥、技、管人員進行管理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必須掌握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的原則。
1、嚴格掌握抗菌藥物應用的適應癥??咕幬镆欢ㄒ迷谥委熀涂刂萍毦腥旧?,病毒感染一般不使用抗菌藥物。
2、對發熱原因待查,且無可疑細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菌藥物。對病情嚴重或細菌感染不能排除者,可針對性
地選用抗菌藥物。
3、正確把握圍手術期預防應用抗菌藥物的適應癥和療程。
4、提高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的送檢率和陽性率。力爭在應用抗菌藥物前留取臨床標本。
5、聯合應用抗菌藥物,應嚴格掌握臨床指征。
6、嚴格掌握抗菌藥物的局部用藥。
7、嚴格掌握抗菌藥物的預防用藥。
8、強調綜合治療,提高機體免疫力。不要過分依賴抗菌藥物。
9、嚴格執行消毒、滅菌和隔離制度,針對醫院感染的危險因素,采取預防措施,才能降低醫院感染的發生率,才符合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
篇2:X市人民醫院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管理制度
某市人民醫院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管理制度
按照“浙江省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指導方案(試行)”,進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水平,結合本院實際,特作以下規定:
一、抗菌藥物使用基本原則
1、抗菌藥物是指具有殺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應用(個別也可局部應用)的各種抗生素以及喹諾酮類、磺胺類、硝基咪唑類、硝基呋喃類等化學合成藥??咕幬镉糜诩毦?、衣原體、支原體、立克次體、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則上不用抗菌藥物。
2、力爭在使用抗菌藥物治療前,正確采集標本,及時送病原學檢查及藥敏試驗,以期獲得用藥的科學依據。未獲結果前或病情不允許耽擱的情況下,可根據臨床診斷針對最可能的病原菌,進行經驗治療。一旦獲得感染病原培養結果,則應根據該病原菌的固有耐藥性與獲得性耐藥特點以及藥敏試驗結果、臨床用藥效果等調整用藥方案,進行目標治療。
3、感染性疾病的經驗治療直接關系到患者的治療效果與預后,因此十分重要,須認真對待。在經驗治療前應盡快判斷感染性質,對輕型的社區獲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選用一般抗菌藥物。對醫院感染或嚴重感染、難治性感染應根據臨床表現及感染部位,推測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藥狀況,選用覆蓋面廣、抗菌活性強及安全性好的殺菌劑,可以聯合用藥。對導致臟器功能不全、危及生命的感染所應用的抗菌藥物應覆蓋可能的致病菌。
4、培養與藥敏試驗結果必須結合臨床表現評價其意義。根據臨床用藥效果,盡快確定致病菌及其耐藥狀況,以便有針對性地選用作用強的敏感抗菌藥。無感染表現的陽性培養結果一般無臨床意義,應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寄殖菌的可能。
5、臨床醫生在使用抗菌藥物時,應嚴格掌握抗菌藥物的適應性、毒負反應和給藥劑量、用法,制訂個體化的方案。限制無指征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選用藥物應以同療效藥物中的窄譜、價廉的藥物為先。力求選用對病原菌作用強,在感染部位濃度高的品種,此外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呕颊叩募膊顩r:疾病、病情嚴重程度、機體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狀態等。
?、扑幬锏挠行裕喊咕幬锏目咕V,抗菌活性、藥代動力學特點(吸收、分布、代謝與排泄,如半衰期、血藥濃度、組織濃度、細胞內濃度等),藥效學特點及不良反應等。
?、潜镜貐^、醫療機構、病區細菌耐藥狀況:選用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藥物。
?、冉o藥途徑:應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及藥代動力學特點決定給藥途徑,輕癥感染盡量選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劑。
?、捎卸喾N藥物可供選用時,應以窄譜、不良反應少、價廉者優先。
?、势渌核幬锏南嗷プ饔?、供應等。
6、抗菌藥物的更換:一般感染患者用藥72小時(重癥感染48小時)后,可根據臨床反應或臨床微生物檢查結果,決定是否需要更換所用抗菌藥物。
7、療程:一般感染待癥狀、體征及實驗室檢查明顯好轉或恢復正常后再繼續用藥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療程執行。
8、抗菌藥物治療的同時不可忽視必要的綜合治療,不過分依賴抗菌藥物。
9、盡量避免皮膚粘膜局部用藥,以防對臨床常用藥物耐藥的菌株產生。若局部感染較輕,或感染較重但全身用藥在局部感染灶難以達到有效濃度時,可考慮局部選用如下外用制劑:呋喃西林、新霉素、桿菌肽、磺胺嘧啶銀、莫匹羅星、磺胺醋酰鈉等。不允許擅自將全身用制劑在局部使用,包括抗菌藥物的呼吸道吸入給藥。
10、加強對抗菌藥物使用中的不良反應監測,及時發現不良反應并妥善處置,認真執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療程中對已知或發生率高的不良反應進行臨床監測,并采取必要的防止措施。必須使用某些不良反應明顯的抗菌藥物時,尤其是老年、嬰幼兒及腎功能減退等患者應進行治療藥物濃度監測,提高用藥的安全性和療效。對較長時間使用抗菌藥物的患者,要嚴密監測菌群失調、二重感染,特別是深部真菌感染。
