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招生監察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制度的權威性、嚴肅性,確保我校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推進“陽光招生工程”制度化,完善招生監察制約機制,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監察工作的暫行規定》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監督辦法》等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招生監察工作遵循“參與中監督,監督中服務”的原則,積極配合學校招生管理部門開展工作,共同維護招生工作各項程序和規定。
第三條、招生監察工作,應切實保證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制度的貫徹實施,全面體現“德智體美等全面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有利于學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樹立教育事業的良好形象。
第四條、本招生監察工作實施細則適用于學校本科、碩士、博士及學校所有的學歷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工作機制
第五條、學校成立由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學校的招生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監察工作辦公室,由學校紀檢監察干部、招生工作部門負責人和特邀監察員等相關人員組成,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擔任辦公室主任。
第七條、招生監察工作辦公室掛靠校紀委(監察室),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實施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接受上級紀委和監察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八條、招生監察工作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監督,重點檢查學校招生管理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制度和紀律的情況,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
第九條、依法對學校招生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員正確履行職責;配合學校招生管理部門開展工作,保證招生任務順利完成。
第十條、參與對學校選派招生工作人員的審查;參與學校招生章程及簡章的制定與修改;配合有關部門對招生及招生監察人員進行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制度、紀律的教育及相關培訓。
第十一條、督促學校招生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紀律,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完成招生任務,及時妥善處理好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的意見、建議。
第十二條、受理有關涉及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與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報,督促或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維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督促、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招生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者的行政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 監察事項
第一節、對招生命題工作的監督
第十四條、協助招生管理部門做好招生命題工作,加大對招生命題過程中的試卷命題、試卷制作、試卷保管、試卷保密環節的監督力度,確保招生命題工作順利開展。
第十五條、參與招生命題工作的任課教師,若所任課程與命題課程一致時,必須停止對學生進行個別輔導答疑以及進行的專門集中輔導。命題課程的輔導或補習教師原則上不得參加當年試卷命題工作。
第十六條、負責招生命題工作的教師和工作人員自接受命題任務起,要自覺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泄露命題信息、試題內容和命題范圍。
第十七條、招生管理部門要對參加招生的工作人員和命題教師進行招生法規、政策、制度和紀律的宣傳教育,同時與命題教師簽訂“保密承諾書”,明確責任。
第十八條、對專升本招生命題教師采用隔離保密制度,確保試卷保密工作。在專升本試卷命題、制作過程中,招生主管部門要盡量減少接觸試題的人員和環節。在試卷制作完成后,實行密封保管和存放,做好試卷制作后的交接保管和保密工作。
第十九條、對博士、碩士招生命題教師按照“誰出題、誰負責”的原則,由命題教師在命題試卷密封袋上簽字,密封后交研究生學院簽收存保密柜,考試前由研究生學院與紀檢監察人員共同將密封試題取出,并采取隔離保密辦法,進行印制、裝訂、檢查。
第二節、對招生考試工作的監督
第二十條、協助招生管理部門做好招生考試工作,加大對招生考試過程中的試卷領取、試卷分發、考風考紀、考卷收回、考卷保管環節的監督力度,確保招生考試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十一條、在考試過程中,督促、協同招生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考試,加強考場秩序管理,嚴格考風考紀,杜絕作弊行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切實維護考生利益。
第二十二條、初試試卷的接收、存放和保管,由校辦公室保密人員、研究生學院負責招生人員以及紀檢監察人員共同負責清點、交接、密封等手續后存入試卷保密室。保密室鑰匙、密碼分開保管,進出試卷保密室必須保證兩人以上在場,并做好出入登記。
第三節、對招生閱卷工作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協助招生管理部門做好招生閱卷工作,實行閱卷現場封閉式管理。在閱卷過程中協助招生管理部門維護好閱卷工作紀律,保證閱卷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四條、在試卷閱卷工作完成后,監督
招生管理部門做好閱卷登分工作。閱卷登分應實行"雙人雙錄、復錄復核",確保閱卷登分準確無誤。閱卷登分成績單應由閱卷登分人簽名,招生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后,交招生監察工作辦公室一份封存。
第二十五條、在閱卷登分完成后,對考生試卷應及時封存保管,以備學生復查成績。在復查成績時,應由封存保管時的有關人員參與,共同復查質疑考生成績。
第四節、對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一本、二本、三本、專升本招生的錄取名單,保送生的錄取名單,統考統錄的預錄名單、退檔名單,以及使用調節性計劃錄取的名單,在向省考試院上載或上報前,須經學校招生管理部門審核,招生監察部門復核,送主管校領導審批簽署意見后,方可上載或上報。
第二十七條、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研究生能否通過復試,進入擬錄取名單,應由所在學科專家組共同研究決定,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應將考生復試成績和錄取結果報校招生監察工作辦公室備案,接受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八條、監督檢查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尤其要加強對保送生、使用調節性計劃錄取的學生等資格審查和跟蹤監督,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向招生管理部門提出清退的意見。
第二十九條、招生管理部門應為招生監察部門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條件保證,以便于隨時掌握招生錄取全過程的工作狀態,及時發現問題,督促處理。
第五章 制度和要求
第三十條、招生監察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掌握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法規、制度、紀律和招生管理業務,熟悉招生管理工作的規律和特點,不斷探索招生監察工作規律和特點。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廉潔自律,秉公執紀,認真做好招生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第三十一條、實行現場辦公制度。招生工作期間,招生監察人員要進駐現場,履行職責,開展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行參加會議制度。在招生工作期間,招生監察辦公室應參加招生管理部門研究有關招生錄取政策等重要事項的會議。
第三十三條、實行回避制度。直系親屬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招生工作人員、招生監察工作人員,應主動申請回避,不得參加當年的招生或招生監察工作。
