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范大學關于輔導員突出表現標準的界定
校發(20**)23號
根據校黨委2004年12月推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XX師范大學輔導員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輔導員“本科畢業擔任學生輔導員兩年,工作出色的,可定為副科級;定副科級后工作三年,工作出色的,可定為正科級”、“研究生畢業擔任學生輔導員一年,工作出色的,可定為副科級;定副科級后工作三年,工作出色的,可定為正科級。”現就輔導員“工作時間”、“工作實績突出”作明確界定。
本科畢業擔任學生輔導員工作時間滿2周年,可以申報副科;定副科以后,工作時間滿3周年,可以申報正科。研究生畢業擔任學生輔導員工作時間滿1周年,可以申報副科;定副科以后,工作時間滿3周年,可以申報正科。
“工作實績突出”的界定標準是指申報時間內,獲得過以下榮譽稱號:
1、XX市優秀輔導員
2、XX市新長征突擊手
3、XX市“三八”紅旗手
4、XX師大考核優秀
5、XX師大優秀共產黨員、黨務工作者、黨支部書記
6、XX師大優秀思政工作者
7、XX師大“三八”紅旗手
8、國際志愿者,服務時間滿1年以上(含1年),獲優秀志愿者稱號者
9、中國杰出志愿者(中宣部、教育部、團中央、全國學聯)
10、XX市暑期社會實踐優秀指導教師(團市委)
11、“XX市杰出青年志愿者”稱號(團市委)
12、“XX市優秀青年志愿者”稱號(團市委)
13、XX市文化新人(團市委)
14、挑戰杯優秀指導教師(團市委)
另外,從2006年開始,全校輔導員(除處級干部外)由學工部統一安排考核,考核優秀比例占全部比例的10%左右。每年與上級部門評獎獎項對接一次。
注: 該標準于20**年11月9日校黨委常委會討論通過
篇2:物業公司員工當值表現扣分規定
物業公司員工當值表現扣分規定
第一章:總則
1、為盡量準確評價、考核部門員工當值表現,及為公司提供員工獎罰依據,特制訂本《安全當值表現扣分規定》。
2、本《安全部當值表現扣分規定》中凡與公司規定相低觸的,以公司規定為準。
3、本《安全部當值表現扣分規定》的考核依據,是根據公司和部門有關的各類規定、制度及崗位職責,而制定的。
4、本《安全部當值表現扣分規定》的考核對象是主管級以下之部門成員,主管級工作表現由部門經理和行政部進行考核。
第二章:計分辦法
1、部門設立《扣分單》用于記錄違紀事實和扣分情況,每月呈交物管部統一遞交行政部。
2、扣分等級自1分起,最高10分,每1分等于人民幣伍元,當月結數,次月重新考核。
3、當月扣分總計在五分以上者(含五分),即予行政書面警告。三次行政書面警告以上即作辭退處理。
4、因單次違紀情節或性質嚴重者,應報請行政部記行政書面警告或立即辭退處理,但同樣要附加扣分處罰。
5、因損耗公司財物,需要進行扣分的,扣分同時,仍需視情況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6、每月一號部門呈交上月扣分情況于管理處(一個月為考核期),再遞交行政部。如在一個月內只扣一分,則此一分自動被取消,不再報請扣款,也不再累計至下月。
第三章:一般扣分規定
第一節:保安部
所有保安部人員受考核對象,均適用本節規定。
一、有下列過失行為者,每次扣一分:
1.參加部門會議遲到5分鐘以上的;
2.應該敬禮的場合不敬禮,應當起立的時候不起立的; 3.違反規定當值看書讀報的,或者白班當值在崗位存放書、報雜志和收聽收(錄)音機的;
4.當值站姿、坐姿不合規定的;
5.因自身疏忽,造成未帶對講機或對講機未開機,或調錯頻道,致使呼叫不到,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6.不按規定填寫各類當值表格和交接班記錄或擅自涂改、弄污有用文件等行為的;
7.崗位上擺放凌亂或在崗位上吃零食的;
8.在公司管轄小區范圍隨地吐痰,亂拋垃圾,造成工作環境臟、亂、差的;
9.不按規定時間、路線巡檢、簽到的;
10.責任人員未及時發現職責范圍內之異常事件,致使領班未能及時安排跟進的;
11.當值中接聽電話超過3分鐘以上的,或在當值時多次打電話行為,或在樓層、單元門口(業主面前)隨意接聽、拔打電話的;
