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霓虹燈廣告位租賃協議
甲方:東莞市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步行街)
乙方:____美甲沙龍
甲、乙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就**步行街租賃廣告位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同意按指定**步行街霓虹燈廣告位(自編號:10號天橋-東-102)租賃乙方使用。
二.甲方廣告位租賃給乙方為二年(時間:從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乙方必須在30天內將霓虹燈廣告制作完畢,逾期未能遵守規定時間制作完畢,則按廣告位總額10%作為違約金交甲方),其中第一年免租費,第二年按附件執行。
三.第二年廣告位繳費時間(見附近)分別在第13個月中旬及第19個月中旬交齊給甲方。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政府原因或氣候因素)導致不能如期執行時,經雙方協商后再決定。
五.乙方指定的霓虹燈廣告位每月電費(當月25日按電費度數及我司的規定交甲方,逾期按總額10%作為違約金交甲方)。
六.如甲方通知乙方霓虹燈需要維修,乙方應在兩天內派員到現場進行搶修,逾期作違約處理。
七.如乙方設計霓虹燈廣告內容,必須符合甲方規定,并送甲方策劃部審核后才能辦理安裝廣告,霓虹燈廣告內容乙方如中途更改,必須再經甲方審核才能辦理安裝廣告。
八.乙方安裝好廣告后,必須每晚在營業時間亮燈,如乙方沒有執行,則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作自動違約處理,并取消廣告位資格?!白詣舆`約”處理請參考本協議第八條。
九.乙方在租賃甲方步行街廣告位期間,不準轉讓、轉租他人使用。
十.如乙方未能執行協議書租賃時間和內容,中途違約,則乙方必須交納兩年租賃費給甲方,以作賠償。同時,按金不退還乙方。
十一.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正式簽字后生效。
甲方:東莞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___美甲沙龍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乙方簽名: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篇2:步行街廣告位租賃合同
步行街廣告位租賃合同
____行街廣告第13(____)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東莞市____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____東莞____路____號
電話:____
認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東莞市**步行街是甲方開發并擁有的綜合性商業街,甲方同意其中部份廣告位置租給乙方,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廣告位置:
____步行街第____幢、____層、自編號為____。
二、租賃廣告位置用途:
只可用作宣傳本商鋪經營商品品牌形象。
三、使用期限
甲乙雙方協定上述廣告位置租賃使用期合同為1年。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辦理續簽手續(續簽租金從第2年按全額80%,第三年按第2年全額80%再80%)。
四、租金期限:
乙方按規定交付廣告位置租金期自甲方首次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日起共計6個月,甲方免費送6個月,共12個月。
五、認租費:
認租費(包括廣告制作、安裝、維修、管理)合計為人民幣|(見甲方廣告收費總表),并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繳付,此費用均不作退還。
六、其他說明:
乙方提拱的廣告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且真實健康,禁止刊登虛偽廣告。
七、補充說明: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立約日期:___年__月__日立約日期: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