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公司20**年工資福利待遇通知
通知
EE公司[20**]—06號通知
為提高產品質量,改善員工福利待遇,確保20**年的目標任務完成。經過公司研究決定如下:
1、員工的工資計算方案,按原《20**的員工工資計算方案》執行;(保底不變,計算方式不變,從20**年1月1日起執行)。
2、公司為員工提供免費工作午餐,相關的管理要求按20**年原有的免費工作餐管理制度執行(20**年2月15日起執行)。
3、20**年全公司在冊員工在20**年全勤(除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外,請假未超過5天的,在20**年春節前可一次享受300元年終獎勵)。
4、20**年3月1日前加入公司的員工,在20**年全勤(除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外,請假未超過5天的),在20**年春節前可一次享受100元年終獎勵。
5、除不可抗因素,此通知執行期為一年。
特此通知!
EE有限公司
20**年2月8日
篇2: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2008)
勞社部發[20**]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篇3:丹東市人民政府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通知
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丹政發〔20**〕第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丹東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函》(遼勞社函〔20**〕72號)意見,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類地區:丹東市邊境經濟合作區、振興區、元寶區、振安區由480元調整為580元;
第二類地區:東港市、鳳城市、寬甸縣由420元調整為50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類地區:丹東市邊境經濟合作區、振興區、元寶區、振安區由4.8元調整為5.3元;
第二類地區:東港市、鳳城市、寬甸縣由4元調整為4.5元。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