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范例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門應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實行崗位資格制度,未經專業培訓并取得崗位資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10分鐘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
八、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外線電話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篇2: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本廠內的消防控制的安全管理,提高設備正常運轉效率,火災故障,保障公司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青海鹽湖鎂業有限公司選煤廠、
3 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2014】第13號)
《消防法》(國家主席令【2008】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國家主席令【2013】第4號)
4管理規定
一、消防控制室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二、消防控制室每班工作時間不大于8小時,每班人員不得少于2人,一名負責值班時報警部位的核實和緊急情況的處置,一名負責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
三、消防控制室應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四、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五、報警聯動控制設備如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在火災情況下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六、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
七、消防控制室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八、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九、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5附則
5.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5.2本制度由安環部負責解釋。
篇3: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規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行為,規避因消防控制室人為或故障等原因引起的事故風險,保障員工生命及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青海鹽湖鎂業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
3 編制依據
《消防法》(國家主席令【2008】第6號)
《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2010)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2001】第60號)
4定義
消防控制室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信息顯示中心和控制樞紐,是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專用場所,也是火災時滅火指揮信息和控制中心。
5管理主體及職責
5.1 安環部負責制定、修訂本制度并監督落實。
5.2應急救援中心負責消防控制室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
5.3要加強對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工作,按照本制度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6管理規定
6.1消防控制室管理
6.1.1消防控制室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6.1.2消防控制室每班工作時間不大于8小時,每班人員不得少于2人,一名負責值班時報警部位的核實和緊急情況的處置,一名負責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
6.1.3消防控制室應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6.1.4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6.1.5報警聯動控制設備如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在火災情況下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6.1.6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
6.1.7消防控制室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6.1.8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6.1.9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6.1.10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6.2消防控制室人員職責
6.2.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2.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證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6.2.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6.2.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6.2.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熟悉和掌握建筑消防設施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熟悉各種按鍵的功能,能夠熟練操作。
6.2.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檢查、接班、交班時,應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的相關內容。
6.2.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每2h記錄一次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火警或故障情況。
6.2.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和《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火災情況下能夠按照程序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6.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6.3.1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
6.3.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的有關要求。
6.3.3消防控制室應確?;馂淖詣訄缶到y和滅火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6.3.4消防控制室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位置。
6.3.5接到火災警報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6.3.6火災確認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于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通知公司應急救援中心(0979-8409119)。
6.3.7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6.4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
6.4.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顯示后,應保持鎮定、不得慌亂,并按照相應的處理程序進行工作。
6.4.2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
(1)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后,應首先在系統報警點位置平面圖中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員或通知安保人員迅速趕到報警部位核實情況,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在控制室內隨時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3)值班人員和安保人員現場核實報警部位確實起火后,應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應將系統聯動控制裝置調整到自動狀態,并立即通知公司應急救援中心(0979-8409119),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
(4)報警后,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員應利用火災事故廣播系統通知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組織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要監視系統的運行狀態,保證火災情況下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6.4.3消防控制室火警誤報處理程序:
(1)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后,應首先在保護區域的建筑平面圖中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員或通知安保人員持通訊工具和滅火器,迅速趕到報警部位核實情況,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留在控制室內隨時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3)值班人員或安保人員在現場核實為火警誤報時,應及時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應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并在值班記錄中對誤報的時間、部位、原因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及時將系統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6.4.4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熟悉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并應定期進行演練,達到熟練掌握的程度。
7檢查與考核
依據公司《HSE考核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對各單位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8附則
8.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8.2本制度由安環部負責解釋。
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