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司規章制度修改的通知范文
各部門、辦事處、分公司、項目部:
近幾年國家、地方出臺了一系列法律和規章,為了適應法制化、規范化的需要,對公司《企業管理制度》進行了部分修改,具體集中體現在第四、五、六章,如下:
1、在原《企業管理制度》第四章 第二條<請假制度>第一款 增加第(8)項"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時間,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以及中國人的傳統習慣,統一安排到春節休假。"
承接上述第(8)項 增加第(9)項"企業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放假,具體為: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國務院有規定的參照國務院規定放假。"
2、第四章 第八條 第二款 第八項 修改為:"其他經工商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如公司賬戶信息,員工薪資狀況等"。
第二款增加第五項、第六項
5、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6、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裁辦公室;總裁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第三款增加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如下:
6、公司與接觸重要機密的員工簽訂《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書面形式簽訂,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2)保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保密協議的期限;
(4)保密費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
7、 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保安人員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為:
(1)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
(2)就職于本公司的競爭對手;
(3)在競爭企業中兼職;
(4)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
(5)引誘企業的客戶脫離企業;
(6)在離職后,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
8、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相關秘密信息;
(3) 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公司機密進行相關的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相關的項目開發。
第四款整體修改為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罰款 10000 元以上 500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2、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出現下列情況的,公司將通過相關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1)故意將公司具有商業價值的文件泄露給他人謀取利益的;
(2)故意偷竊、隱藏公司重要文件致使公司遭受巨大經濟損失的。
非高級員工不實行"競業禁止"制度,不簽訂《保密合同》,但對有證據表明侵犯本公司技術及其他商業機密,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亦將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3、第三章 第二條 第三項 修改為"員工入職后,公司根據員工的實際情況為員工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
4、第五章 第一條 第六項 修改為"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企業所有應聘人員除董事長特批或法律規定應當免于試用的情形外,一般都應當經過適當的試用期才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
