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國旗下的講話(七):關愛留守兒童
各位老師、同學們:
你們好!
“打工族,留守兒童”,這些名詞在如今社會中,已不以為然了.在高樓聳立,車水馬龍的繁華都市里,打工族的身影無處不在,在窮鄉僻壤經濟欠發達的農村,老人們正辛苦的守護著一群天真無邪的孩子們——留守兒童.這些兒童的父母遠在他鄉,用勤勞和智慧為家鄉的發展和社會的和諧奉獻著自己的青春和熱血,可自己呢?卻是那樣孤苦無依。
或許有一天夜里你的爸爸媽媽出去了,只有你一個人在家,你會感到孤獨和恐懼嗎?然而那些兒童卻用他們堅強無比的童心,應對著那漫長的孤獨和恐懼.他們天天期盼著春節的來臨,期盼父母給他們的愛,他們中有的一年只與自己的父母見兩三面,而有的一年中連一面都見不上,他們缺少父母親的關懷,缺少愛心之雨的澆灌,他們渴望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渴望爸爸媽媽的愛,渴望坐在寬敞,明亮,溫暖的教室里讀書學習,讓我們奉獻出自己的一份愛,與他們手拉手,用我們心中的愛去溫暖這些留守兒童。
讓愛向陽光溫暖他們潮濕的心靈,讓愛向春雨滋潤他們幼小的心靈,讓愛像一盞明燈照亮他們的心靈,讓他們的心中充滿愛,充滿熱情,充滿陽光,充滿雨露。
關愛他們吧!面對那些留守兒童,難道我們還能無動于衷嗎?難道我們不應該為他們做些什么嗎?愿全社會都來關注,關愛他們,幫助他們走出孤獨,伸出你的手,伸出我的手,大家手拉手,讓我們獻出自己的一份愛心!彌補父母未能給他們的愛,讓我們共同攜手為他們編織一個色彩斑斕的夢!
篇2:小學關愛留守兒童包保責任制責任追究制
小學關愛“留守兒童”包保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
一、包留守兒童家長培訓
學校要認真舉辦好合格家長學校,要有針對性地對留守兒童監護人進行培訓,對留守兒童父母進行家教函授,讓他們認識到家庭教育的意義,樹立科學家教觀,掌握家教的方法。要每月向留守兒童家長匯報留守兒童在校表現,及時與學生家長溝通留守兒童的成長情況。
二、包留守兒童家訪
重視留守兒童家訪工作,責任人要堅持對留守兒童進行家訪,每學期都走進每一個留守兒童進行家訪,每學期都要走進每一個留守兒童家庭,了解他們在家生活情況,代理監護人,的教育管理情況,加強與代理監護人聯系與溝通,共同關心留守兒童成長。
三、包留守兒童假日活動
各班級充分利用節假日有計劃組織留守兒童,開展活動,重點組織開展留守兒童興趣小組、社會實踐、創業文化、文化體育、手拉手等活動通過一系列活動的開展,豐富留守兒童假日生活,引導他們參與健康有益的假日活動,磨練他們的意志,培養他們的創新,創業意識,提高他們自主,自理及綜合實踐能力,激發他們熱愛家鄉,立志建設家鄉的熱情。
四、加強督查,認真落實責任追究制
實施校長負責制,實行“控輟”工作領導責任追究制。建立自下而上逐級負責、自上而下逐級管理的“控輟”目標管理責任制,不讓一個留守兒童因父母不在家而輟學。學校將加強對各班“控輟”工作的督查,加強“控輟”工作的過程管理,加強對各班“控輟保學”工作的階段性考核。
篇3:關愛留守兒童共建和諧家園活動倡議
關愛留守兒童共建和諧家園活動的倡議
在城市化進程中,大批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擁向城市,為城市的繁榮發展貢獻著自己的力量。當他們在戶籍地以外謀生時,大多把未成年的子女留置在戶籍地,產生了“留守兒童”這一特殊的社會群體。 由于“留守兒童”長期生活在缺乏父母直接關愛與監護的環境中,容易產生焦慮、煩躁、悲觀等一系列的消極情緒,在安全、健康、心理、學習等方面問題日漸突出?!傲羰貎和眴栴}已不是單純的家庭、教育問題,已經成為日趨嚴重的社會問題,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一起行動。
為了更好地發揮工會組織參與社會建設和服務的作用,幫助外來(出)務工的職工(農民工)處理好家庭與工作之間的矛盾,建立良好的親子關系,促進職工隊伍和社會的穩定,市總女職工委員會特就開展關愛留守兒童共建和諧家園活動提出倡議:
各級女職工組織要把關心留守兒童作為關心外來(出)務工職工(農民工)的重要內容,高度重視,妥善安排;廣大女職工要發揚互幫互助的優良傳統,從關心身邊的家有留守兒童的同事姐妹開始,從點滴小事做起,讓涓涓細流匯成大海,為“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作出積極努力。
舉辦一個家長講堂。為家有留守兒童的職工特別是女職工開設家長講堂,幫助她們學習教育孩子的知識和技巧;
開展一次主題活動。在三八婦女節、母親節、六一兒童節等節日期間開展各種主題活動,同時督促企業在節假日創造條件增加女職工與孩子團聚的時間和機會;
聯系一戶留守兒童家庭。鼓勵各種方式的結對子活動,把工會組織、工會干部、職工之間的關心幫助傳遞到家有留守兒童的職工心中,落實到留守兒童身邊。
希望各級女職工組織結合實際、開動腦筋,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熱情,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希望廣大女職工積極參與到活動中來,共同為“留守兒童”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幫助“留守兒童”重建自信心,樹立良好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成為一個健康的社會人。通過我們的努力為更美好生活添磚加瓦。
z市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