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業績合同簽訂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總體戰略的順利實施,使公司高層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對公司價值最關鍵的經營決策上,在公司創造業績至上的企業文化,以合同的方式體現被承諾的業績的嚴肅性,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業績合同簽訂范圍
公司下屬一、二開發分公司經理。
第三條 業績合同的期限
業績合同的有效期為一年。公司首批業績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設為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有效期結束前,通過新一輪設定的業績目標談判簽訂下一年的業績合同。
第四條 業績合同的效力
業績合同一旦被簽署就具有約束效力,在有效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對公司影響重大的、不可抗拒的情況時(如自然災害或外部環境的巨大改變),經雙方協商,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予以調整。
第二章 業績合同考核指標和確定原則
第五條 關鍵業績指標類別
(一)效益類:銷售收入指標、工程成本控制指標等
(二)營運類:分公司管理費用、工程質量控制、項目竣工時間、安全生產等。
第六條 關鍵業績指標權重
(一)效益類:60%;
(二)營運類:40%。
第七條 關鍵業績指標目標值確定原則
(一) 認同性原則:業績合同的初始目標應由公司總經理提出,然后經過總經理和分公司經理共同商討而最終決定。當雙方在關于目標設定無法達成一致時,總經理具有最終的決定權。
(二)公正性原則:業績合同目標必須客觀公正,具有足夠的挑戰性,綜合考察多方面的信息來確定。例如:過去業績效果、同行業公司的業績成果、公司未來發展預測、對分公司控制要求等等。
(三)嚴肅性原則:業績合同目標一經設定,原則上不再輕易改變。
第八條 業績合同簽訂步驟
(一)每年十月份,市場部根據公司下年度生產計劃,對公司整體目標進行分解,提出分公司關鍵業績指標的目標建議值;
(二)每年十一月份,分公司、財務部、預算合同部、規劃部、總工辦對市場部提出的目標建議值修正并進行反饋;
(三)每年十二月份,市場部根據分公司、財務部、預算合同部、規劃部、總工辦提出的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報公司總經理審核;
(四)每年一月上旬,公司總經理與開發分公司經理就合同條款進行面對面協商,達成共識并簽署合同;
(五)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業績合同的協商簽署工作,并負責合同備案。
第三章 業績合同過程控制
第九條 每季度跟蹤業績合同完成情況
(一)財務部、市場部每季度向分公司搜集數據,采集業績合同中量化指標的季度完成數據;
(二)財務部、市場部對搜集到的數據進行分析、統計,對分公司完成情況與分配到各季度的目標值進行比較;
(三)財務部、市場部向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通報本季度業績完成情況,表揚超額單位和鞭策未達標單位。
第十條 每季度分公司經理應向總經理匯報業績
(一)匯報時間為:一、四、七、十月上旬。
(二)匯報目的是對關鍵業績指標結果與目標進行對比,總結上一季度業績合同目標完成情況。
(三)當分公司經理實際業績低于合同目標時,分公司經理有責任向總經理遞交述職報告和下一季度如何改善業績的具體行動方案。
第十一條 業績改進計劃
總經理聽取分公司經理目標完成情況時,共同針對上季度中未達到業績標準分析原因,為分公司經理實施業績改進提供幫助,并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計劃。
第四章 業績合同考核方法
第十二條 公司采用符合我國會計準則的計算方法對分公司業績進行評估,每年一月上旬要對分公司業績合同進行考核,比較全年實際業績與全年業績合同目標差異,兩者的差異將作為分公司經理浮動薪酬與非物質性獎懲的依據。
第十三條 業績合同考核數據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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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業績合同綜合分值計算
(一)銷售收入業績分數=(銷售收入實際值/銷售收入目標值)×30
(二)工程成本業績分數=(工程成本實際值/工程成本控制目標值)×30
(三)管理費用業績分數=(管理費用實際值/管理費用目標值)×10
(四)工程質量業績分數=(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率實際值/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率目標值)×10
(五)竣工時間業績分數=(竣工時間實際值/竣工時間目標值)×10
(六)無事故發生,安全生產業績分數為10分;發生生產事故,安全生產業績分數為0分。
(七)人力資源部對以上六項關鍵業績指標分數進行計算,累加即可得到分公司經理業績合同綜合分數。
第十五條 根據業績合同綜合分數評定考核等級
(一)業績合同綜合分數100分及以上,考核結果為優;
(二)業績合同綜合分數90--99分之間,考核結果為良;
(三)業績合同綜合分數80--89分之間,考核結果為中;
(四)業績合同綜合分數70--79分之間,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
(五)業績合同綜合分數69分(包括69分)以下,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第十六條 當分公司經理在合同期內調離原職或擔任新職,則應將其在任期間的實際業績與其在任期間的合同目標進行衡量比較。