11、對病情復雜的難治性感染病例,應組織科內或院內專業人員進行會診,制定給藥方案,提高治療效果。指定抗菌藥物治療方案時應注意藥物的成本-效果比。
二、抗菌藥物使用管理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咨詢小組”,由主管院長、醫務部、院感科、臨床抗感染專家、藥劑科、細菌室等組成。
2、制訂和實行抗菌藥物分線管理和審批制度,執行情況必須在病程記錄上體現。
3、門診處方抗菌藥以單用為主,原則上不超過三天量,最多不超過7天,嚴格控制聯用,三聯用藥原則上禁用(抗結核藥物除外)。
4、醫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統計和分析全院抗菌藥物使用率等,以便隨時掌握異?,F象;并會同檢驗科每季定期公布全院常見病原菌分布及耐藥情況。
5、按衛生部臨檢要求做微生物的培養、分離、鑒定及藥敏工作,并開展耐藥菌監測。
6、提倡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采集標本作病原學檢查,做到有樣必采,住院病人有樣可采送檢率必須達到60%以上。
7、藥房建立各種抗菌藥物的出入及消耗登記制度。
三、抗菌藥物分線管理
1、抗菌藥物分三線管理,第一線藥物抗菌譜相對較窄、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小,價格低廉;第二線藥物抗菌譜較廣、療效好,但不良反應較明顯或價格較貴;第三線藥物療效獨特但毒性較大、價格昂貴、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藥物以及發生耐藥后果嚴重的品種。
2、限制無指征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手術患者須遵循圍手術期用藥原則。
3、根據本院情況,建立抗生素分級管理制度,根據病情應用抗生素時,提倡應用第一線藥物,控制第二線藥物,嚴格控制第三線藥物的使用。二線藥物的使用需主治醫師或醫療組長同意,三線藥物的使用需科主任或醫務管理處批準同意。
篇3:人民醫院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管理制度
人民醫院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院抗菌藥物的管理,保證抗菌藥物的合理應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咨詢小組",由主管院長、醫務部、院感科、臨床抗感染專家、藥劑科、檢驗科等組成。
2、制訂和實行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和審批制度,執行情況必須在病程記錄上體現。
3、嚴格限制無指征的抗菌藥物使用,對于非感染性疾病、病毒性感染和發熱原因不明者,不要輕易應用抗菌藥;同時要嚴格控制或盡量避免抗菌藥物的預防應用和局部應用,預防用藥僅適用于外科圍手術期及符合預防用藥指征的非手術病人,局部應用只有在全身用藥局部感染灶難以達到有效濃度時才予以考慮。
4、在保證抗菌藥物有效、安全、合理、經濟使用的基礎上,門診醫生以使用非限制級抗菌藥物為主,盡量避免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的使用。門診處方抗菌藥以單用為主,原則上不超過三天量,最多不超過7天,嚴格控制聯用,三聯用藥原則上禁用(抗結核藥物除外)。
5、臨床醫生在使用抗菌藥物時要遵循"有效、安全、合理、經濟"的原則,確立診斷,在抗菌藥物進入人體以前力求采好標本,進行病原學檢查和藥敏試驗,做到有樣必采,住院病人有樣可采送檢率必須達到60%以上。根據抗菌藥物的藥理學和藥動學特點,選擇有效藥物和合適的給藥方法。
6、培養與藥敏試驗結果還須結合臨床表現評價其意義。應排除污染菌、正確菌群和寄殖菌所致的陽性培養結果。
7、經驗性使用抗菌藥物時,必須參照本院的細菌分布狀況及其耐藥性情況,合理選用抗菌藥物。
8、選擇抗菌藥物時,應做到:能用窄譜的,就不用廣譜,能用基本藥物就不用新型昂貴藥,能用單一用藥就不聯合用藥,實行抗菌藥物分線使用并有計劃地對同代藥物輪換使用。
9、對醫院感染、嚴重感染、難治性感染應根據臨床表現及感染部位,推斷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藥狀況,選用覆蓋面廣、抗菌活性強的殺菌劑并建議聯合用藥。
10、對(去甲)萬古霉素、第三、四代頭孢菌素、新型β一內酰胺類、兩性毒素B、惡唑烷酮類等及其它價格昂貴、毒性大或較易產生耐藥性的品種應嚴格審批制度,控制使用。
11、抗菌藥物的使用、停用、更改均要在病歷上詳細分析、記載。
12、抗結核藥物由??漆t生開具。
13、醫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統計和分析全院抗菌藥物使用率等,以便隨時掌握異?,F象;并會同檢驗科定期公布全院常見病原菌分布及耐藥情況。
14、醫院藥劑科應對各類抗菌藥物的使用情況進行動態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咨詢小組",咨詢小組及時進行調查和整頓。
附件:
1、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咨詢小組
2、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實施細則
3、病房抗菌藥物使用管理
4、門診科室抗菌藥物使用管理
5、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咨詢小組(見醫院相關文件)
6、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實施細則
一、抗菌藥物分級原則:
根據安全性、療效、細菌耐藥性、價格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三級,即: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與特殊使用級,具體劃分標準如下:
