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校學生都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考試者須提前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經家長、班主任簽名同意后上報校教務處,否則將以零分計入學籍檔案。
2、學生到校后到各班教室進行復習,提早到校的學生不得在校園內吵鬧。所有同學在考前二十分鐘進入考場??记八锌忌仨殞⒆烂娌料锤蓛?,書包等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位置上,課桌內不準放任何物品。課桌上中準放必需的文具,不準帶計算器。(任課老師允許的除外)。
3、考生要服從監考老師的管理,在考場內保持安靜,認真獨立完成答卷,卷面書寫字跡要清楚,用藍色鋼筆或藍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用鉛筆答題無效。不準使用涂改用品,否則以違紀論處。對試題印刷不清的可舉手詢問??荚嚂r間內不得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吃東西。
4、考場內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案或換卷,不準抄襲書本及攜帶紙條,不準將通信工具帶入考場。
5、不得提前交卷,考試結束鈴響后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翻過來放在課桌上,等監考老師收完試卷后有秩序地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談話、高場喧嘩、追跑打鬧。
6、對于違反紀律和作弊的考生,視情節輕重,政教處將據《贛七中學生管理條例》進行批評教育直到紀律處分。
贛州七中教務處
20**年元月
篇2:七中考生守則
> 贛州七中考生守則1、凡在校學生都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考試者須提前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經家長、班主任簽名同意后上報校教務處,否則將以零分計入學籍檔案。
2、學生到校后到各班教室進行復習,提早到校的學生不得在校園內吵鬧。所有同學在考前二十分鐘進入考場??记八锌忌仨殞⒆烂娌料锤蓛?,書包等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位置上,課桌內不準放任何物品。課桌上中準放必需的文具,不準帶計算器。(任課老師允許的除外)。
3、考生要服從監考老師的管理,在考場內保持安靜,認真獨立完成答卷,卷面書寫字跡要清楚,用藍色鋼筆或藍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用鉛筆答題無效。不準使用涂改用品,否則以違紀論處。對試題印刷不清的可舉手詢問??荚嚂r間內不得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吃東西。
4、考場內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案或換卷,不準抄襲書本及攜帶紙條,不準將通信工具帶入考場。
5、不得提前交卷,考試結束鈴響后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翻過來放在課桌上,等監考老師收完試卷后有秩序地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談話、高場喧嘩、追跑打鬧。
6、對于違反紀律和作弊的考生,視情節輕重,政教處將據《贛七中學生管理條例》進行批評教育直到紀律處分。
贛州七中教務處
20**年元月
篇3:(中學)考試制度--考生守則
> 中學(學校)考試制度--考生守則一、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二、每科考前十五分鐘進入試場;終考前五分鐘方可交卷。
三、考生入場,只準帶中性筆、2B鉛筆、塑料橡皮、墊紙板及有關科目必備的直尺、三角板、圓規等文具,傳呼機、無線通訊工具等影響考試的物品不得帶入試場。
四、考生對號入座,將自己的《準考證》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五、答題卡要求用2B鉛筆涂黑信息點;第二卷用中性筆答題(作圖除外)。只能在規定的地方填寫或涂黑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科目、試卷類型等,不得在其他地方作任何標記。
六、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七、在試卷和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
八、在試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準喧嘩,考試結束之前不準在試場外逗留。
九、考試中,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
十、考生提問,先舉手,得到允許后,可提問有關試卷不清、卷面缺損、污染等問題。
十一、考試期間,交卷之前不準離開座位,離開試場如確因身體不適必須去廁所者,需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并在開考前主動向監考人員出示,去廁所時應經監考人員同意后,由監考人員陪同前往。
十二、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筆、起立,將答卷分別整理,答題卡和第二卷放在桌子中央,第一卷和草稿紙放在桌子右上角,反扣于桌面,有秩序地到試場外等候,試卷驗收完畢,再離開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