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市教體局安全信息和事故報送制度,加強安全監管,嚴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報告范圍
1、學校各類安全工作情況,按月進行專項統計記錄,并據此形成專項報告。學校安全隱患每月應組織安全檢查,填寫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表,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在對應項目中,填寫清楚安全隱患的內容、采取措施并由辦公室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外出和大型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學校組織外出和大型集體活動,應提前一周寫出安全保障措施(預案)報教務處備案,說明負責人、事由、路線、交通工具等重要事項。并由相關組織科室向教體局教育科審批。
3、安全穩定信息月報制度:要采取積極措施,緩解調處各類矛盾,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要有專人負責相關信息的收集和填報,及時了解學校內教師、學生可能產生影響穩定的信息,對排查出的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各種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問題,要及時落實調處,并按要求及時上報,對可能引發重大糾紛、造成重大影響社會穩定的由總務處即查即報。
4、重大事件即發即報制度:對突發事件出現傷亡的、盜竊案值達5000元的事件實行即發即報制度,發現事件第一人有義務及時向學校負責人報告,并于2小時以內由辦公室書面報告上級有關部門。發生消防、交通、公共衛生、人身意外、群體傷害事故以及涉及刑事案件等,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必要時根據事態發展實行滾動報告。
二、報告規程
1、學校安全穩定及月專項安全檢查統計報告由學校辦公室負責。
2、突發事件發現第一人即為第一責任人,有義務向每天值班人員報告所發現的事件經過。
2、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應及時向園長報告,并了解事件經過、原因以及所引起的危害。
3、學校相關處室在了解事件后應在第一時間寫出詳細報告或信息報園長審批,在征求園長意見后決定是否上報,并由學校辦公室向上報告。
4、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可越級上報、審批。
三、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
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最先發現或接到報告的學校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主管領導報告,不得延報。
2、準確:
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四、報告問責制度
1、學校安全信息報告必須保證真實性、時效性,必須及時通知到學校分管領導。
2、事件上報不得瞞報、漏報,不許夸大或縮小事件的危害性。發現違紀現象按照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追究責任。
篇2:(小學)安全信息報送制度
小學(學校)安全信息報送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管和指導,及時掌握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對安全事故及時作出應急處理。特制訂如下制度:
1、班內學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負責立即送醫院治療,并立即報告學校,同時告訴學生家長,學校視情節輕重上報上級領導;課堂發生安全事故,由任課教師按要求及時處理。
2、教職工發生事故,一般由學校主要領導負責解決,重大的必須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充分發揮學校各部門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及其他實踐活動,注意積累信息資料,及時報告學校,信息要及時、準確。
4、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按程序向教育局報告事故情況,做到報告及時,信息暢通,對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的,堅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信息要整理、登記,及時搜集整理,認真分析情報信息的內容,提高情報信息的質量,逐級上報治安情報信息。
篇3:某附屬醫院信息報送制度
> 附屬醫院信息報送制度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與附屬醫院之間的信息溝通與管理工作,推動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軌道,充分發揮信息工作在正確決策、科學管理、宣傳服務中的重要作用,促進我校附屬醫院和諧、快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二條 我校附屬醫院信息報送工作由學校主管校長直接領導,由醫院管理處具體負責組織、綜合協調各附屬醫院的信息報送工作,各附屬醫院實行分級負責制。
