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醫院整治私收漏收行為的規定
為了保證醫院正常醫療秩序,促進醫院快速健康發展,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樹立我院在公眾心中的良好形象,特對“私收”“漏收”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私收費處罰
1.接到病員、親屬和社會各界人士舉報收受現金或在檢查中發現并查實的;
2.接到患者、家屬和社會各界人士舉報收受現金,經查確有檢查或治療的操作,而無收費憑證的;
3.患者來院作任何檢查、治療,都必須先繳費,后檢查、治療。非急診病人先檢查、治療,介入調查后補交費用的;
4.督查組在工作檢查中發現正在檢查、治療的病人無收費憑證(危重病人除外)的;
5.收費憑證與病員的姓名、檢查、治療時間、項目不符,且得不到病人認可的;
6.未經院領導批準,又未辦理入院手續,在病房治療24小時以上,病人反映是繳現金,科室或個人不承認的(交通事故、無名氏的急診病員,急診搶救處置后,經分管院長簽字批準,即可到住院辦理入院手續);
7.凡規定使用連號報告單的醫技科室,不按規定使用的(報告單應編號,以便核對);
8.病人費用已繳,而收費窗口不給發票的;
9.不按照醫院規定的退費程序操作,私自退費的;
10.科室或個人私自向病人出售藥品、腹帶或其它醫療和生活、康復用品的;
11.未按正常程序辦理擔保手續的門診普通病人不允許擔保。本院職工在為病人擔保時,必須先打好簽有本人姓名的擔保欠條,交收費、住院處備存,方可為其擔保。所有病人都必須在24小時內,補繳完已擔保的費用。
二、下列情形者,按漏收費、亂收費處罰
1.未辦相關手續私自降低收費標準,私自沖抵住院病人相關費用;
2.將本科室的治療檢查費憑證,抵算給其它科室作檢查治療費;
3.凡違反國家收費標準,私自分解收費、重復收費或擅自超標準收費均屬亂收費。
三、對私收費的處罰規定
1.患者、家屬或社會各界人士舉報個人私收費未被查實的(排除惡意誹謗),當事人系中層干部由分管領導作提醒談話并備案,系職工由效能監察室負責人作提醒談話并備案;
2.患者、家屬或社會各界人士舉報私收費經查實:
(1)按所收金額的1:20罰款;
(2)科主任當年度考核不得評優、評先;
(3)按金額大小、社會影響、認識態度等情節待崗一個月到三個月,待崗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4)情節嚴重者,當年度考核不得評優、評先,停止處方權半年,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同一個人在當年度查實兩次以上收受現金的:
(1)按所收金額的1:50罰款;
(2)待崗六個月;
(3)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并低聘一年處理。
4.舉報科室集體私收費查實的,第一次(1)科主任、護士長降職使用;(2)按所收現金的1:20罰款;(3)科主任、護士長及所在科室當年度不得評優。再次發生類似事件的:①科主任免職;②按所收現金的1:30罰款;③年度考核科主任定為不合格,其他人員不得評為優秀;④全科人員職稱降聘一年。
四、對漏收費處罰規定
1.他人舉報經查實的,補全應收費用;
2.漏收費用的部分按1:2罰款;
3.同一個人第二次查實漏收費的;
(1)按所漏收金額的1:3罰款;
(2)年度考核不得評優、評先。
4.所有多收費、亂收費查實后,將多收費用退還病人,并根據收費多少給相應罰款;
5.院內職工按正常手續自愿為病人擔保,結賬時病人拒絕繳費的,所有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五、落實措施
凡有投訴,必須立即組織人員認真調查,平時有院領導和職能科室人員組成檢查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與突擊檢查結合。凡查到與上述情形相吻合的,對號入座,按此規定,給予相應處罰,通報全院。歡迎院內外職工及社會各界人士舉報,舉報查實后,對舉報人按私收費金額的1:10獎勵,并為舉報人保密。
篇2:市人民醫院整治私收漏收行為的規定
市人民醫院整治私收漏收行為的規定
為了保證醫院正常醫療秩序,促進醫院快速健康發展,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樹立我院在公眾心中的良好形象,特對“私收”“漏收”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私收費處罰
1.接到病員、親屬和社會各界人士舉報收受現金或在檢查中發現并查實的;
2.接到患者、家屬和社會各界人士舉報收受現金,經查確有檢查或治療的操作,而無收費憑證的;
