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門衛會客制度
一、門衛人員當值時,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準看書看報,不準喝酒閑談。
二、熱情接待來客,搞好出入驗證和會客登記。對會見領導的要首先與其聯系,同意后方可進入。
三、接待來訪者須熱情有禮貌,服務周到,有問必答;查驗證件,履行登記手續,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四、有活動時,必須提高警惕,對出入人員要注意盤查,對攜帶公共財產出公司者,沒有手續一律不準放行。
五、職工當值時間一律不會客,特殊情況需經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后,到指定地點會客。
六、公司職工帶物品出公司,必須主動到門衛值班處登記,并說明情況。屬公司財產必須持有加蓋公司公章的“出入證明”。否則,門衛人員有權追問并扣留。
七、對不聽勸阻、尋釁鬧事,威脅公司安全,擾亂正常辦公秩序的人員,值班人員應及時采取措施。
八、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并經常打掃衛生,保持值班處整潔美觀。
九、值班人員因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或發生案件,使公司、個人財產遭受損失的,視其情節,分別給予必要的處理。
篇2:某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 門衛管理制度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 本校教職工憑學校統一制作的工作證進入學校,本校學生憑校牌(或校服)進入學校。
2、 學校召開家長會,家長憑學校統一印制的家長會通知單進入學校。
3、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4、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5、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6、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 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 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 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 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 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憑Z中學車輛通行證進入學校,并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 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 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 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
3、 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篇3:學校門衛管理人員職責
門衛管理人員職責
為了保證學校教學秩序正常進行,特訂以下制度:
一、嚴格把好時間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
二、非本校人員(除上級領導外不允許隨便進校門、停放車輛).
三、學生家長來??赐优?。只允許在中午或放學后,其余時間一律謝絕.
四、早晨和放學后,非利制順不得進校園活動。
五、學生憑證進出校門,不出示證件者不得人技園.
六、教師簽到、中途進出,記錄公征,每月作好匯總交校長處。
七、按時打鈴,不出差錯.
八、保持室內和校門內外清潔。
九、勸返校門外小商設攤.
十、做好報刊雜志的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