?。ㄒ唬┓窍拗剖褂眉壙咕幬锸侵附涢L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病原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ǘ┫拗剖褂眉壙咕幬锸侵附涢L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但與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相比較,在安全性、療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藥物,不宜作為非限制級藥物使用。
?。ㄈ┨厥馐褂眉壙咕幬锸侵妇哂幸韵虑樾沃坏目咕幬铮?/P>
1.具有明顯或者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
2.需要嚴格控制使用,避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的抗菌藥物;
3.療效、安全性方面的臨床資料較少,不優于現用藥物的抗菌藥物;
4.新上市,在適應證、療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進一步考證的抗菌藥物;
5.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
3、病房抗菌藥物使用管理
?。?)第一線藥物(非限制使用):所有臨床執業醫師可根據臨床需要,在明確診斷的前提下,選擇合理的抗菌藥物,但也要力爭采集標本,進行病原學檢查和藥敏試驗。
?。?)第二線藥物(限制使用):根據患者病情,認為需要二線藥物治療時,應該有藥敏試驗結果證實;若無,應由醫教科指定醫生或高級職稱醫師或科室主任的查房記錄,并簽名。
?。?)第三線藥物(特殊使用):根據患者病情,確實需要三線藥物治療時,使用前必須按規定提出申請,由具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三級醫生(或醫院專家小組)查房或會診同意后才能使用,三級醫生應在病程錄上簽名。三級醫生外出期間,需報醫務科,由醫務科指定相應級別的醫師會診后才能使用,并應有會診記錄。
?。?)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一線以上藥物進行治療,但若培養及藥敏證實第一線藥物有效時應盡可能改為第一線藥物。
A、感染病情嚴重者如:(a)敗血癥、膿毒血癥(Sep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癥;(b)中樞神經系統感染;(c)臟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d)感染性心內膜炎、化膿性包炎等;(e)嚴重的肺炎、骨關節感染、肝膽系統感染、蜂窩組織炎等;(f)重度燒傷、嚴重復合傷、多發傷及合并重癥感染者;(g)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B、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發生感染時,包括(a)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b)接受抗腫瘤化學療法;(c)接受大劑量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者;(d)血WBC<
1*109/L或中性粒細胞<0.5*109/L;(e)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發熱者;(f)愛滋??;(g)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h)65歲以上的老年患者。
4、門診科室抗菌藥物使用管理
?。?)第一線藥物(非限制使用):所有臨床執業醫師可根據臨床需要,在明確診斷的前提下,選擇合理的抗菌藥物,但也要力爭采集標本,進行病原學檢查和藥敏試驗。
?。?)第二線藥物(限制使用):根據患者病情,認為需要二線藥物治療時,應該有藥敏試驗結果證實,如無,應由已在醫務科審批備案的有資質的臨床執業醫生會診后,才能使用,會診醫師應簽名,如果病情確實危重,可以越權開取一天量的藥物(指抗菌藥物),但需在病歷上記載清楚。
?。?)第三線藥物或三聯以上(含三聯)抗菌藥物原則上不得使用。
?。?)門診處方抗菌藥:靜脈給藥時原則上不超過三天,對診斷不明者,靜脈給藥時原則上以一日量,對老年慢性呼吸道感染疾病患者拒絕入院者,如確需連續使用抗菌藥物,可適當延長;口服給藥時不超過7天量。
?。?)門診處方抗菌藥以單用為主,使用二聯抗菌藥物需要有藥敏試驗支持或經科主任或"門診辦"主任簽字,三聯以上(含三聯)抗菌藥物除了抗結核治療外原則上不得使用,如確需要,應由"門診辦"主任審批并簽名。
?。?)當處方中含有抗菌藥物時,必須有使用該藥物的感染性疾病診斷。
?。?)如果處方中某種抗菌藥物有規定的使用時間(如在輸液后第二天使用等),則必須仔細交代病人并在處方或病歷中注明。
?。?)上呼吸道系統感染患者如果需要使用抗菌治療,原則上要有血常規的支持,如果患者不愿意抽血化驗,應在門診病歷上簽字說明。
?。?)急診病人參照急診科管理。
?。ㄗⅲ嚎咕幬锱R床應用分級管理措施
醫務人員應遵循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基本原則,根據感染部位與嚴重程度、病原菌種類以及細菌耐藥情況、患者病理生理特點、藥物價格等因素加以綜合分析考慮,同時遵循以下有關分級管理的要求,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ㄒ唬┎煌悇e抗菌藥物的使用
原則上預防感染、治療輕度或者局部感染應當首選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中重度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敏感時,可以選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嚴格控制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使用。
