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藥店管理制度(三)
1.司藥人員收方后應對處方內容、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能調配。
2.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生聯系更正后再行調配。
3.藥房人員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溫度、濕度、通風、光線等條件,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蟲蛀霉爛變質。
4.中藥方劑需先煎后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藥物,必需單包注明。對需臨時炮制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5.處方調配需嚴格核對后方可發出。發藥人及核對人均需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6.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7.調劑臺及儲藥瓶等應保持清潔,并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凈,放回原處。
8.注意安全保衛工作,防止貴重藥品人盜,設立消防設備,防止火災。
篇2:連鎖藥店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連鎖藥店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一、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是國家加強藥品管理,指導合理用藥的依據,公司各部門及連鎖門店有責任和義務主動做好該項工作。
二、藥品不良反應主要是指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況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或意外的有害反應。藥品不良反應實行逐級報告制度。
三、當有顧客反映在本店購用藥品后出現不良反應的情況時,當班接待的工作人員應認真聆聽顧客的敘述,詳細詢問顧客相關情況,如屬藥品未標明的不良反應現象,應將收集的信息填寫《不良反應記錄表》,并及時報告連鎖公司質管部門,由公司質管部門核實情況后報告當地藥監局。
四、一般不良反應可在24小時內以填報《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的形式報公司質量管理部門,如收到較為嚴重和嚴重的不良反應必須立即電話報告公司質量管理部門,待事情處理后,補填報《藥品不良反應記錄表》
五、門店遇到顧客反映的不良反應事件時,工作人員應勸告顧客立即停藥,視情況對顧客進行合理的解釋,比較嚴重的不良反應應規勸顧客或患者立即到醫院處理。
篇3:連鎖藥店店堂內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連鎖藥店店堂內安全與衛生管理制度
1.營業大廳內保持整潔,無有害氣體和污水等嚴重污染;
2.墻壁、頂棚、地面光潔平整,堅固。
3.地面無積水、無垃圾、無塵土。每天隨時進行清掃,保持干凈整潔。
4.營業大廳墻壁應平整、光滑、不起尖、不脫落、不對藥品造成污染。
5.營業大廳內門窗應關閉緊密、堅固耐用,并防止雨水浸入,同時要符合防火安全的需要。
6.滅火器材、消防栓等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和維修。平時不能挪做它用。
7.營業大廳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種電器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養,以免出現跑電漏電現象。
8.藥店設兼職安全員負責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