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前期市場分析報告
(一)市房地產市場概況
(二)市區住宅(商鋪或寫字樓)概況
(三)本區住宅(商鋪或寫字樓)概況
1.本區域整體市場概況
2.本區域競爭對手分析
3.本區域優質與滯銷樓盤個案分析
(四)本區域潛在房地產市場分析
目的:找出和發掘市場空白點及賣點。
(五)市同檔次類型物業分析
l.市同檔類型物業概況
2.市同檔次類型物業成功個案分析
(六)項目微觀調查
1.項目自身概況
2.項目優劣勢初步分析
(七)項目目標客戶群分析(目標市場分析)
二、項目前期市場分析報告(二)
市場分析報告(二)是為了配合公司業務高速發展而作的前期策劃方案,針對樓盤以精簡形式進行分析。
(一)市房地產往年的基本概況
回顧過去房地產市場并作出總結性分析
(二)區域市場狀況
1.區域經濟狀況分析
2.區域房地產市場分析
(三)房地產未來近期市場預測
1.整體市場概況
2.市場熱點板塊預測
3.物業特色及類型預測
4.市場競爭焦點
(四)競爭對手分析
1.競爭對手物業概況分析
2.競爭對手經濟指標分析
3.競爭對手廣告推廣分析
4.競爭對手營銷推廣分析
(八)項目建議(針對前期)
1.項目規劃建議
2.項目戶型及面積設計建議
3.項目價格建議
4.項目園林設計建議
三、項目全程策劃及導入實施工作大綱
(一)市場調查與市場機會分析
1.市場調查分析
(1)項目市場調查與分析
(2)市內各區域競爭樓盤調查與分析
(3)市內居民居住偏好調查與分析
2.市場機會分析
(1)市區商品住宅市場競爭程度評估分析
(2)策劃區域競爭對手設定
(3)策劃項目片區商品住宅市場機會分析
(4)策劃項目(樓盤)市場機會分析
(5)介入市場身份設定
(二)項目市場定位與建筑設計策略分析決策
1.項目市場定位分析決策
(1)項目總體定位分析決策
(2)項目目標客源定位分析決策
(3)項目價格定位決策
(4)項目檔次定位分析決策
(5)項目檔次層次定位分析決策
(6)項目形象定位分析塊策
(7)項目主力戶型定位分析決策
>(8)項目配套設置建議
(9)項目物業管理模式分析決策
2.項目建筑設計策略分析決策
(1)項目規劃環境布局建議
(2)項目建筑風格分析決策
(3)項目建筑功能分析決策
(4)項目總平面與單體建筑建議
(5)項目規劃組團過渡風格建議
(6)項目經濟技術指標建議
(7)項目戶型層次各類分類建議
(8)項目檔次類別定位建議
(9)開發規模節奏分析建議
(10)項目開發進程時間安排建議
(三)項目工地包裝模式
1、售樓部包裝模式設定
2、售樓部內部裝修風格建議
3、售樓部外圍氣氛策劃設定
4、工地圍墻樣式推薦
5、售樓書設計
6、海報設計
7、涉及銷售的各類表格設計
(四)公司品牌戰略包裝計劃設計
1、公司品牌原有資源分析
2、公司品牌內涵設定
3、公司品牌VI設計建議
4、公司品牌推廣計劃編制
(五)項目銷售策略決策
1、項目總體銷售戰略分析決策
(1)項目銷售目標分析決策
(2)項目銷售模式分析決策
(3)項目品牌培育與管理分析決策
(4)項目投資收益與風險分析
2、項目銷售戰術分析決策
(1)銷售賣點設計分析決策
(2)銷售進度設計分析決策
(3)廣告跟進策略分析決策
(4)媒體選擇分析建議
(5)銷售組織與管理分析決策
(六)項目銷售實施全程建議
1、銷售前期準備要案
2、銷售機構設置安排
3、銷售人員招募與培訓安排
4、銷售成本投入及檔期安排
5、銷售廣告表現與檔期安排
6、物業管理設置計劃
篇2:某大學后勤與房地產管理處部門簡介
> 大學后勤與房地產管理處部門簡介**大學后勤與房地產管理處是學校行政管理部門之一,擔負著學校后勤保障和房產、土地資源的綜合管理與服務工作,在學校的發展建設中發揮著重要的支撐保障作用。
后勤與房地產管理處下設綜合管理科、后勤管理科、公用房管理科、住房與房改管理科、水電維修與管理科等五個工作部門。在學校黨政領導下,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以公有周轉住房改革與公用房有償使用管理為抓手,進一步理順房屋資源配置、使用與管理的關系,在全面展開周轉房使用市場化的同時,制定公用房有償使用方法,努力提高房產資源使用效益。
2、加強宏觀管理與質量監督,代表學校履行對后勤服務公司的全方位指導與全程協調、監控。
3、科學規劃,厲行節約,切實做好水電供應、使用、管理及維修工作。
4、尊重歷史,面向未來,在互利雙贏的基礎上,厘清學校土地邊界及權屬關系,妥善處理校園土地及邊界糾紛。
5、抓好頂層設計和精細化管理,制定一系列形之有效的制度、政策、規范等。加強信息化建設,建立后勤保障和房地產管理的綜合信息管理系統。
6、以人為本,抓好黨建、思想工作和工會工作,最大可能的調動人員積極性,發揮主觀能動性,促進隊伍的專業化、知識化、年輕化。
7、防微杜漸,警鐘長鳴,著力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在物資采購、招投標、資源配置等領域堅決杜絕腐敗現象的發生。
篇3:房地產企業不得拒絕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緊急通知
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拒絕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有關事宜的緊急通知
京建開〔20**〕1228號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區縣建委(房管局)、開發區建設局(國土房管局),各有關單位:
近期,少數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售或現售商品房時拒絕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損害了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權益,干擾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順利實施。為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在解決職工住房問題中的作用,促進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順利實施,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等有關規定,現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商品房開發建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售或現售商品房時允許購房人貸款支付房價款的,不得拒絕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購房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國務院、建設部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有關部門頒布的相關規定執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附帶條件。
三、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貸款管理部門、貸款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效率,方便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配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經辦機構提供購房人貸款過程中應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有關材料。
五、市和區縣建設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將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限制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經查實確有上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將下達責令改正的行政處理決定,情節嚴重的依法暫停其項目的預售許可、網上簽約,暫停該公司的房地產開發資質延續或升級和新項目立項核準,并在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中予以公示。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已簽訂購房合同的,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執行。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