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部經理崗位職責
1、依據公司經營計劃,并配合公司總目標,擬訂本部門的目標與工作計劃,并隨時予以追蹤控制,以便有效執行。
2、主持本部門日常工作,負責擬定和修改本部門專業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根據本部門工作計劃,估算所需的款項支出,編制本部門的年度預算,并逐月加以控制;并進行平衡、協調、督促檢查考核。
4、對銷售中的項目,應根據不同的客戶群體,制定相宜的促銷方案,修正確保銷售目標的達成。
5、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核工作,審慎辦理所屬員工的考核、獎懲等事項,并力求處理公平合理。與公司配合,有計劃地培訓所屬人員,以提高其工作能力與素質。
6、建立健全銷售檔案,定期轉存公司相關部門。
7、做好銷售業績的日(周、月)報工作,及時組織收取銷售應達帳,確保帳款的安全、到位。
8、據市場需求的變化,及時向相關部門反饋市場信息。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及未盡事宜。
篇2: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1.負責擬定物業公司治安、消防季度、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維護物業公司內部秩序,預防治安事件發生;協助、配合公安部門有關治安和違法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
3.負責編寫安管部月、季、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4.妥善處理業主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投訴。努力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讓客戶具有安全感。
5.落實 “五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防自然災害)工作,定期檢查“五防”設施,增強小區安全措施的監管。
6.負責制定夜間值勤、巡邏的流程和要求,對小區夜間安全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查。
7.適時完善小區的安全應急措施,并負責督促各部門員工嚴格執行和落實。
8.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并做好記錄,確保消防設備、設施完好,以備查考。
9.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培訓、考核、評估工作及聘免和推薦。
10.做好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工作,關心員工生活,提高業務水平。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管部經理工作細則(量化):
1.每天至少1次對各崗位/簽到點進行巡查,發現值班/安全管理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2.每天至少1次對巡樓記錄進行抽查。
3.每周至少1次在夜間對本物業區域進行查崗查哨,并做好相關記錄。
4.及時收集各班次反映的值勤異常問題,及時給予解決。
5.每周二,召開部門工作例會,總結及布置工作。
6.指導/督導/輔導部門主管、領班執行、落實工作任務的進度及力度。
篇3: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