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第三屆中青年骨干教師選拔及管理暫行辦法
為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造就一支素質優良、業務水平高、學科梯隊合理的教師隊伍,學校將分批選拔和培養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并把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常規工作來抓,使之逐步制度化和規范化。對選拔出的培養對象,學校將努力創造條件,采取具體措施,力爭使其中部分特別優秀的教師成為政治思想過硬、業務水平高、科研成果突出的拔尖人才、省內外有影響的專家學者。
一、選拔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領導和改革開放的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學校,有振興學校的強烈事業心和責任感,有拼搏奉獻和甘當人梯的精神,具有良好的師德,能夠團結協作,得到同行的信任。
2、具有本學科領域比較堅實的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實踐能力。已系統講授一門以上專業主干課程,經過各教學環節的鍛煉,具有較豐富的教學經驗和優良的教學效果。教風嚴謹,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3、思路敏捷,具有嚴謹求實的治學態度和較強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績突出,五年來公開發表過6篇以上專業學術論文,其中至少有2篇專業學術論文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的學術刊物上全文發表。
4、具有碩士研究生畢業學歷,中級以上職稱,年齡在45歲以下,高校教齡在5年以上,身體健康。
5、外語基礎好,能夠熟練地運用一門外語(外語教師應熟練地運用第二外語)閱讀和翻譯本專業的外文書刊、文獻,具有一定的聽、說、譯、寫能力。
6、能夠較好地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普通話達到教育部規定標準,教學效果良好,最近三次教學測評均在良好以上,并至少有一次為優。
二、選拔辦法
1、按照“堅持標準,嚴格考核,保證質量,擇優推薦,寧缺勿濫”的原則,本批中青年骨干教師的評選數量占我校專任教師的10%左右。
2、各系按本系教師數的15%推薦中青年骨干教師候選人。推薦時適當注意學科間的平衡。推薦結果于2005年5月28日前報學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3、學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審核的結果報學院審定,對學院最后的審定結果以院行政文件的形式向全院公布。對骨干教師的培養措施從文件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三、任期職責目標
對已被確定的中青年骨干教師,各單位要給培養對象制訂出切實可行的業務進修及教學、科研等工作目標和培養計劃。被選定的中青年骨干教師應嚴格要求自己,在三年的任期中,要達到以下目標:
1、教學方面:堅持教書育人,政治思想、教學工作等方面表現良好,完成學院定的教學工作量,任期內至少獲得一次院級以上教學或教研獎勵。
2、科研方面:在三年任職期內科研至少達到下列條件之一:公開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國內核心期刊上發表;或帶頭完成一部15萬字以上的學術專著;或作為課題負責人參與并完成一項省級科研項目;或帶頭完成一部受國家獎勵的教材。
四、任期待遇
1、各系、室要為已被學院確定的本單位的院級中青年骨干教師選定1―2名學術造詣深、責任心強的教授或資深副教授作為其指導教師。也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師資情況,聘請院外博士生、碩士生導師作為他們的指導教師,全面負責培養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理論水平和實際能力的培養和提高工作。
2、學院在教學研究立項、科研立項、課題申報以及職稱評定等方面為骨干教師優先考慮。骨干教師應正確處理好工作實踐與理論學習的關系,在積極承擔和完成好教學、科研任務的同時,在職攻讀博士學位,或進行其他必要的國內外進修培訓、訪問研究及社會實踐。
3、凡國家或學院公派出國進修學習的人選首先在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師中選拔;有計劃地安排學術帶頭人和骨干教師進行“國內訪問學者”的進修與學習。
4、學院每學年對中青年骨干教師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發給特殊崗位津貼。
五、管理措施
1、為了把培養中青年骨干教師的工作落到實處,學校成立中青年骨干教師和學術帶頭人培養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教學、科研的院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日常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聽取有關系、室對培養計劃落實情況的匯報,解決培養對象在進修、教學、科研、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2、對于指導工作認真負責、按時完成培養計劃的指導教師,學院將給予獎勵。對于不能完成任期目標或任期中考核不合格者,學院將取消其中青年骨干教師的資格。
3、中青年骨干教師3年一屆。3年期滿,稱號和有關待遇即行中止。對照選拔條件和“任期職責目標”要求,凡不合格者,取消下一次候選人資格。
4、任期內,當選人因公因私出國半年以上者,其稱號和待遇自行中止;各單位要將上述情況及時報院人事處,按期回院后,由所在單位和人事處共同考核,合格者,恢復其稱號和待遇。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原有規定如有與本規定抵觸者,以此文為準。