第五章 第二條 第三項 修改為"聘約人員因重大事由必須于約定期限前中止受聘時,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聘用部門提出"辭職申請書",聘用部門在收到辭職申請書后須給出具收據,在辭職員工辦理完全部交接手續后,由聘用部門出具"員工離職交接憑證",離職員工憑借此憑證向財務領取工資余額,無此憑證的財務人員不予發放工資余額。"
5、公司管理制度第四章 第八款 項目工地印章的刻制、管理、使用作如下補充規定:
第一條 印章刻制
1.1所有浙江中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部所需印章均應由項目部負責人或項目部項目經理,向公司總部現場部提交書面申請,現場部根據工地實際情況進行審核后提交公司董事長批準,方可由公司現場部組織刻制。
1.2現場部刻制印章的式樣,均統一為方形圖章(如圖二),禁止使用圓形圖章且字行為多行的印章(如圖一)。
樣章一
圖一 圖二
1.3項目部印章字樣為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部資料專用章"且需注明不得用于簽署合同使用。例如"禁止合同使用"、"非合同使用"。
1.4印章字體必須統一,且字與字之間需緊密相連,不得停頓。
1.5違法該規定私刻、刻制印章一律視為無效印章,公司將不予認可,并根據印章的使用情況及后果給予一定的罰款,情節嚴重者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條 印章管理
2.1項目部印章實行"管理責任制"。項目部負責人向公司現場部領用項目部印章,需由項目部負責人親自現場簽收,并出具印章領用責任書,保證印章的規范管理和使用,因違規使用印章造成損失由責任人全權負責。
2.2現場部需備案兩份以上工程項目部已領用的印章樣章。樣章下方由領用人簽字。
2.3根據我們公司現實的狀況,為了確保公司交易安全,所有文件必須加蓋騎縫章。
第三條 印章使用
3.1項目部技術資料專用章,僅供項目部工程技術資料的確認、變更使用。不得用以簽署合同性質的文件,不得確認工程價款、材料價款等非技術資料類文件。
3.2印章應當保管妥善,項目部應當有專人保管和使用。
3.3 項目部印章、項目部技術資料專用章建立使用登記制度,現場部對此進行不定期檢查。
第四條 印章注銷
4.1工程完工,并經過竣工驗收,項目部應當將印章交回公司項目部。
4.2項目部在收到印章后統一管理,工程保修期過后銷毀。
特此通知。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年六月二十五日
篇2:大酒店規章制度
某酒店規章制度
★員工日常管理制度:
1、上下班走員工通道,并接受保安員的檢查。
2、上下班及用餐時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現漏打要及時告之部門主管。
3、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員工,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于當日通知部門主管,并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不能穿著制服外出購物,不準吃東西、喝酒,不準聽收錄機,不準看電視,不準唱歌、大聲喧嘩或閑聊。
5、除指定人員外,不準使用客用設施。
6、未經允許不可在酒店內攝影及攝像。
7、凡進入酒店的單車和摩托車必須停放指定的位置。
8、凡不是本市戶口籍的員工,要求辦理暫住證,費用將從員工的工資中扣除。
★員工證件丟失賠償規定
1、每位員工進入酒店范圍內應佩戴胸牌、員工證。
2、部門主管及保安人員有權隨時抽查有關證件。
3、因使用時間長而損壞的,可以到人力資源部免費換領。
4、如有遺失被竊,應立即向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報告,并按規定補辦。
5、證件補價:考勤卡30元,員工證20元,胸牌20元,餐卡20元,住宿證20元。
★員工餐廳就餐規定
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清潔、衛生、營養舒適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店員工餐廳管理條例,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1、開餐時間為
早餐:6:30-8:00中餐:11:00-13:00晚餐:16:30-18:30夜宵:23:30-24:30
2、用餐時需自備勺子、碗和筷子。
3、員工就餐時須佩帶個人員工證,憑酒店發放的員工就餐卡取飯菜,否則員工餐廳員工有權拒絕發飯菜,對于沒有按規定強行就餐者,酒店將按相關規定嚴格處理。
4、員工就餐卡僅供員工本人使用,不得轉讓,若有發現,書面警告一次。
5、外來人員在員工餐廳就餐必須經過酒店批準,否則員工餐廳員工有權拒絕發放飯菜。
6、自覺保持員工餐廳的秩序,領取飯菜須依次排隊,不可爭先恐后。
7、自覺維持員工餐廳清潔衛生,不準亂倒亂吐飯菜殘渣,用餐須保持桌面的清潔,將殘渣自行清理倒到餐廳的垃圾桶內,對故意亂倒亂扔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8、愛護食物,珍惜糧食,堅決反對浪費現象,對浪費糧食的一次記書面警告一次。
9、員工餐廳員工必須努力工作,不斷提高烹飪技術水平,做到飯菜熟、香、營養和衛生,保證員工吃飽、吃好,身體健康。
10、外來的食品不準帶入員工餐廳食用,員工餐廳的食品也不可帶出餐廳食用。否則罰款20元-50元。
