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學院實訓室管理人員守則(公安系各實訓室通用)
為科學、有效地管理實訓室,更好地服務于教學工作,保證正常教學秩序,促進學院實訓室安全的應用、高效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主動配合任課教師,為上好實訓課創造條件。
二、監督實驗室安全、衛生、規范整潔工作。
三、負責實訓室軟硬件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保證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
四、上課時間內若出現設備故障而影響學生的使用,應及時現場處理和排除故障;若不影響學生使用,可事后處理;
五、一般故障的排除時間不超過48小時;對因硬件設備原因不能自行修復的,應聯系有關公司人員,盡快修復故障。
六、做好所管轄實訓室各種設備及相關物品的管理工作,做到帳物相符。所有維護情況都應認真登記在《儀器設備檢查使用登記本》上,并簽上姓名和日期。
七、上班期間,應巡視機房的使用情況和設備運行情況,經常檢查學生遵守《實訓室使用規定》的情況,對違反規定的學生進行查處。
八、對任課教師為滿足教學需要而臨時提出的軟件安裝要求,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盡量安排安裝。
九、發現上機者丟失的財物,應及時交與任課教師。
十、應注意加強新技術學習與研究,自覺提高維護與管理水平。
十一、有其他問題及時和實訓室專業老師和系領導聯系解決。
篇2:職校公共與專業實訓室管理規定
職校公共與專業實訓室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學校公共實訓室的建設和管理,保障教學質量提高,制定本規定。
一、公共實訓室
(一)語言實驗室
1.語言實驗室是教學場所,使用者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器物和食品進入。
2.凡使用語言室人員,必須熟悉設備的各種功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確使用,慎防損壞。
3.學生進入語言室后,應按編位就座,不得喧嘩、隨意走動和打鬧。
4.愛護儀器設備,使用時應輕取輕放,不得用力拔扯,如有意或操作不當損壞,須照價賠償。
5.愛護室內一切公共設施,不得在桌面和桌椅上亂刻亂畫。損壞公物,一律照價賠償。
6.使用過程中,如果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教師或電教人員,不得自行處理。
7.上課前,檢查耳機,如有損壞,及時報告教師并做好記錄,以便維修和追究前使用者的責任。下課時,學生在登記表上簽名,并把耳機放好,座椅放好方能離室。管理人員同時做好使用記錄。
8.注意用電安全,禁止亂動主控臺及空調機等開關,慎防事故發生。
(二)多功能教室
1.多功能教室由專人管理,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及管理人員同意,室內設備不得挪作他用及隨意搬動。
2.教師在本室上電化教學課、音樂課時,須限100人以內,并須提前填寫使用報告單,由行政部教學處統一安排。
3.教師在使用本室時,對一切設備均需小心愛護,切實遵守操作規程。如出現故障,要及時關機斷電和報告管理人員處理。
4.不得將飲料、食品帶入本室,禁止在本室內吸煙。
5.學生進入本室后按編位就座,保持室內安靜,不準打鬧追逐,不得亂動室內設備。
6.使用完畢,教師應關好電源,做好清潔,如有損壞,應填寫損壞報告單,并按規定處理。
7.在本室舉行娛樂活動或小型會議時,各參加者對本室中所有設備均應小心保護,未掌握設備操作方法者,請勿操作。
8.管理人員應加強設備管理,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潮等工作,確保設備安全可靠。
(三)電教室
1.電教室須由專人管理,未經主管部門及管理人員同意,室內設備不得挪作它用及隨意搬動。
2.教師使用電教室要先填寫使用報告單,由管理人員安排,以免影響教學秩序。
3.學生進入電教室后按編位就座,保持室內安靜,不準打鬧、追逐,禁止將食品.飲料等帶入電教室。
4.教師在使用本室時,對一切設備均應小心愛護,切實遵守操作規程,如出現故障要及時關機斷電和報告管理人員處理。
5.使用完畢,教師應關好電源,做好清潔,如有損壞,應填寫損壞報告單,并按規定做出處理。
6.管理人員應加強設備管理,認真做好防盜、放火、防潮等工作,確保設備安全、可靠。
二、專業實訓室
1.實訓室工作要緊密結合各專業教學,充分提高現有設備、儀器、教具的使用效率;定期維護機器及維修儀器教具;不斷改進實訓裝置,增大可見度,加強實訓效率。
2.配合專業教師上好實訓課,課前幫助教師準備好所需的設備、儀器、備品、安裝好實訓裝置,保證實訓教學順利進行。課后要及時收拾、點驗、歸類放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要及時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并報負責人。
3.購進設備、儀器、圖表、工具等物,要有嚴格驗收手續,健全檔案冊籍和儀器來往賬本(進出借還賬)。每個學期要全面清點一次,做到儀器來往分明,賬物相符。
4.所有實訓儀器、設備一律不外借。
5.做好設備、儀器教具使用次數、使用效果、損壞原因等的登記工作,以便統計使用效率,總結使用經驗。
6.經常做好設備、儀器的維修和保養工作,延長其使用壽命。
7.實訓教學人員,應提前十分鐘上班,并配合專業教師做好課前準備工作。
8.專業部應結合本專業教學要求,建立相關專業實訓室工作制度。
本規定自20**年9月1日起實行,由**市ZZ職業技術學校行政部負責解釋。
篇3:職業學院實訓室教師上課職責
職業學院實訓室教師上課職責
一、教師使用實訓場所需要填寫使用日志。
二、上課前應檢查每套實訓設備是否能正常工作。如有故障、損壞應及時登記向機房管理員報告。
三、教師應正確統一指導操作程序并隨時解答學生在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四、嚴禁學生在課堂上打游戲、聊天或進行與教學內容無關的操作。
五、上課結束后,應要求學生檢查每一臺設備是否能正常工作并按正確步驟關閉設備。發現設備故障需要填寫記錄故障本。
六、離開實訓室之前整理好設備、關閉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