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申報資格
個人承諾 個人承諾: 本人在此次職稱申報中所提供的各類材料真實、準確。提供的各類證書均真實有效。如被查到有偽造學歷、資歷、偽造申報材料、剽竊他人成果等現象,自愿接受以下處罰:
1.取消當年評審資格;2.已交評審費不退還;3.三年內不得報評職稱。
個人簽名:年 月 日
單位承諾
經審核,該同志所提交的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內容均真實有效。單位蓋章單位負責人簽名:年月日
說明
1.凡申報職稱的人員均應對本人所提供的各種證件及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否則不予參評; 2.簽名時,必須由申報人和單位負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 3.此承諾書隨申報材料一同上報。
篇2:普高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誠信承諾責任狀
中學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誠信承諾責任狀
Z區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蘇州市教育局制定的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方案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文件的規定,我們鄭重承諾:
一、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努力發展學生特長和潛能。
三、成立領導小組,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程序規范科學。
四、規定評價細則,制定綜合實踐活動與校本課程方案。
五、構建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學校評價新體系。
六、評價材料全面、完整客觀,充分展現學生個性特長。
七、評價記載規范,內容填寫詳細清晰,建立成長記錄袋。
八、積極開發校本課程和選修課,大力開展綜合實踐活動。
九、認真組織學生參加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
十、評價過程結果公平、公正、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Z區 Z中學(蓋章)
校長: (簽名)
篇3:CET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CET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是參加20**年12月全國大學英語CET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了解了《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報考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本人所有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保證整個考試過程不離場,不攜帶手機、BP機或有存貯功能的電子設備,如帶入交與監考教師保管。
4、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代考,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系部:班級:考生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