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酒店員工出入門管理制度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防止酒店員工隨意外出,確保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員工外出一律持出門證,出門證由部門主管簽字,方可放行。
第二條.外出休假或外出辦事的員工,一律走員工通道,將出門證交門衛備案。
第三條.外出人員所提的包裹、提兜等均需門衛檢查,一經查出帶有公司
用品者,一次罰款100元。如因門衛檢查不認真,造成公司損失的,將對門衛當班人員罰款200元。
第四條.對乘坐通勤車下班的員工,如有包裹、提兜者應在下班前2分鐘進入門衛接受檢查,違者罰款10元。
第五條.公司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院內乘坐通勤車,特殊情況除外。
第六條.任何人不得在下班前將個人物品事先放在通勤車上,否則雙方各罰50元。
第七條.對所有進入公司的員工,一律走員工通道,違者一次罰款10元。
第八條.對騎車上班的員工,經員工通道進入后,將自行車推進指定地點。
第九條.對已經離職的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公司,一次對門衛值班人員處以20元罰款。
第十條.對前來探親訪友或辦事的人員,門衛打電話通知所要會見的員工,得到允許后方可有本人帶入離開時,須由員工送至門衛,不能讓其自行出入。
篇2:安管部安管員行人出入口崗位職責
安管部安管員行人出入口崗位職責
1.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當班期間保持良好的崗位形象和精神面貌,注意自身的言行舉止及儀容儀表。
2.熟悉本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序,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3.維護本崗位區域內的綠化衛生及看管崗位區域內公共設施設備。
4.當值期間,必須嚴守紀律,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串崗,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有特殊情況需向領班匯報,經領班安排人員替崗后方可離崗
5.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領導處理。
6.熟悉和維護小區內配套的公共設施、機電設備、消防器材,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認真詳細記錄當值情況,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與下一班做好交接工作。
安管部安管員號樓行人出入口崗工作細則:
1.提前做好上班前的準備工作,按時接班,著裝要求統一、整齊,雙方隊員交接班時須互相敬禮問好。
2.交接班時首先檢查值班物品、器械是否齊全完好,責任區域內通道是否暢通無阻、衛生狀況是否良好,留意上班值班情況記錄和有無跟進處理的事項。
3.當值期間如有公司主管以上領導經過或巡邏隊員到崗時,必須立正敬禮并主動問好。
4.當值期間不得在崗位上有抽煙、吃東西、與他人閑聊、隨地吐痰等有損保安隊伍形象的不雅之舉。
5.來訪人員必須問清到訪單元、業主/住戶姓名,并做好登記,經得業主/住戶許可后,方可進入小區。
6.嚴格執行小區物品放行管理規定,所有出入小區物品必須有客戶服務中心和業主簽名的放行條,經確認、核實無誤后方可放行。
7.當值期間提高警惕,隨時注意防止不法分子伺機混入小區,必須對崗位周邊進行輪回巡查,并做好巡邏記錄。
8.如遇客戶/住戶、外來人員言語性挑釁甚至攻擊性動作,崗位人員須保持克制,不得在崗位上與他人發生打架事件,非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不得使用警械正當防衛。
9.夜班從2時30分起,每15分鐘向領班報崗。
10.每月30日負責其崗位消防滅火器的檢查記錄。
11.嚴禁在崗位/崗亭內閑聊、玩耍手機、抽煙、或坐姿不正。發現一次處罰一次,每次扣罰30元。
篇3:安管部安管員車輛/人員出入崗位工作職責
安管部安管員車輛/人員出入崗位工作職責
1.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當班期間保持良好的崗位形象和精神面貌,注意自身的言行舉止及儀容儀表。
2.熟悉本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3.維護本崗位區域內的綠化衛生及看管崗位區域內公共設施設備。
4.當值期間,必須嚴守紀律,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串崗,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有特殊情況需向領班匯報,經領班安排人員替崗后方可離崗。
5.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領導處理。
6.熟悉和維護小區內配套的公共設施、機電設備、消防器材,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認真詳細記錄當值情況,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與下一班做好交接工作。
安管部安管員8號樓車輛/人員出入崗工作細則:
1. 提前做好上班前的準備工作,按時接班,著裝要求統一、整齊,雙方隊員交接班時須互相敬禮問好。
2. 交接班時首先檢查值班物品、器械是否齊全完好,責任區域內通道是
否暢通無阻、衛生狀況是否良好,留意上班值班情況記錄和有無跟進處理的事項。
3.當值期間如有公司主管以上領導經過或巡邏隊員到崗時,必須立正敬禮并主動問好。
4. 當值期間不得在崗位上有抽煙、吃東西、與他人閑聊、隨地吐痰等有損保安隊伍形象的不雅之舉。
5. 來訪人員必須問清到訪單元、業主/住戶姓名,并做好登記,經得業主/住戶許可后,方可進入小區。并告知其車輛停放在小區外圍。
6. 嚴格執行小區物品放行管理規定,所有出入小區物品必須有管理處和業主簽名的放行條,經確認、核實無誤后方可放行。
7. 當值期間提高警惕,隨時注意防止不法分子伺機混入小區,必須對崗位周邊進行輪回巡查,并做好巡邏記錄。
8. 如遇客戶/住戶、外來人員言語性挑釁甚至攻擊性動作,崗位人員須保持克制,不得在崗位上與他人發生打架事件,非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不得使用警械正當防衛。
9.如發現業主車輛被其他人所駕駛,應進行盤查,并詢問車主經同意后,方可放行。
10.遇有沖閘車輛,應記住其車牌號碼,及時向上級報告。并核對車輛所有人,與車主取得聯系,告知其情況是否報警。
11.指引、監督車輛按車輛進出通道安全行駛。對特殊車輛實行登記放行(軍、警、救護等)并通知領班,機動崗的人員趕赴現場指揮車輛行駛、停放,盡量不占用私家車位。對異常進出(無卡、出租車、送貨車等)小區,要詳細登記進場事由、到訪房號、進出時間、車牌號,是否有私家車位。核準后放行,并通知就近機動崗趕赴現場協助監督。
12.夜班從2時30分起,每15分鐘向領班報崗。
13.每月30日負責其崗位消防滅火器的檢查記錄。
14. 嚴禁在崗位/崗亭內閑聊、玩耍手機、抽煙、或坐姿不正。發現一次處罰一次,每次扣罰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