招生命題教師中有直系親屬報考所命題專業考生者,應主動向院部及招生管理部門領導匯報,并不再承擔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專業的命題、校對、閱卷等工作。
第三十四條、實行工作報告制度。各類招生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向招生工作委員會報告。招生期間遇有重大問題或疑難問題,應及時向常務副主任和招生監察辦公室主任請示。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實施細則由校紀委、監察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其他有關文件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p>
篇2:招生考試EE一中考點高考應急預案
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EE一中考點高考應急預案
為了確保20**年高考期間師生的生命安全,確保學校20**年高考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力保安全事故發生后損失最少,危害最小,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安全事故,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啟動時機:高考期間發生安全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上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本著對我校20**年參加高考的學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有效處理高考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保證20**年高考工作正常進行。
二、總體原則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規定,對我校20**年高考期間發生的各種安全事故本著實事求是原則,立即將所發生的特大事故逐級上報市政府、教育局及有關部門,接受調查處理,按上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意見,在限期內依法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者進行事故追究和處理。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EE一中20**年高考安全事故處理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20**年高考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我校20**年高考安全事故搶險及調查處理工作。
考場安全領導機構:
組 長:ZZ
副組長:ZZ
組 員:ZZZZZZ 及保衛人員
四、20**年高考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有關職責要求:
(一)發生安全事故時,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二)高考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因公等特殊情況無法到達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 (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三)高考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在高考期間必須嚴格履行職責,按要求到崗到位,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
(四)全體參加高考的學生和領隊老師必須服從高考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的指導、調度,積極投身到相關搶救工作中。
(五)無論發生何種事故,都必須將學生放在第一位,先保護、搶救學生。
(六)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高考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組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領導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發生安全事故應急方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領導小組成員及其他班主任指揮學生緊急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校長。
2、發出緊急疏散信號,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領導小組成員或班主任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校長。
2、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22、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師生宿舍未經允許強行闖入者,應及時聯系公安人員和學校保安將闖入者驅逐出去。
2、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飲食衛生預案
有傳染性疾病癥狀考生可用備用考室
為保證考生的飲食衛生、住宿舒適,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請衛生防疫部門安排專人負責考生所住學校的飲食住宿的監督檢查工作。有考生住宿的場所若發生集體中毒事件或傳播性流感,應第一時間報告衛生部門、縣政府和教育局,采取應急措施進行救治和隔離,防止事態擴大。
認真做好衛生防疫工作,確保公共衛生安全。高考期間,人員高度集中,務必高度重視傳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會同衛生部門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控措施,確??忌涂荚嚬ぷ魅藛T在考前盡量不去大規模人群聚集的場所,盡量避免接觸疫情嚴重的國家和地區的人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對發現有傳染性疾病癥狀的考生,要立即逐級上報并動用備用考室,在采取嚴密隔離措施的情況下,讓考生繼續考完,并啟動相關緊急措施。同時,要切實做好飲食衛生等方面的防疫工作,嚴防食物中毒等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五)校園廣播預案
播音源不能有干擾
各考點要安排相應的技術維修人員負責校園有線廣播,調試好設備,保證高考考試信號播放的正常進行。播音源附近不能有任何噪音干擾和電磁干擾(不允許使用手機、對講機等)。各考點要配備一定數量的磁帶播放機(可移動)備用,確保聽力考試期間的電力(含備用電源)供應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為了保障本次高考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考前高三年級要召開師生的安全教育動員大會,宣布組織紀律,強調安全及各種注意事項,對有關事項責任到人。
(二)組織學生集體統一行動,服從帶隊教師的領導,任何人不準以任何理由無故脫離團隊,對違反紀律者要進行嚴肅處理。
(三)強調時間觀念,按時集合,按時進入考場,考后及時回教室。
(四)帶隊教師做好學生的安全預防工作。
(五) 教育并監督學生在高考期間不亂吃零食,不做劇烈運動。
(六)學校對學生的食品衛生進行檢查,嚴防病從口入,確??忌诟呖计陂g的身體健康。
(七)教給學生一些安全常識,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
(八)配備安全警衛人員,嚴防意外事件發生,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搞好監督和疏散工作,嚴防擁擠。
(九)若發生突發事件,實行首見負責制。在場教師要立即進行應急處理,同時上報學校領導,逐級上報教育領導機構,若有需要,立即撥打110、120等特服電話。
(十)學校領導與各位負責教師預留手機號碼,便于聯系,實行定時零匯報制度。
(十一)學校校辦公室要有專人值班,搞好協調、聯系工作。
(十二)任課教師向學生反復強調高考期間的注意事項和應急處理辦法,嚴防事故發生。
總之,全體師生要發揚團結合作精神,使高考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EE一中
篇3:某技工學校招生就業處主任職責
技工學校招生就業處主任職責
1、在學院黨政領導下,主持招生就業處全面工作;
2、負責與招生和畢業生就業工作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系;
3、本處室與校內外相關部門的協調,參與學院各專業教學計劃的制定與修改;
4、負責各系部就業工作的指導與督查,系部就業工作人員的培訓指導工作;
5、負責制訂學院招生計劃方案,確定招生宣傳方案以及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6、負責擬定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管理規定和工作實施辦法、考評辦法以及其它就業相關制度;
7、負責畢業生就業基地建設,進行畢業生就業工作調研,負責全院就業工作的總結和分析研究;
8、負責招生、就業經費預決算和使用;
9、負責“大學生就業指導”課的課程建設、教學組織;
10、規劃指導招生就業信息網的建設、管理工作以及《招生就業工作簡報》的審定工作;
11、完成學校黨委和行政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