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工作承諾書范文(三)
我代表**幼兒園,就安全教育工作向市教育局及廣大幼兒家長作如下承諾:
認真貫徹落實中省市關于加強校園安全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安全制度,認真履行對幼兒的安全監護責任,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一、加強安全教育、落實安全責任
1、及時召開全體教職工安全工作會和家長聯系會,向所有幼兒家長發放《關于交通安全工作告家長書》。通報11月16日,甘肅省正寧縣接送校車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情況,傳達全市校園安全會議精神,增強教師和幼兒家長認識到安全工作重要性,進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2、幼兒園與校車司機、接送教師分別簽訂安全責任書,進一步明確職責,夯實責任。建立教師跟車管理制度,每日上學、放學清點乘車人數,認真填寫安全日志。
二、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制度建設
1、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督促、檢查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每月進行一次校車運行情況檢查。
2、嚴格執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安全事故,根據情況進行妥善處置,并及時報告市教育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做到不瞞報、不漏報。
3、建立社會、家庭、學校安全共建制度,定期聘請公安、教育部門負責同志,對教職工和家長進行安全教育。
三、完善登記備案、遵守交通法規
1、積極聯系交警部門進行校車安全技術狀況檢驗,完善校車備案登記、統一噴涂標識,自覺接受安全監管。在手續未完善期間,我園堅決停止校車接送幼兒,要求家長自行解決上學交通問題。
2、購買校車必須的商業保險,給所有在園幼兒購買園方責任險和意外保險。接送司機向園方保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超員、不超載、不超速、不酒駕,確保車輛行車安全。
四、建立長效機制、確保萬無一失
1、堅持安全檢查制度和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總結會,分析、查找安全隱患,研究制定解決措施。及時與幼兒家長聯系,聽取家長的意見和建議,并加強和保持對幼兒的安全監管。
2、建立安全應急預案。每年開展兩次安全疏散演練,增強幼兒安全意識,提升自我保護能力。配備保安,保證師生安全。
3、切實抓好消防安全。按照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和消防演練。檢查電源線路、避雷設施設備,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嚴格管理。
4、抓好衛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定期對廚師、保育員進行健康體檢,并辦理健康證。每天對碗筷進行一次消毒。保證采購面粉、食用油安全衛生,蔬菜新鮮、無變質,確保幼兒食品安全。
承諾人(法人代表):zz
20**年**月**日
篇2:巡邏人員安全工作責任書
學校巡邏人員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每日值班的保安工作人員就是校園巡邏安全防范工作的責任人,對安全防范工作負有全面責任。
二.巡邏必須準時,按照要求對校園各部位進行巡視,發現安全隱患妥善處理,及時匯報。
三.當晚夜自修放學后,必須做好辦公樓、教學樓的清場工作。
四.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演播室、財務科等其它重點部位門窗關鎖情況檢查、督促。
五.認真履行中午11∶20~1∶30的值班巡邏工作,防止突發事件。(注重辦公樓的清場,防盜門的關鎖)
六.巡邏時必須二人同行,并攜帶好防衛器材及對講機。
七.巡邏人員每天必須按照學校所規定的時間、地點加強巡邏并做好記載,嚴禁擅自離崗,嚴禁睡崗。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責任事故者,視情節輕重,處以扣除當月工資直至辭退的處罰。
八.認真完成保衛科交辦的其它守衛任務。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校長室、保衛科、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立責任書單位:
20**年9月~20**年7月
篇3:某醫科大學安全工作獎罰規定
醫科大學安全工作獎罰規定
為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的安全責任意識,更好地落實《安全責任狀》,層層落實責任制,強化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現參照沈陽市相關部門獎罰辦法,特制定我校獎罰規定如下:
一、獎勵
1、安全責任狀落實得好,全年無重大火災事故、人員傷亡事故、惡性治安案件、群體性政治事件的,績效津貼正常如數發放。
2、對在各種災情、事故初發期,敏感性強、警惕性高、有責任心,能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有效處理,對遏制災情或事故的發展做出貢獻的,視情況給予本人一個月至三個月績效津貼數額獎勵。
3、對落實《安全責任狀》成績突出,經考評驗收為"優秀"的單位,對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分別給予1000--5000元獎勵。
二、處罰
1、安全責任狀不落實,發生重大火災事故、人身傷亡事故、惡性治安案件和群體性政治事件其中任何一項的,對單位主要和分管領導,扣發三個月至六個月的績效津貼,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2、安全責任狀落實得很不好,一年內發生火險二起以上(含二起)的,扣發單位主要和分管領導二個月至四個月的績效津貼。對發生一般治安案件二起以上(含二起),或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影響面較大的,罰單位主要和分管領導二個月至四個月績效津貼。
3、安全責任狀落實得不夠好,發生火險一起,或發生一般事故一起(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違反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在單位存放大量現金,丟失、被盜人民幣數額較大(包括公款和私款);或發生的案件和事故損失不大,但影響面較大,如公安、消防、安監部門人員到達現場的,視情況扣發單位主要和分管領導一個月至二個月的績效津貼。
4、對造成災情、事故、案件的直接責任人和當事人,視情節和危害按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的被處罰額一至二倍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所在單位的專職安全員的處罰參照其單位分管領導被處罰額的百分之八十罰款。
5、對違規但尚未造成險情或事故的當事人連同其管理者的處罰。擅自使用違禁電器的,發現一件次,對當事人罰款伍拾至貳佰元,對管理者罰款二十至壹佰元,并沒收用品。違規動用明火或擅自違規用電的,發現一次,對當事人和管理者各罰款五佰至壹仟元。把手機、現金、銀行卡等貴重物品隨意放在書包、寢室床鋪上、桌子上,或放在教室等公共場所,失去控制易造成丟失的,被檢查出來一次,對當事人和管理者視情節各罰款叁拾至壹佰元。對有價證券或貴重物品因亂扔亂放而丟失,并產生不良影響和后果的,以及不接受處罰甚至無理取鬧的,加倍處罰,直至給予行政處分。
6、領導工作不到位或管理不善,單位發生人員無理*(沖擊校部、政府機關或進京),處理措施不得力;或參加有政治影響的串聯、*、*;或制造有政治影響的事件;或參與非法團伙的,對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視情節扣發一個月至六個月績效津貼,并取消單位當年評優資格。
7、對一般險情、事故、案件隱瞞不上報,擅自處理;或初期自行處理不善釀成重大災害的,事后查出來,對當事人、責任人和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視情節輕重各扣發一個月至半年績效津貼,并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8、對搞大型活動事先不請示學校,或活動中組織管理不到位出現各種事故的單位,追究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相應責任和罰款1000--2000元。
9、單位有施工現場和外來施工人員,因管理不善,發生險情造成影響或人身傷害事故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并罰款1000--3000元。
三、關于獎勵和處罰的相應規定:
根據上述"一、獎勵"和"二、處罰"的規定,視具體情況簽狀單位的校分管領導可獲得"獎勵"或接受"處罰"。
此規定,作為我?!栋踩熑螤睢返难a充文件。其解釋權在校綜合治理委員會。
EE 醫 科 大 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