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小學主管安全副校長工作職責
分管安全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領導者,負有分管領導責任,應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具體實施安全工作計劃,制定制度、措施、具體領導教職工做好安全工作。其職責如下:
1、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將安全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
2、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具體實施安全工作計劃,領導教職工做好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方案。
3、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行上級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布置安全工作。
5、定期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及時了解安全情況,并負責向校長匯報,熟悉組織學校大型活動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指導安全工作。
6、協調安全工作,將各項安全制度落到實處。
篇2:(中學)安全副校長職責
> 中學(學校)安全副校長職責一、做好分管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令及上級領導部門的指示精神,協助校長做好學校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工作。
四、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布置開展學校安全衛生工作。
五、檢查與抽查相結合,掌握并督導分管部門貫徹執行制度和崗位職責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組織并制定關于分管部門安全工作計劃,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七、對校園安全衛生事故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處理和上報。
八、負責對學校圍墻、水、電、暖氣等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所的安全檢查、整改工作。
九、對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負責。
篇3:學校副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學校副校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學校分管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者,負有直接責任,其職責如下:
1.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練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
2.全面負責領導學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務,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安全工作情況。
3.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行上級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布置安全工作。
5.及時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全面了解安全情況,并負責向校長匯報,熟悉組織學校大型活動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指導安全工作。
6.協調安全工作,將各項安全制度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