11、文明就餐,不允許在員工餐廳內吸煙或大聲喧嘩。
12、本守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個清潔舒適、安全有秩序的住宿環境,現規定如下宿舍管理條例,希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與衛生環境。
2、保持室內物品擺放的整潔與美觀,不得亂擺亂放。
3、每周必須安排一位員工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的清潔。
4、愛護公物,損壞者須照價賠償,并按情節給予行政處罰。
5、養成良好的消防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不準在宿舍內亂拉電線與插座,不準使用高壓電器等,同時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斷電源,發現火災隱患須及時向宿舍管理處或保安部報告。
6、不準在宿舍內會客,不準帶外來人員在宿舍住宿,外來人員必須到宿舍管理員處做好登記,否則宿舍管理員有權拒絕外來人員進入本酒店員工宿舍,同時外來人員必須要晚上23點之前離開宿舍。
7、出入宿舍須及時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財產安全防范工作。
8、宿舍內嚴禁吸煙。在房內吸煙而燒壞物品或引起火災,將追究其經濟責任,觸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9、宿舍內嚴禁賭博及從事其他非法活動,一經發現將立即交公安機關處理。
10、不服從宿舍管理員及本宿舍舍長的管理,不得私自換房、換床,不準與管理人員發生頂撞和爭執。
11、每位員工都必須保持宿舍的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注意團結,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和打鬧。
12、員工遇到問題和困難,可向人力資源部投訴,人力資源部盡量給予幫助。
13、有如下行為者將受到處罰:
口頭警告:
1)隨地吐痰,亂扔煙頭、果皮、雜物、紙屑,將鼻涕涂到墻上、地板或床上,或將手痕、鞋跡印到墻上。
2)用力關門,產生較大的聲音,影到到其它同事的休息。
3)在房內堆積大量的臟衣物,不及時清洗,發出異味。
4)在宿舍內存放有刺激性氣味的物品。
5)在宿舍內大聲聊天,放較大音量的收錄音機,影響到其它同事的作息。
6)私人物品擺放混亂,影響宿舍整體美觀。
書面警告:
1)服從宿舍管理員工或本宿舍舍長的安排,不做好值班衛生工作。
2)拒絕管理,與宿舍管理員或本宿舍舍長發生爭執。
3)未經許可,私自調換房或床位。
4)不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帶外來人員在宿舍住宿。
最后警告:
1)偷竊公私財物。
2)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等。
3)不按設備程序操作,嚴重損壞公共設施的。
4)受到嚴重書面警告和最后警告的員工將被取消住宿資格。
篇3:大酒店上班規章制度
酒店上班規章制度
1、上班時間提前10分鐘點名,5分鐘前必須著裝上崗,不按規定者一處扣2分。
2、無故遲到、早退10分鐘扣5分,3小時內按事假一天計算,超過三小時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三天開除。
3、隨地亂吐痰、亂扔雜物,有不雅動作(倚墻、不按規定站立、在有客人的情況下自顧交談、不顧及賓客的需求)一次扣2分。
4、工作時間不按規定佩帶工牌(工牌佩戴于左胸部)、著裝、儀容、儀表不符合標準要求一處扣2分.
5、在任何營業場所與客人上級相遇都要問好,(在著工裝佩戴工牌的情況下)否則扣除5分。
6、不按規范化服務,不用禮貌用語扣5分。
7、不經批準私自離崗、串崗、脫崗扣5分。
8、不經部門領導批準私自串班扣5分。
9、工作不認真、散漫、影響服務質量扣5分。
10、本部門員工不準用公司備品、否則扣20分。
11、接打電話不用禮貌用語扣5分、禁止在接打電話時使用免提。上班時間不允許帶手機進入營業區,否則一次扣20分。
12、物品擺放不整齊(注:各部門物品按規定擺放、物別注意男女浴室及更衣室、梳洗臺)
13、拒絕浴客合理要求扣10分,在遇到自已不明白或對浴客提出的問題模棱兩可,要告知賓客請稍等,及時向值班經理咨詢再做回答。
14、非規定時間洗浴扣50分。
15、不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檢查扣5分,在營業時間與領導當面頂撞扣20分。嚴重者開除。
16、拾到浴客物品時,不能及時交給領導,扣除10分,員工撿到物品后,公司將依據物品的貴重情況給予相應額度的獎勵,并在本酒店全員工通報獎勵。
17、私自拿走浴客物品,經查出扣20分或開除。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18、在任何情況下被浴客投訴,扣10分~30分。
19、開會沒有請假或不到者扣5~~~10分,電話請假或他人捎假無效,按曠工處理。
20、員工上班期間讀書、看報、吃東西、抽煙扣5分。
以上規定一分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