12.責任區域內公司物品破損,有損公司形象而不及時報告領班跟進的;
13.三個工作日內未對公司和部門下發的通知通告進行簽閱的;
14.上班前15分鐘后才打電話請假并獲批準的;
15.當值時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6.未按規定時間開關公共地方照明或其它要求開關的設施設備的;
17.在當值時間內大聲唱歌、說話、吹口哨或發出其它怪聲的;
18.當值時間內未能很好跟進搬(卸)裝修、家具物品等的,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9.發生設施設備故障或工程遺漏問題未及時報告的;
20.當值時內坐、站、立、行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1.不按要求登記來訪人員證件的;
22.住宅入口附近有閑雜人員長時間逗留不勸說,有外來車輛停放入口附近不制止的;
23.不執行公司裝修施工時間,讓裝修工人提前進入裝修的;
24.對施工人員不查證或未及時驅逐無證工人的;
25.接聽電話或使用對講機不按規定使用規范用語、禮貌用語的;
26.其它經上級認定的工作范圍內之一般失職行為的;
二、有以下嚴重違紀行為者每次扣2分:
1.對來訪人員不詢問、不登記的;
2.住宅入口附近有閑雜人員長時間逗留不勸說,有外來車輛停放入口附近不制止的,造成投訴的;
3.因工作失誤,造成崗位旁堆放不明裝修、生活垃圾的;
4.因個人失職,導致外來人員進入,對住戶造成滋擾的;
5.有住戶、外來人員攜帶貴重物品出場,不報告、不檢查、不要求出具放行條的;對各類物品未加檢查,又未出具放行條的物品擅自放離的;
6.對外來車輛不詢問、不登記、不開票據的;
7.未按規定巡樓路線、巡場時間進行巡樓工作或搭乘電梯進行巡樓工作的;
8.發現意外事件不及時報告上級或擅自處理而處理錯誤的;
9.小區內出現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正常休息的行為而不制止及處理的;
10.巡邏時,發現問題不作好記錄或未及時上報上級的;
11.未經批準,不參加部門或公司舉行之各類會議、培訓和其它集體活動,以及正常上班后又無故不參加班前訓練的;
12.未經領班同意批準,擅自在當值內接待親友的;
13.未按時報崗或報崗時用語不規范的;
14.當值時聚眾(三人)聊天的;
15.未經領班同意批準,上洗手間不報告或擅自私自換崗、擅離崗位,未造成較大后果的;
16.因禮儀禮貌服務問題被業主投訴,影響不大的;
17.擅自觸摸、使用業主放置看管的物品的;
18.交接班或換崗工作不認真,致使公司物品損耗或有關事項未能得到跟進的;
19.私自翻閱上級的工作資料和個人用品,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0.擅自陪同親友參觀工作場所,未造成嚴重影響的;
21.非當值時間到崗位上進行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22.在同事面前非當面謾罵上級,查證屬實的;
23.在同事中散布謠言,損毀其他同事名譽或人格,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4.參加公司或部門組織之各類培訓考試,成績不合格的;
25.未及時正確執行上級指令,致使工作延誤的;
26.當值時因疏忽,導致閑雜人員(乞丐、撿垃圾、收廢品、貼廣告)進入小區內的;
27.擅自允許或不阻止外部人員在小區內攝像、拍照的;
28.未經領班允許,擅自調班或私自調換崗位的;
29.浪費公司能源、辦公用品,在各類交接班、記錄本或表格上亂寫亂涂、撕毀有關資料的;
30.利用公司設備或資源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1.在公司管轄區域范圍內,員工之間喧鬧或粗言穢語,影響公司形象的;
32.其它經上級認定的工作范圍內之失職行為;
三、有以下嚴重違紀行為者扣3-4分:
1.在對講機內說笑、聊天、唱歌、講粗口以及違反規定將對講機借給非允許人員使用的;
2.當值精神不振(打瞌睡)的;
3.當值時間與同事吵架不聽勸阻的;
4.當面頂撞上級,事后能認識錯誤,主動道歉的;
5.在公司范圍傳播黃色、*書籍的;