第十七條 當實際業績超過合同目標時,實際目標不會自動成為下一年度的業績目標,以確保分公司經理繼續保持良好的進取動力。
第五章 業績考核后續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 業績考核結果的反饋
總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業績考核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指出過去一年中取得的成績與不足,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改進方法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等。
第十九條 公司考核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部根據《北京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薪酬制度》薪酬計算方法,參考業績合同綜合分值計算分公司經理個人年度獎金。
第二十條 業績考核結果的保管
業績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作為下一年考核對比依據,也是工作中涉及到人事問題的依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業績合同關鍵考核指標、指標權重、指標目標值、營運類計算方法由市場部負責解釋,效益類計算方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業績合同綜合分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年*月*日起執行。
附件:北京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業績合同
甲方(合同發約人):北京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合同受約人):北京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第 * 分公司經理
為使公司20**年計劃目標落到實處,經甲乙雙方商定,同意簽訂20**年分公司經營業績合同。業績指標如下:
。。。。。。。。
甲方將依據本業績合同對乙方20**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考核,20**年實際完成數以經審計的20**年度企業財務決算為準。甲方根據乙方完成情況,按《北京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給予獎罰。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篇2:X地產業績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業績合同簽訂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總體戰略的順利實施,使公司高層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對公司價值最關鍵的經營決策上,在公司創造業績至上的企業文化,以合同的方式體現被承諾的業績的嚴肅性,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業績合同簽訂范圍
公司下屬一、二開發分公司經理。
第三條 業績合同的期限
業績合同的有效期為一年。公司首批業績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設為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有效期結束前,通過新一輪設定的業績目標談判簽訂下一年的業績合同。
第四條 業績合同的效力
業績合同一旦被簽署就具有約束效力,在有效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對公司影響重大的、不可抗拒的情況時(如自然災害或外部環境的巨大改變),經雙方協商,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予以調整。
第二章 業績合同考核指標和確定原則
第五條 關鍵業績指標類別
(一)效益類:銷售收入指標、工程成本控制指標等
(二)營運類:分公司管理費用、工程質量控制、項目竣工時間、安全生產等。
第六條 關鍵業績指標權重
(一)效益類:60%;
(二)營運類:40%。
第七條 關鍵業績指標目標值確定原則
(一) 認同性原則:業績合同的初始目標應由公司總經理提出,然后經過總經理和分公司經理共同商討而最終決定。當雙方在關于目標設定無法達成一致時,總經理具有最終的決定權。
(二)公正性原則:業績合同目標必須客觀公正,具有足夠的挑戰性,綜合考察多方面的信息來確定。例如:過去業績效果、同行業公司的業績成果、公司未來發展預測、對分公司控制要求等等。
(三)嚴肅性原則:業績合同目標一經設定,原則上不再輕易改變。
第八條 業績合同簽訂步驟
(一)每年十月份,市場部根據公司下年度生產計劃,對公司整體目標進行分解,提出分公司關鍵業績指標的目標建議值;
(二)每年十一月份,分公司、財務部、預算合同部、規劃部、總工辦對市場部提出的目標建議值修正并進行反饋;
(三)每年十二月份,市場部根據分公司、財務部、預算合同部、規劃部、總工辦提出的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報公司總經理審核;
(四)每年一月上旬,公司總經理與開發分公司經理就合同條款進行面對面協商,達成共識并簽署合同;
(五)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業績合同的協商簽署工作,并負責合同備案。
