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公司總工程師的崗位職責
1、主管房地產項目建設工程業務,全面負責房地產項目開發以及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施工、技術設計等工作;
2、負責提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和審定項目開發部提交的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3、組織研究工程技術及施工工藝操作規程和標準;
4、提出設計要求,委托設計,審查方案,主持圖紙會審工作;
5、確定工程招投標的標底,主持招投標工作;
6、協助設計管理部、工程技術部、項目部處理圖紙中設計施工過程的技術問題,簽發、處理技術問題的修改通知書;
7、及時解決工程質量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8、主持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篇2:房地產公司總工程師職責范圍
房地產公司總工程師職責范圍
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負責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規范、規程、標準。
負責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參與組織公司房屋開發的考察、評定和設計工作。
負責審定擴初設計及單體工程的設計方案和協調個專業的相互關系。
組織圖紙會審,審查施工方案。
培訓工程技術人員,負責職稱的評定及晉升工作。
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質量等級評定工作,工程技術檔案的審核、整理。
篇3:房地產公司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十)
房地產公司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十)
1、負責項目經理部的施工技術管理和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本項目經理部的全體技術人員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技術規范、規程、規則、工藝標準及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進行施工。直接領導工程部和工地試驗室的工作。
2、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學習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工藝標準、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并督促其實施。
3、組織技術人員熟悉設計圖紙,現場調查,辦理管內交接樁和復測并組織審查設計文件,提出審查、改善設計建議。組織編制管內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和指定的重點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工藝設計和工藝設施設計,組織實施。
4、組織項目的技術交底工作。
5、依照公司下達的年度、季度施工計劃和月作業計劃要求,指導編制本項目的月作業計劃。
6、審查和批準工程部以及項目隊編報的施工技術方案,臨時工程設計和臨時工程項目、數量和經費計劃。解決施工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7、組織施工過程控制技術工作的具體實施。主要是:交底、測量、檢查(隱蔽和分部、分項工程)保證每個環節處于受控狀態,并做出完善的記錄。
8、主管工程試驗工作,組織工地試驗室完成工程用料、用水及土工、混凝土、砂漿等試驗與檢驗工作。組織計量管理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督促開展工程創優活動。
9、組織處理一般工程質量事故和參與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
10、參與工程竣工檢查,組織編制工程竣工文件工作,參加工程驗交工作。
11、組織開展科技推先活動,具體落實科研項目實施,總結和推廣行之有效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組織編寫工程技術總結和工法開發工作。
12、組織科技文件材料的收集、積累和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