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值班、交接班制度(六)
(一)醫師值班與交接班:
1.各科在非辦公時間及假日,須設有值班醫師,可根據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單獨或聯合值班。
2.值班醫師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級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交接班時,應巡視病室,了解危重病員情況,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醫師在下班前應將危重病員的病情和處理事項記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醫師對重危病員應作好病程記錄和醫療措施記錄,并扼要記入值班日志。
4.值班醫師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和病員臨時情況的處理;對急診入院病員及時檢查填寫病歷,給予必要的醫療處置。
5.值班醫師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經治醫師或上級醫師處理。
6.值班醫師夜間必須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離開。護理人員邀請時應立即前往視診。如有事離開時,必須向值班護士說明去向。
7.值班醫師一般不脫離日常工作,如因搶救病員未得休息時,應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休。
8.每日晨,值班醫師將病員情況重點向主治醫師或主任醫師報告,并向經治醫師交清危重病員情況及尚待處理的工作。
(二)護士值班與交接班:
1.病房護士實行一周倒班一次三班輪流值班。值班人員應嚴格遵照醫囑和護士長安排,對病員進行護理工作。
2.交班前,護士長應檢查醫囑執行情況和危重病員記錄,重點巡視危重病員和新病員,并安排護理工作。
3.病房應建立日夜交班簿和醫院用品損壞、遺失簿。交班人必須將病員總數、出入院、死亡、轉科、手術和病危人數;新病員的診斷、病情、治療、護理、主要醫囑和執行情況;送留各種檢驗標本數目;常用毒劇藥品、急救藥品和其他醫療器械與用品是否損壞或遺失等情況,記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間交接班時,由夜班護士重點報告危重病員和新病員病情診斷以及與護理有關的事項。
5.早晚交班時,日夜班護士應詳細閱讀交班簿,了解病員動態,然后由護士長或主管護士陪同日夜班重點巡視病員作床前交班。交班者應給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準備,以減少接班人的忙亂。
(三)藥房、檢驗、放射等科室、應根據情況設有值班人員,并努力完成在班時間內所有工作,保證臨床醫療工作的順利進行。
篇2:中心醫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 某中心醫院值班、交接班制度1、各科室必須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好各級各類值班人員,確??剖?4小時有醫師值班,特殊情況需報告醫務科組織協調。
2、下列人員不單獨值班:無處方權進修醫師和實習醫師,未取得執業資格的輪科醫師及新調入試用期醫師,已有執業醫師資格且已注冊的輪科醫師進入新科室不滿1周者。
3、臨床醫療科室及部分重要醫技科室應設置二線班制,有條件的醫療科室可增設總住院制。一線值班一般由住院醫師和主治醫師擔任;二線值班由高年資主治醫師或主任(副主任)醫師擔任,并實行24小時負責制(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在規定時間內趕到)。
4、值班醫師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和病人臨時情況的處理,隨喊隨看;對急診入院病人應及時檢查、及時處理、及時記錄。二線班醫師負責協助、配合、指導一線班處置、搶救病人。
5、值班醫師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8小時內值班者(包括中午值班)不得睡覺,晚夜班值班者必須留宿值班室,但23∶00之前必須在醫生辦公室辦公。如有特殊情況需暫時離開,須向值班護士說明去向,呼之即到。外科值班醫生不能離崗做手術。
6、值班醫師每班下班前必須完成科室各級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交班前,應巡視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況,將工作處理妥善,能自行或需及時處理者,盡量不交給接班醫師。凡交班時間前接診的病人,應由交班醫師自行接收處理。接班者未到時,交班者不得離開崗位。
7、值班醫師下班前,應將在值班時間內的一切情況,包括所收新病人的病情、初步診斷及處置等全面交待給主管醫師及下一班值班醫師。危重病人應床前交接班,且除口頭交接外,還要求在交接班本上詳細記載,尤其是新收危重和手術病人,寫清病人姓名、床號、診斷、存在問題、注意事項、觀察重點、化驗情況和處置內容或會診情況等。交接班醫師雙方均應在交接本上簽字。接班醫師要認真閱讀交班簿,對危重病人應及時作好病程記錄和相關診療記錄。如交接時間為早晨,則值班醫師還應在晨會上詳細報告值班期間內的一切情況。
8、交接班時均應由值班醫師本人交接,不得由他人代替交接班。特殊情況個別交代。
9、值班醫師接班后應親自巡視病房一遍,危重病人應隨時巡視處理,遇有疑難問題時,應及時請上級醫師診視處理。
10、病房經治醫師換科或外出時,應將所管住院病人臨時發生的病情變化、處置情況以及所負責的危重病人的病情和注意事項向接班經治醫師詳細交代。
篇3:某醫院值班、交接班制度(3)
> 醫院值班、交接班制度(三)為了提高我院的醫療水平,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保護患者、醫生、醫院的利益,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院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醫務部負責值班、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和在全院的管理實施,并定期檢查本制度的落實情況,促進值班、交接班制度的貫徹執行,并持續改進;各臨床及相關醫技部門負責在本科室內貫徹落實本制度,各級臨床醫師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一、醫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各科室在夜間及節假日,須設值班醫師。
1、值班醫師應提前到崗,接受各級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手術病人必須交班,其他病人如出現病情變化也應交班。交班醫師應把交班內容記錄于《值班、交接班記錄本》,交接班醫師執行雙簽字。
2、交班時交接班醫師應一起巡視全病房病人,危重病人和當天新入院病人、手術病人,于床前交班。
3、值班醫師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患者臨時情況的處理、對新入院患者予以及時檢查和醫療處置,并及時書寫病歷。值班醫師亦應將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手術病人及其他需要交班的病人情況與處理扼要記錄于《值班、交接班記錄本》。
4、值班醫師如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及時請上級醫師處理。
5、值班醫師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得隨便找人頂替,確有特殊情況時經科主任批準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調換。
6、值班醫師若因會診、手術等醫療事務需暫時離開,須向值班護士說明去向并保持通訊通暢,當護理人員請叫時應立即前往診視。
7、值班醫師因搶救病人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時下班,過后酌情予以適當補休。
8、每日晨交班會上,值班醫師將病員病情及處理情況向各級醫師和主任醫師報告,重點報告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手術病人及其他需要交班的病人。
9、值班醫師負責值班室的清掃。
10、代班主任負責值班期間會診及急危重病人的搶救工作,如處理困難則負責聯系??贫€值班人員或科主任。
二、輔助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藥劑、檢驗、放射等科室的值班人員,應提前到崗,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內容詳見各科值班制度)。
2、做好所用器械和儀器等交班工作并記入值班本。
3、盡職盡責,完成班內所有工作,以保證臨床醫療工作順利進行。
4、遇特殊情況需暫時離開科室時,應向院總值班說明去向并保持通訊通暢,以便尋找,避免影響醫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