6.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造成較大后果的;
7.在部門或公司舉行的各項技能考核中成績不合格者;
8.同事之間散布謠言,有不利于員工之間團結及部門管理的;
9.對外來人員漫不經心,或惡意頂撞的;
10.對應收費車輛或其它收費項目而未收費的;
11.對已過租用期的車輛或其它收費項目已過期限的,而未及時提醒或催促重新辦理的;
12.違反公司和部門關于制服穿著規定的(含下班時間);
13.其它經上級認定的工作范圍內之一般失職行為;
四、有以下重大違紀行為者,扣5-10分: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和部門正常崗位調動的;
2.擅自開啟、調試工作職責之外的設施設備的;
3.教導新同事違紀或傳授不利于正常工作的一切歪門邪道的;
4.在當值崗位上抽煙、飲酒或中途外出飲酒的;
5.當值睡覺的;
6.與業主、外來人員爭執、吵架、打架的;
7.當面威脅上級,不服從管理的;
8.利用職務之便擅取公司或業主財物的;
9.非當值時間酒后返公司或崗位上無理取鬧的;
10.因工作不認真致使職責范圍內發生嚴重事故的;
11.上級查夜班崗位情況時,同事之間互通消息的;
12.向業主、外部業務人員索要或暗示索要"利是"及其它一切物品的;
13.在崗位上臥、躺及言行、行為影響公司、部門形象、聲譽的;
14.擅自允許已離職人員進入管理范圍內的;
15.不維護公司利益的或對損壞小區設施設備的行為不制止的;
16.當值時因自身原因引起業主重大投訴的;
17.擅自對外泄露公司或業主資料的;
18.重大意外、突發事件未及時向上級匯報的;
19.未經公司主管級以上的領導同意,私自使用會所設施設備、泳池游泳的;
20.其它經上級認定的工作范圍內之失職行為;
五、領班違紀扣分辦法:
一)、領班個人當值表現,與保安員平等要求。
二)、領班有以下違紀者,還須按規定扣分。
1.超越權限,審批請假、調休或違反規定默許下屬離崗的(扣2分)
2.工作疏忽,不認真巡檢的;(扣2分)
3.未嚴格執行《扣分規定》的;(扣1-3分)
4.不按規定組織班前訓練及其它例行工作會議、培訓的;(扣2分)
5.未及時跟進部門工作計劃拖慢工作進度的;(扣5分)
6.利用職權,直接或通過第三者制止下屬反映情況的;(扣5分)
7.利用職權,公開或暗示下屬請客送禮的;(扣5-10分)
8.在同事中拉幫結伙、攀親結友、搞小團體,致使其它下屬受到不公正對待的;(扣5-10分)
9.遇惡劣天氣未認真履行領班職責造成市場區域、設施設備損毀,情節輕微的;(扣5-10分)
10.用不正當手段攻擊上級和其他同事、領班的;(扣10分)
11.在所當值班次時擅立規定,擾亂公司和部門正常管理秩序的;(扣5-10分)
12.其它經上級認定的工作范圍內之失職行為;
篇3:上半年輔導員助理個人工作總結
上半年輔導員助理個人工作總結
擔任輔導員助理一年以來,工作積極主動,但還是發現不少問題,總結如下:
1、七點鐘的班會,有的同學會出現遲到的情況;
2、在紀檢委員點到的時候,下面不安靜(可能是由于兩個班的紀檢委員一起點到的原因,建議過改換方式,未施行);
3、輔導員湯老師講事情的時候,下面同樣很吵鬧(提醒過,效果甚小);
4、同學們在班會結束后都急于離開,問他們是否存在疑問時,無人回應;
5、班委很少與我聯系,自己也不知道他們需要什么幫助;
6、早自習和上課的出勤上,還有少數同學不按時到。
除此之外,自己也還存在問題:
1、前期積極參加班會,到后期因為自己也比較忙所以很少關注;
2、沒有積極主動與老師、班委取得聯系,導致自己信息閉塞,無法很好的了解班級情況,很多時候都是等到班委來找我。
3、對班集體的組織文化建設了解很少,基本沒有參加該班的活動。
不過總的來說在擔任助理期間尤其是前期還是與該班同學交流過,尤其是專業問題,自考等問題上,把自己了解的內容向同學們解釋,不清楚的問題不胡亂說話,而且該班的建設在班委與老師的帶領下還是很好的發展到現在,在系評比中也多此獲得好評。對于以后該班的建設以及以后的助理有一下建議:首先,要與老師和同學保持一定的聯系,要主動了解班上的情況;
其次,班委也要主動與助理聯系,在一些比較難處理的問題上可以尋求幫助,不了解的問題也可以多多咨詢;
最后希望班集體要注重紀律方面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