第三條 醫院管理處信息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教育、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黨委、行政的要求,研究和制訂附屬醫院信息上報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做好附屬醫院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傳報、反饋和存檔等各項日常工作。
(三)結合學校中心工作、領導和群眾關心的問題,協助學校及各附屬醫院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協助學校及各附屬醫院提供有數據、有分析、有建議的專題綜合信息。
(四)協調學校年鑒中關于附屬醫院基本信息的收集工作。
(五)負責統計各附屬醫院信息報送情況。
(六)為學校重大決策提供參考數據。
第四條 各附屬醫院要認真落實信息報送工作。配備1~2名工作人員為本單位信息員從事具體信息報送工作。信息員變更時要及時上報醫院管理處。
第五條 各附屬醫院信息員的工作職責:
(一)根據學校信息報送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工作,完成本單位信息的收集、編寫、報送工作,定期向醫院管理處報送醫院的相關工作信息。
(二)根據上級工作報送要點,結合學校工作中心和重點及本單位工作實際,開展信息調研工作,每季度至少報送有價值的綜合或專題調研類信息1篇。
第三章 信息采集范圍
第六條 各附屬醫院收集和報送信息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在本單位工作范圍內的執行落實情況;
(二)本單位對學校重要工作部署及有關會議精神的落實情況;
(三)醫院發展過程中有里程碑意義的醫療技術創新;
(四)領先于省內外或具有特色的科室,開展的開創性和標志性的手術,運用的具有先進性和獨特性的醫療技術和醫療設備等的具體介紹;
(五)醫院基本情況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結構情況統計;教學工作統計;科研與學科建設情況統計;衛統1-1表《衛生機構年報表》;
(六)月報醫院業務統計及衛統1-9表《二級以上醫院月報表》;季報衛統4表《醫院出院病人調查表》及至少1篇綜合或專題調研類信息;實時報告衛統2表《衛生人力基本信息調查表》、衛統3表《醫用設備調查表》;
(七)上級領導來醫院指導、檢查工作或參觀、訪問情況;各醫院召開或承辦校內外重要的教育、科研、行政等各類會議情況;醫院領導或部門領導、專家重要出訪情況,出席重要會議情況;
(八)重要科研、教學成果的評審、鑒定和參與市級以上重要比賽的情況;醫護員工和學生參加重要比賽獲獎情況;單位和個人獲得的校級及以上表彰、獎勵情況;
(九)本單位管理范圍內的突發事件、重大責任事故及其他突發性重要情況;
(十)醫院年度計劃與工作總結;
(十一)其他有參考價值的國內外醫療衛生信息。
第四章 信息報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條 各附屬醫院應按以下程序進行信息報送:
(一)各醫院信息員對所掌握的信息材料進行收集、整理,編輯醫院信息 (年報、季報、月報和及時報),經所在醫院主管信息工作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年報”于次年1月15日前報送到醫院管理處,“季報”于季后10日內報送,“月報”于次月10日前報送,“及時報”在最短時間內報送。
(二)對于須報送上級機關的重大信息,整理成文后交由醫院管理處匯總,經分管校領導簽字后上報。
(三)對于各醫院工m.airporthotelslisboa.com作范圍內的突發事件或其他重大緊迫事項,各醫院負責人應首先及時告知醫院管理處,同時向分管校領導報告;并在口頭報送后及時向醫院管理處補送相關文字材料。
第八條 信息報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附屬醫院上報信息必須堅持時效性、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的原則,做到及時、準確、全面、實事求是。
(二)“年報”的信息包括第六條中第五、十項內容,“季報”包括第六條中第三、四項及第六項有關內容,“月報”包括第六條中第六項有關內容及第七、八、十一項,“及時報”包括第六條中第一、二、九項及第六項有關內容。
(三)重大突發性事件的報送必須注意時效性。重大事故、突發事件在發生后立即電話通報,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報送學校醫院管理處,從收集至報到學校一般不超過2小時。
(四)各醫院信息材料一般采用電子文稿與紙質文稿同時報送的方式,所有報送信息請在信息題目的左上角
標明“能”/“否”在網站發布。如為經醫院領導核定不宜公開的信息,應以紙質文稿加附光盤的形式報送;其他信息的電子文稿可通過電子信箱發送(醫院管理處接收醫院信息材料的電子信箱為:z)。凡屬涉密信息,執行保密工作規定,由保密工作人員管理。
第五章 通報和考核制度
第九條 醫院管理處定期對各醫院報送信息的情況進行統計整理,并向分管校領導通報,適當的信息將發布于網站,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第十條 各附屬醫院報送信息的數量、質量和信息工作總體情況,納入附屬醫院工作目標管理考核。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醫院管理處負責解釋,并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