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實驗室安全,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規定:
1、實驗員及任課教師平時必須加強學生的實驗安全教育,嚴禁將食品、飲水及與實驗無關的物品帶入實驗室,培養學生實驗后洗手的良好衛生習慣。
2、加強對有毒,有強烈腐蝕性藥品的使用及管理,一般不給學生使用,確需使用的,老師應講清其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力爭做到萬無一失。
3、學生做完實驗后,任課教師應清點藥品及儀器,確保無丟失后方能離開實驗室。
4、對危險、有毒藥品實行限量供應,并作好使用記載。
5、實驗過程中若出現意外事故按以下程序進行:
a、小傷直接送給醫務室處理;
b、對有強烈腐蝕性的藥品造成的損傷,任課教師必須應急處理,即先用濕抹布擦掉藥品,再用大量水沖洗,傷口按壓止血,然后送醫務室,嚴重的聯系校車送醫院緊急救治,特別嚴重的,撥打120救護。
c、責任追查:若是任課教師疏忽的,應追究任課教師的責任;若是學生原因造成的,應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若學生造成他人受傷的,除接受批評教育外,還需負責賠償。
6、有毒、腐蝕性藥品若有丟失、被盜,應及時向報公安機關報案。
篇2:校園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 小學校園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驗室是學生進行實驗的重要場所,實驗過程中可能接觸到化學藥品、電、玻璃儀器等,針對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采取以下應急預案:
1.若室內因線路故障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發生火災時,應立即疏散學生并關閉電源,用滅火器及其它有效方法進行滅火,并及時報告學校領導。若火勢未能及時控制,立刻撥打119報警。若使用酒精燈不慎引起燃燒,立即用濕抹布撲蓋。
2.若室內因線路原因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發生學生觸電事故,應立即疏散學生并關閉電源,為觸電學生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
3.若因使用玻璃器皿不慎或使用解剖刀、剪刀不慎而出現外傷,應立即到醫務室進行處理。
4.如果酸或堿流到實驗臺上,立即用抹布擦凈,再沖洗抹布。如不慎將酸或堿沾到皮膚、眼睛或衣物上,立即用較多的水沖洗,在沖洗眼睛時要眨眼睛,切不可用手揉眼睛,并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