1.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各級醫師均具有處方權,需按各種藥物適應證合理用藥。
2.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住院病人由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醫師開具處方或醫囑,無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醫師的科室由科室主任開具處方或醫囑。門急診病人由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醫師開具處方或醫囑。
3.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住院病人由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處方或醫囑。無正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醫師的科室由科室主任開具處方或醫囑。此外,經具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資格的醫師或藥師會診同意,或多學科疑難病例討論意見,可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急診處方須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醫師或科室主任開具,一次處方不得超過3天,必要時應請具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資格的醫師或藥師會診同意后使用。
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癥醫學科專業醫師在使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時,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要求可降低一個等級。
臨床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必須嚴格掌握適應癥,積極開展相關病原學檢查,提高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目標治療使用率,原則上用于以下各種情況:
?。?)可能危及生命的重癥感染初始經驗治療;
?。?)病原菌不明確,有混合感染可能的病情較重患者經驗治療;
?。?)免疫功能低下或基礎病較嚴重的感染患者治療;
?。?)病原檢查明確僅對該類藥敏感;
?。?)國內外權威抗感染治療指南推薦方案。
?。ǘ┨厥馐褂眉壙咕幬飼\人員確定
由具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癥醫學科、微生物檢驗科、藥學部門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藥師擔任。會診人員的認定必須按照科學和負責任態度進行,會診人員需要具有良好的專業水平和工作態度;
會診人員不宜過多,需要由各醫療機構抗菌藥物管理小組按照科學嚴謹工作方式認定,會診人員資質定期進行評審,不合格者及時停止其會診權限。
?。ㄈ┨厥馐褂眉壙咕幬飼\方式
各醫療機構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現場會診或網絡會診等方式進行,無論何種會診方式,均需要建立恰當的會診流程,會診人員做好會診記錄,對同意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患者,需要有明確證據或指征。
?。ㄋ模┰郊壥褂酶哂跈嘞薜目咕幬锏囊幎?/P>
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臨床醫師可以越級使用高于權限的抗菌藥物,處方量僅限于1天用量。越級使用抗菌藥物應當詳細記錄用藥指征,并應當于24小時內補充完成越級使用抗菌藥物的必要手續。
下列情況可越級使用抗菌藥物:
1.感染病情嚴重,具有相應級別處方權的醫師無法及時到場處方藥物;
2.患者感染治療需要,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人員無法或沒能進行會診時;
3.已有客觀證據表明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級或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敏感的感染。)
注:1.本目錄收錄153種抗菌藥物品種,主要涵蓋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中國國家處方集》、《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目錄》和《第一批浙江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補藥物目錄(試行)》(20**年版基層部分)的抗菌藥物品種,其他一些具有臨床應用價值的抗菌藥物也適當收錄;
2.本目錄所列抗菌藥物只包括全身作用的抗菌藥物(含抗真菌藥物)。不包括抗結核病藥、抗麻風病藥、抗病毒藥、抗寄生蟲藥和抗菌中成藥;也不包括局部用抗菌藥物;
3.標注"*"的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僅限于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使用。特殊情況下,其他醫療機構因個案治療需要使用此類抗菌藥物的,應采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規定,通過臨時采購程序申購使用;
4.未在本分類目錄中抗菌藥物,一般不推薦使用,確有需要使用者,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管理;
5.本目錄為20**版,根據衛生部相關管理要求將適時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