篇2: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師選拔與管理辦法
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師選拔與管理暫行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師資隊伍建設,激勵優秀教師脫穎而出,建立和穩定一支人員精干、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特色鮮明的教師隊伍,以提高我院的人才培養質量和整體科研水平,制定本辦法。
一、涵義界定
1、專業帶頭人:主要在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和提高教學質量等方面起示范帶頭作用,主要負責某一個專業的專業建設與改革的研究和實施工作,指導和培養本專業青年教師開展教學工作和教學研究,提高本專業的人才培養質量。
2、學術帶頭人:主要在開展科學技術研究、科技開發活動和提高學術水平等方面起示范帶頭作用,主要負責某一個學科方向的學科建設與發展的研究和實施工作,指導和培養本學科青年教師開展科學技術研究,提高本學科教師的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
3、中青年骨干教師:在開展教學工作、教育教學研究和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起骨干作用。其主要職責是在專業帶頭人或學術帶頭人的帶領下,積極承擔教學和科研任務,深入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科學技術研究等工作,盡快提升自身的教學水平和學術水平。
二、評選條件
(一)專業帶頭人的評選條件
1、遵紀守法,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進取心強,有拼搏奉獻精神和寬廣的胸懷;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高尚的師德,近3年來每年師德測評分均為優秀。
2、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能力,辦事公道,能團結同志,聽取各種不同意見,威信較高;身體健康,精力充沛,作風民主,有能力帶領本專業全體成員完成任期內的專業建設任務和人才培養目標。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副教授和(或)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副主任醫師等以上相應專業技術職稱的在職的專任教師和雙肩挑教師(包括已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外聘教師)。
4、具有較高的外語(外語專業畢業的需具有第二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
5、專業理論基礎知識堅實而廣博,能獨立系統地講授過所申報專業2門以上的專業課、專業基礎課或基礎課,教學工作量年均授課時數原則上不少于120學時;教學質量較高,近3年來每年教學質量測評分均為優良。
6、具有“雙師”素質,生產實踐工作經驗豐富,能熟練操作本專業各項技能;熟悉本專業和本專業所涉各個行業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對專業發展有較強的預見性,能夠順應市場需求,準確把握本專業人才培養方向。
7、教學、科研業績顯著,且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任何三項:
?、俳?年來,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二作者發表過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學術論文不少于4篇,其中,獨著或第一作者發表的教育教學類學術論文不少于2篇。
?、诮?年來,正式出版本人撰寫3萬字以上的本專業專著、譯著或編著1部以上,或者擔任過(含正在擔任)正式出版的全國統編或規劃教材的主編、副主編。
?、劢?年來,教改、科研成果(含論文)獲地廳級一等獎以上,或有1篇以上學術論文被刊登在B類核心刊物(即《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認定的核心刊物)及以上級別刊物。但申報人必須是主要完成者(即獲獎項目前5名、論文作者前3名)。
?、芙?年來,主持過(含正在主持)或主要參與(排名須在前3名)2項以上應用技術研究,成果已被企業采用,效益良好。
?、萁?年來,主持過(含正在主持)或主要參與(排名須在前3名)2項以上校內實踐教學設施建設或提升技術水平的設計安裝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內同類院校中居先進水平。
?、藿?年來,有教改、科研成果通過地廳級以上鑒定或驗收(排名須在前5名)。
(二)學術帶頭人的評選條件
學術帶頭人的第1~5項評選條件與專業帶頭人的條件相同,但第6項條件改為:在本學科領域具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生產實踐工作能力,能及時掌握本學科國內外學術前沿的研究動態,對學科發展有較強的預見性,能夠準確把握學科發展方向;有1~2個明確的研究方向,治學嚴謹,學術造詣較深。另外,第7項第(1)點的條件改為:近5年來,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二作者發表過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學術論文不少于4篇,其中,以獨著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本學科相關的非教育教學類學術論文不少于2篇。第7項的其他條件與專業帶頭人的條件相同。
(三)中青年骨干教師的評選條件