3.患者來院作任何檢查、治療,都必須先繳費,后檢查、治療。非急診病人先檢查、治療,介入調查后補交費用的;
4.督查組在工作檢查中發現正在檢查、治療的病人無收費憑證(危重病人除外)的;
5.收費憑證與病員的姓名、檢查、治療時間、項目不符,且得不到病人認可的;
6.未經院領導批準,又未辦理入院手續,在病房治療24小時以上,病人反映是繳現金,科室或個人不承認的(交通事故、無名氏的急診病員,急診搶救處置后,經分管院長簽字批準,即可到住院辦理入院手續);
7.凡規定使用連號報告單的醫技科室,不按規定使用的(報告單應編號,以便核對);
8.病人費用已繳,而收費窗口不給發票的;
9.不按照醫院規定的退費程序操作,私自退費的;
10.科室或個人私自向病人出售藥品、腹帶或其它醫療和生活、康復用品的;
11.未按正常程序辦理擔保手續的門診普通病人不允許擔保。本院職工在為病人擔保時,必須先打好簽有本人姓名的擔保欠條,交收費、住院處備存,方可為其擔保。所有病人都必須在24小時內,補繳完已擔保的費用。
二、下列情形者,按漏收費、亂收費處罰
1.未辦相關手續私自降低收費標準,私自沖抵住院病人相關費用;
2.將本科室的治療檢查費憑證,抵算給其它科室作檢查治療費;
3.凡違反國家收費標準,私自分解收費、重復收費或擅自超標準收費均屬亂收費。
三、對私收費的處罰規定
1.患者、家屬或社會各界人士舉報個人私收費未被查實的(排除惡意誹謗),當事人系中層干部由分管領導作提醒談話并備案,系職工由效能監察室負責人作提醒談話并備案;
2.患者、家屬或社會各界人士舉報私收費經查實:
(1)按所收金額的1:20罰款;
(2)科主任當年度考核不得評優、評先;
(3)按金額大小、社會影響、認識態度等情節待崗一個月到三個月,待崗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4)情節嚴重者,當年度考核不得評優、評先,停止處方權半年,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同一個人在當年度查實兩次以上收受現金的:
(1)按所收金額的1:50罰款;
(2)待崗六個月;
(3)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并低聘一年處理。
4.舉報科室集體私收費查實的,第一次(1)科主任、護士長降職使用;(2)按所收現金的1:20罰款;(3)科主任、護士長及所在科室當年度不得評優。再次發生類似事件的:①科主任免職;②按所收現金的1:30罰款;③年度考核科主任定為不合格,其他人員不得評為優秀;④全科人員職稱降聘一年。
四、對漏收費處罰規定
1.他人舉報經查實的,補全應收費用;
2.漏收費用的部分按1:2罰款;
3.同一個人第二次查實漏收費的;
(1)按所漏收金額的1:3罰款;
(2)年度考核不得評優、評先。
4.所有多收費、亂收費查實后,將多收費用退還病人,并根據收費多少給相應罰款;
5.院內職工按正常手續自愿為病人擔保,結賬時病人拒絕繳費的,所有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五、落實措施
凡有投訴,必須立即組織人員認真調查,平時有院領導和職能科室人員組成檢查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與突擊檢查結合。凡查到與上述情形相吻合的,對號入座,按此規定,給予相應處罰,通報全院。歡迎院內外職工及社會各界人士舉報,舉報查實后,對舉報人按私收費金額的1:10獎勵,并為舉報人保密。
篇3:夏陽街道車庫改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2020
夏陽街道“車庫改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索引號:QF4024004-2020-002
公開類型:主動公開
發文日期:2020-05-19
發文字號:青夏街〔2020〕44號
公開主體:上海市青浦區夏陽街道辦事處
發布日期:2020-05-19
近年來,住宅小區將車庫改建后用于居住、經營的情況比較普遍(以下簡稱“車庫改居”),既破壞市容環境、擾亂市場秩序,又危害公共安全、影響居民生活,廣大市民群眾反映強烈?,F根據《關于加強青浦區“車庫改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就我街道范圍內“車庫改居”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圍
在住宅小區范圍內建設配置的被用于居住、經營的機動車、非機車車庫。
二、整治目標