第三章 業績合同過程控制
第九條 每季度跟蹤業績合同完成情況
(一)財務部、市場部每季度向分公司搜集數據,采集業績合同中量化指標的季度完成數據;
(二)財務部、市場部對搜集到的數據進行分析、統計,對分公司完成情況與分配到各季度的目標值進行比較;
(三)財務部、市場部向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通報本季度業績完成情況,表揚超額單位和鞭策未達標單位。
第十條 每季度分公司經理應向總經理匯報業績
(一)匯報時間為:一、四、七、十月上旬。
(二)匯報目的是對關鍵業績指標結果與目標進行對比,總結上一季度業績合同目標完成情況。
(三)當分公司經理實際業績低于合同目標時,分公司經理有責任向總經理遞交述職報告和下一季度如何改善業績的具體行動方案。
第十一條 業績改進計劃
總經理聽取分公司經理目標完成情況時,共同針對上季度中未達到業績標準分析原因,為分公司經理實施業績改進提供幫助,并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計劃。
第四章 業績合同考核方法
第十二條 公司采用符合我國會計準則的計算方法對分公司業績進行評估,每年一月上旬要對分公司業績合同進行考核,比較全年實際業績與全年業績合同目標差異,兩者的差異將作為分公司經理浮動薪酬與非物質性獎懲的依據。
第十三條 業績合同考核數據收集
財務部負責收集、核實全年財務數據(銷售收入、工程成本控制、分公司管理費用),市場部負責收集、核實全年運營數據(工程質量控制、項目竣工時間、安全生產)。財務部、市場部將收集數據交人力資源部進行計算業績合同綜合分值。
第十四條 業績合同綜合分值計算
(一)銷售收入業績分數=(銷售收入實際值/銷售收入目標值)×30
(二)工程成本業績分數=(工程成本實際值/工程成本控制目標值)×30
(三)管理費用業績分數=(管理費用實際值/管理費用目標值)×10
(四)工程質量業績分數=(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率實際值/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率目標值)×10
(五)竣工時間業績分數=(竣工時間實際值/竣工時間目標值)×10
(六)無事故發生,安全生產業績分數為10分;發生生產事故,安全生產業績分數為0分。
(七)人力資源部對以上六項關鍵業績指標分數進行計算,累加即可得到分公司經理業績合同綜合分數。
第十五條 根據業績合同綜合分數評定考核等級
(一)業績合同綜合分數100分及以上,考核結果為優;
(二)業績合同綜合分數90--99分之間,考核結果為良;
(三)業績合同綜合分數80--89分之間,考核結果為中;
(四)業績合同綜合分數70--79分之間,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
(五)業績合同綜合分數69分(包括69分)以下,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第十六條 當分公司經理在合同期內調離原職或擔任新職,則應將其在任期間的實際業績與其在任期間的合同目標進行衡量比較。
第十七條 當實際業績超過合同目標時,實際目標不會自動成為下一年度的業績目標,以確保分公司經理繼續保持良好的進取動力。
第五章 業績考核后續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 業績考核結果的反饋
總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業績考核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指出過去一年中取得的成績與不足,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改進方法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等。
第十九條 公司考核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部根據《北京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薪酬制度》薪酬計算方法,參考業績合同綜合分值計算分公司經理個人年度獎金。
第二十條 業績考核結果的保管
業績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作為下一年考核對比依據,也是工作中涉及到人事問題的依據 。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業績合同關鍵考核指標、指標權重、指標目標值、營運類計算方法由市場部負責解釋,效益類計算方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業績合同綜合分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年*月*日起執行。
附件:北京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業績合同
甲方(合同發約人):北京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合同受約人):北京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第 * 分公司經理
為使公司20**年計劃目標落到實處,經甲乙雙方商定,同意簽訂20**年分公司經營業績合同。業績指標如下:
。。。。。。。。
甲方將依據本業績合同對乙方20**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考核,20**年實際完成數以經審計的20**年度企業財務決算為準。甲方根據乙方完成情況,按《北京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給予獎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