1、遵紀守法,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進取心強,有拼搏奉獻精神和寬廣的胸懷;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高尚的師德,近3年來每年師德測評分均為優秀。
2、具有一定的組織和協調能力,辦事公道,團結互助,威信較高;身體健康,精力充沛,作風民主;在學術上富有發展潛力。
3、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講師和(或)工程師、經濟師、主治醫師等以上相應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與專業帶頭人學歷學位、職稱同等條件的在職專任教師和雙肩挑教師(包括已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外聘教師)。講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副高及相應專業技術職稱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
4、具有較高的外語(外語專業畢業的需具有第二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能順利地閱讀、翻譯本專業外文資料,有一定的外語聽、說能力;計算機等現代教學儀器設備操作應用能力較強。
5、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專業知識扎實,能獨立系統地講授2門以上的專業課、專業基礎課或基礎課,近3年來教學工作量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240學時;教學質量較高,近3年來每年教學質量測評分均為優良。
6、具有雙師素質,既有較高的教學、科研水平,又有較強的實踐工作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的現狀及發展趨勢有一定的了解,熟悉本專業人才的市場需求情況。
7、教學、科研業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任何三項:
?、俳?年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二作者發表有一定學術水平的論文2篇以上,其中,獨著或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與本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不少于1篇。
?、诮?年來,正式出版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的本專業編著1部以上,或參加過省級以上統編教材的編寫(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
?、劢?年來,教研、科研成果(含論文)獲地廳級二等獎以上,或有1篇以上學術論文被刊登在B類及以上級別的核心刊物。但申報人必須是主要完成者(即獲獎項目前5名、論文作者前3名)。
?、芙?年來,主持、參加過(含正在參加)1項以上應用技術研究,且成果已被企業采用,并有一定的效益。
?、萁?年來,主持、參加過(含正在參加)1項以上校內實踐教學設施建設或提升技術水平的設計安裝工作,使用效果良好。
?、藿?年來,獲得過院級以上優秀教師者稱號,或有教改、科研成果通過院級以上鑒定或驗收(排名須在前5名)。
三、選拔辦法
1、選拔時間:每年5月初組織申報,6月底前公布評審結果。
2、選拔名額:每個專業只選拔一個專業帶頭人;每個三級學科方向均可選拔一個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的選拔不超過本專業教師總數的30%,每年選拔一次,直至滿額為止。
3、選拔原則:按照“德才兼備、擇優選拔、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進行。
4、選拔程序: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資格審查、專家審議、任前公示、學院審定”的程序進行選拔。即由申請人填寫《專業帶頭人申請表》或《學術帶頭人申請表》或《中青年骨干教師申請表》,書面提供五年來的教學、科研工作的實績材料及今后三年的教學、科研計劃或設想,并附學歷學位、科研立項、科研成果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對照相應的評選條件對申請人的政治表現、思想品質、業務水平、教學與科研的數量和業績、發展潛力以及研究目標等進行評定,擇優推選,并將推選結果和材料報院人事處;院人事處初審申報人資格、教學與科研業績和獲獎等證明材料,并對同一專業申報人按教學、科研實績大小進行排序,供專家審議時參考;院學術委員會對各單位推薦的符合資格的人選進行審議,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出人選建議名單(三分之二成員通過),并向全院公示一周,然后由院長辦公會最后審定。
經學院審定的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名單向全院公布,發放聘書。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聘期均為三年。
四、激勵政策
1、對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在進修、培訓、考察、參加學術會議和申請科研項目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2、優先解決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的工作條件及科研經費。
3、除正常享受學院規定的進修待遇之外,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每人每年另可享受培養經費5000元,中青年骨干教師每人每年另可享受培養經費3000元。培養經費主要用于外出進修培訓、參加學術活動、開展試驗研究、出版著作或教材以及發表論文的資助費等。
4、聘任期內,學院每月發給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100元,中青年骨干教師50元的特殊津貼。全年按12個月計發。