圍繞讓城市“更安全、更有序、更干凈”的管理目標,今年起至2022年,將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車庫改作居住、經營的問題進行整治,著力消除這些車庫存在的“五違”和公共安全問題,恢復車庫原有使用性質,建立健全常態長效管理制度,消除存量、杜絕新增。
三、整治方式
結合“美麗家園”、“三大整治”工作,以新青浦小區“非改居”整治試點成果為基礎,鎖定目標、分步實施、滾動推進,自主整改、執法托底、綜合治理,依法消除轄區內存量車庫改居住、經營場所。建立機制、源頭管控、長效管理,將“車庫改居”納入三大整治長效管理體系,確保街道轄區內相關場所“零增長”。
四、組織領導
在街道“三大整治”領導工作組之下,建立“車庫改居”專項整治工作小組,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潘慧敏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肖飛任常務副組長,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黃巍峰、辦事處副主任鄒梅任副組長。下設“車庫改居”專項整治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黃巍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軍、謝明、褚建民擔任,成員由網格化(安管)中心、房管所、城管中隊、市場所相關人員組成。
自治辦、綜發辦、管理辦、黨政辦、黨群辦、平安辦、信訪辦、拆違辦、水務所、規資所、司法所、派出所各單位為整治成員單位。同時,各相關居委會聯合業委會、物業公司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小組。
五、各級職責
在專項整治工作小組的統一組織領導下,以各居委會為主體、各管理和執法部門為支撐,條塊結合、合力整治,分批分片、有序推進。
“車庫改居”專項整治辦公室: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籌劃、協調聯絡、聯合執法和信息收集、情況匯總、督導檢查等事項,確保“車庫改居”整治工作有序推進。
各居委會:落實屬地管轄責任,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全面掌握本轄區內“車庫改居”的基本情況,摸清底數、鎖定對象,建立一戶一檔,組織開展所轄區域內整治工作。
房管所、自治辦:指導、督導和協助居委會、業務會、物業公司參與整治,牽頭居委會、業務會、物業公司研究制定常態長效管理制度。
城管中隊:負責認定和處置擅自改變車庫物業使用性質、違法搭建構筑物、破壞建筑結構等違法行為。
規資所:負責根據各居委會上報的“車庫改居”情況,協調區規資局執法大隊出具相應執法意見。
拆違辦:負責對違法建筑進行調查摸底、約談及拆除工作,對在建違法建筑第一時間拆除。
綜發辦:負責認定和協調區相關部門處置整治場所內住戶、經營戶產生的噪聲、油煙等污染環境行為。
市場監管所:負責認定和處置整治場所違法經營行為。
網格化(安管)中心:負責檢查和處置整治場所內公共安全隱患。
黨政辦: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對整治場所用電進行限停。
管理辦: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對整治場所用氣進行限停。
水務所:負責對整治場所違規排污行為進行排查,協調相關部門對整治場所供水進行限停。
黨群辦:負責在整治過程中的輿論引導和宣傳報道。
平安辦、信訪辦:負責不穩定因素的排摸收集及群眾來信來訪受理,配合做好當事人思想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派出所、司法所:根據各自職責,協助做好車庫改居的執法保障工作。
六、實施步驟
按照“摸清底數、鎖定目標,把握重點、抓住關鍵,整體部署、分步實施”的原則,分四階段實施:
(一)排摸啟動階段(2020年5月底)
街道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建立整治工作組織,部署整治工作任務。各居委會和相關部門對轄區內所有車庫進行排摸,建立一庫一檔、鎖定整治對象。各居委會分別制定各自區域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對象,明確時間節點,形成任務清單,實施掛圖作戰。
(二)宣傳告知階段(2020年6月-7月)
采取制作各類宣傳展板、告知書、折頁、電子屏公告等方式開展整治工作社會宣傳。居委會逐個對相關業主送達整治告知書,啟動業主自我整改程序。各居委會和相關部門對車庫改居的場所進行檢查取證,研究確定整治的法律程序和強制手段。
(三)全面整治階段(2020年8月—2021年7月)