5、優先享受教師學術假期。
6、各級黨政領導要關心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師的成長進步,定期了解人選的思想、學習和工作情況,及時解決他們在工作、生活和學習中的各種問題。
五、基本任務
(一)專業帶頭人的基本任務
1、根據本專業人才市場的需求動態,結合我院實際,在系主任的領導下組織編制、修訂和實施本專業建設與發展規劃。
2、根據所在專業的現狀及發展潛力,組織開展具有其特色的1~2個專業建設與改革方面的課題研究。
3、帶動本專業教師開展專業建設與改革的研究,推薦和培養從事本專業建設與改革課題研究方向的骨干教師,不斷提高本專業建設水平。
5、組織本專業開展教學研究活動和申報教改課題,不斷提高本專業教師的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
6、三年任期內承擔指導2~3名青年教師(指導每位教師的時間不少于1年)開展課堂教學和實踐性教學與教學論文寫作的任務。
7、每年至少給本專業學生或面向全院相關專業作一次高水平的學術講座或報告。
8、三年任期內應在B類核心刊物及以上級別刊物上作為第一作者發表至少2篇高水平的學術論文。
9、與實驗室主任制訂和實施本專業實驗室、實訓基地建設與規劃。與相關部門協作組織實施畢業生職業資格培訓工程,力爭大多數畢業學生都能取得“雙證書”。
(二)學術帶頭人的基本任務
1、根據國內外學科發展動態,結合我院實際,在系主任的領導下組織編制、修訂和實施本學科的學科建設與科技發展規劃。
2、根據國內外學科發展趨勢和所在學科的現狀與發展潛力,確立相對穩定并具有特色的1~2個研究方向。
3、帶動本學科教師開展科學技術研究,推薦和培養本學科領域各研究方向的學術骨干教師。
5、組織本學科開展學術交流活動和申報科學研究課題,不斷提高本學科的整體科研水平和教師的學術水平。
6、三年任期內承擔指導2~3名青年教師(指導每位教師的時間不少于1年)開展科學技術研究與科技論文寫作的任務。
7、每年至少給本專業學生或面向全院相關專業作一次高水平的學術講座或報告。
8、三年任期內應在B類核心刊物及以上級別刊物上作為第一作者發表至少2篇高水平的學術論文。
9、與實驗室主任制訂和實施本學科實驗室、研究室建設與規劃。
(三)中青年骨干教師的基本任務
1、積極工作,完成好專業帶頭人或學術帶頭人布置的各項工作。
2、三年任期內主講2門以上課程,師德和教學考核結果均達到優秀。
3、積極承擔各項教育教學和科學技術研究任務,努力早出成果。
4、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5、三年任期內承擔指導1~2名青年教師(指導每位教師的時間不少于1年)的教學和科研工作,幫助他們盡快成長。
6、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刊物上作為第一作者發表至少1篇高水平的學術論文。
7、積極協助實施本系專業建設與改革工作;積極參與畢業生職業資格培訓工程;與相關業務部門建立聯系機制,積極參與項目開發和實踐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自身實踐教學指導能力。
六、管理辦法
1、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均需與學院簽訂協議書,對其實行院、系(部)二級管理體制。
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的管理,由人事處負總責,教務處、科研處與各系(部)、處室具體分工負責。人事處負責選拔、考核的組織和有關待遇的落實工作;教務處負責教學任務的分配、檢查、落實和教學效果的評估等教學方面的管理;科研處負責科研項目的分配、指導、檢查、落實和科研成果的鑒定等科研方面的管理;所在系(部)、處室負責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師任期內的具體工作落實,并協助院學術委員會、人事處搞好其年度考核工作。
2、對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的管理期(任期)均定為三年,但實行動態管理。
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必須每年向學術委員會書面匯報年度工作情況。學術委員會會同其所在單位按照相應的職責、任務與要求對其進行年度考核,合格者連任,對不合格者,取消其資格,停止聘任,依照條件增補新人。被取消資格者,下一年內不得再申請參加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的選拔。
3、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師由各系部、處室和人事處分別建立業務檔案、人事檔案進行管理。
4、學院每年將劃撥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師經費,??顚S?。
本辦法自正式發文之日起執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篇3:職學院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選拔管理辦法
職學院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選拔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院教師隊伍的建設,提高師資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優秀人才快速成長,培養、選拔青年骨干教師,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主要從教學、教育、科研第一線在職、在崗專任教師和專職科研人員中推薦選拔。
第三條 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每次系(部、中心、處室)最多推薦2名。
第四條 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的選拔條件:
1、政治覺悟高,有良好的團結合作精神,顧全大局,樂于奉獻。