以居委會引導業主自我整改為主要方式,以各相關執法部門強制整治為支撐手段,全面推進整治工作。各相關執法部門采取送達或留置的方式下達整改行政處罰、整改文書,組織集體或個別執法約談,適時啟動強制整改程序,采取拆除、停電、停水、停氣等強制措施逐點整治。各居委會聯合業委會、物業公司加強勸告引導,按照全面推開、滾動實施、逐個消項的方式,整體推進整治工作。
(四)長效管理階段(2021年8月—2022年12月)
各部門總結經驗、固化措施,居委會聯合業委會、物業公司研究確定各自常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效,堅決防止回潮反彈。
七、工作舉措
(一)摸清底數,分類施策
各居委會按照要求全面排查、梳理轄區內存在的“車庫改居”場所,建立“一戶一表”的基礎數據庫。對于存量“車庫改居”,根據是否經過審批認定是否違法,將違法“車庫改居”場所及相關信息報送至整治辦公室,建立整治工作數據庫。
(二)綜合執法,聯合整治
對情況復雜、查處取締難度大、需要綜合執法的,由所在居委會提請三大整治辦牽頭,城管中隊、房管所、拆違辦、市場監管所、網格化(安管)中心、派出所等部門密切配合,綜合利用法律資源,實施聯合整治。
(三)行刑銜接,嚴肅處理
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對涉嫌違法犯罪行為,按規定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對存在違法經營拒不整改的行為,提請供水、供電、供氣等市政公用部門配合采取相關限制措施;對違法當事人拒不整改的,提請司法機關將當事人的相關信息納入信用平臺;對涉及“車庫改居”的房屋,房屋管理部門予以注記,不予辦理房地產轉讓、抵押登記等手續。
(四)運用機制,長效管理
充分運用網格化管理的巡查、發現、監督機制。依托網格化管理平臺,發揮工作站作用,按照“應發現盡發現”的要求,加大對“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和“違法違規經營”等事件的發現、監管和執法處置力度,消除存量,杜絕新增。充分發揮好屬地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
(五)營造氛圍,加強監督
積極借助宣傳媒體,發揮輿論引導力量,大力宣傳“車庫改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推進情況,加大宣傳法規政策力度,弘揚典型做法,曝光違法行為;通過對典型案例和疑難案件的曝光,提高執法效率和震懾力;發動社會監督,營造良好氛圍。將“車庫改居”整治工作納入居委會“三大整治”年度考核,街道將實時對“車庫改居”整治推進情況開展督查。
附件:夏陽街道“車庫改居”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政府夏陽街道辦事處
2020年5月19日
附件:
夏陽街道“車庫改居”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根據《關于加強青浦區“車庫改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工作要求,為進一步推進“車庫改居”專項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車庫改居”現象繼續蔓延?,F研究決定成立夏陽街道“車庫改居”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潘慧敏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常務副組長:肖飛黨工委副書記
副組長:黃巍峰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鄒梅辦事處副主任
成員:朱正興司法所
任興軍平安辦
李軍網格化中心
楊曉燕綜發辦
鄒林根拆違辦
張俞黨群辦
張燕城管中隊
張成中社區自治辦
陳曉梁派出所
陳鎮宇規資所
姚雯信訪辦
談國強黨政辦
曹偲佳水務所
盛雯市場監管所
謝明房管所
蔡建彬管理辦
領導小組下設“車庫改居”專項整治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生態辦,辦公室主任由黃巍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軍、謝明、褚建民兼任,成員由網格化(安管)中心、房管所、城管中隊、市場所相關人員組成。
今后,領導小組成員的職務如有變動,由該成員單位的接任領導自然替補。另外,各居委會也要建立相應的工作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