2、教學教育科研能力較強,有一定的學術造詣,成績較突出,積極參與教學教育改革和科研工作,并做出了較大的貢獻。在近三年內發表專業學術論文二篇以上(在國家或國際刊號上發表)和主編或參編公開出版的教材。
3、較熟練掌握一門以上外語,計算機等現代教學儀器設備操作應用能力較強。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
5、具備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和高校教師資格證書。
6、具備中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第五條 培養對象的選拔程序:
1、各系(部、中心、處室)根據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在廣泛聽取有關教研室教師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實際和學院工作的發展情況,初步確定選拔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的候選人,并由系(部、中心、處室)填寫《xt職學院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推薦表》。
2、由學院學術委員會進行評議,并經院長辦公會審核后在全院公布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名單。
3、青年骨干教師對象確定以后,學院與系(部、中心、處室)必須共同擬定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的培養計劃,明確培養對象在教學教育、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等方面要達到的主要目標和分年度目標,以及為實現培養目標而采取的主要措施。
第六條 培養對象所在系(部、中心、處室)與學院簽訂《xt職學院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培養任務責任書》,培養對象與系(部、中心、處室)簽訂《xt職學院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培養合同書》。
第七條 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培養期為三年 。
第八條 各系(部、中心、處室)要重視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的培養。認真履行培養任務責任書規定的責任,創造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認真執行培養計劃,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按期實現培養目標。同時,要注意在教學教育、科研第一線崗位上的培養,給他們分任務,壓擔子,促使他們盡快成長。
第九條 每名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由院學術委員會選派和指派1-2個指導教師,在培養期內負責業務指導,并定期向院學術委員會報告培養對象的工作進展情況。
第十條 對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學院在培養期內給予1-2萬的培養資助費。
第十一條 培養資助經費必須??顚S?,主要用于培養對象在教學科研上的系統訓練,進行調研和教學改革,參加學術活動等方面,不準用于購置大型儀器設備和出版書籍。
培養資助經費由主管培養工作的院領導審查同意后使用。
第十二條 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在培養期內,由學校報銷圖書資料費每人每年800元。
第十三條 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要認真履行培養合同規定的責任,嚴格執行培養計劃,刻苦學習,積極參加各類培養、培訓活動,在規定時間內實現相應的培養目標。
第十四條 指導教師在指導和培養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期間,由學院發放指導教師津貼,發放標準由學術委員會根據該教師的指導情況研究確定,并報院長辦公會審批。
第十五條 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的考核工作由學院學術委員會會同培養對象所在單位每年進行一次考核、檢查;培養期滿后,學院將組織對培養對象的培養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六條 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的考核、檢查結果,學院每年通報一次,并作為是否列為繼續培養的重要依據,并記入培養對象的個人技術檔案。對沒有嚴格執行培養計劃和不能達到年度目標的,中止經費資助,并酌情收回分部分培養資助經費。
第十七條 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實行服務期制度,培養對象在培養期間和培養期滿以后五年內不得調離本學科教師工作崗位。確因工作需要或提職轉崗的,須經院黨委會或院長辦公會批準后方能調離本職崗位。
第十八條 培養期滿時,學院將組織學術委員會并聘請有關專家對培養對象進行評議驗收。合格者發給培養合格證書。并評選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工作先進單位、優秀培養對象和優秀指導教師。
第十九條 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培養工作先進單位、優秀培養對象和優秀指導教師由學院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條 學院擬設立“中青年骨干教師培訓基金”,根據學院財力,逐年遞增基金劃撥比例,以上各項經費均可在此列支。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