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委托培訓合同
甲方(培訓單位):________
乙方(委托培訓單位):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
為了開辟人才培訓的渠道,加速智力開發,保證受培人員的質量,明確培訓各方的責任,為社會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對丙方的授課內容,應按照教育部對同類本科生(或大專、中專生)所規定(部屬學校按其系統的有關規定)的科目、學時安排,不得降低對丙方的要求。甲方對丙方在校期間的德、智、體發展情況,應于每學期末向乙方作一次詳細介紹。
第二條 甲方如發現丙方有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系,共同研究處理辦法。丙方在期末思想品德評為“差”等、學期內有三門功課不及格,一年之內有兩門功課補考不及格者,甲方有權勸其退學或取消其學籍。
第三條 甲方負責丙方獎學金的評定和發放。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分一、二、三等,具體評定和發放方法、標準,按甲方的統一規定辦理。
第四條 乙方承擔丙方在校學習期間的全部學費和獎學金費。學費每人每學期____元,其他費用每人每學期______元。丙方的以上費用,乙方應于每學期學生報到時直接匯到甲方,或由丙方帶交給甲方。
第五條 乙方應按規定發給丙方工資(標準工資加地區生活費補貼,不發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丙方如在甲方食宿,乙方按規定每天補助丙方生活費______元(如國家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向甲方支付丙方的寄宿費和代伙費。丙方節假日回家的來回路費,乙方按規定給予報銷。丙方如不在甲方住宿,其家離甲方兩公里以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按月發給交通費補貼。
第六條 乙方要加強對丙方的管理和教育,要經常了解丙方的學習和思想品德狀況,如發現丙方有問題,應及時配合甲方教育和處理。
第七條 丙方學習結束,經甲方考核、考試合格準予畢業后,乙方應根據丙方所學專業和甲方提供的丙方德、智、體發展情況,合理安排其工作。
第八條 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和乙方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學習,遵紀守法,從德、智、體三方面全面發展,爭當“三好學生”。丙方如違反校規校紀,要自覺接受甲方和乙方的處理。丙方如中途退學,或被甲方勸其退學或取消學籍的,應承擔向甲方交付的各項費用,丙方如不交付,乙方有責任代丙方交付。
丙方學習結束經考核、考試合格準予畢業后,必須到乙方單位工作,在_______年內不得提出調離乙方單位。丙方如因特殊情況必須調出,必須符合上級的有關規定,經乙方同意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丙方如畢業后不回乙方單位工作,或回乙方單位工作不到_______年要求調離工作的,應向乙方償付丙方在校期間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和工資。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于丙方學習期滿畢業后自行失效。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三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______市教育局......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學院或學校(甲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
篇2:委托代扣物業管理服務費協議書
委托代扣物業管理服務費協議書
第一聯:收費單位留存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丙方(委托銀行):
為了方便客戶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同意授權丙方,在以下乙方提供的銀行結算賬戶中扣繳乙方每月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銀行關于《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由甲方通過z 市代收代付實時繳費系統每月在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期內向丙方提供乙方應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金額的電子數據,丙方于每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通過電腦系統自動從乙方提供的銀行結算賬戶中扣劃,而無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二、乙方同意委托廣東南粵銀行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乙方應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保證其委托付款帳戶有足夠扣付物業服務費的存款余額。如因乙方付款賬戶凍結或余額不足等原因而導致甲方未能足額收取物業服務費款項,則視為乙方逾期付款違約,甲方有權依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收取乙方滯納金。
四、物業管理服務費以人民幣結算,通過丙方劃扣方式付款。
五、因乙方自身原因需要變更付款賬號時,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到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辦理協議變更手續,同時重新簽訂新的協議,原協議自動作廢。在重新簽訂協議之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六、乙方辦理本業務時,若為個人客戶請攜帶付款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留存)和本人付款結算賬戶(活期存折/借記卡)資料,到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辦理簽約手續,不得代辦;對公單位賬戶需加蓋單位公章。
七、甲方有義務接受乙方的查詢和咨詢,代扣過程中如出現疑問,乙方可到甲方客戶服務中心進行咨詢,或撥打z-ZZZ電話咨詢。
八、乙方應如實填寫下表內容,其內容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乙方需保證所填內容的真實、準確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填寫內容不正確而造成的乙方不便和經濟損失,甲方和丙方對此不負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上述條款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
請在需要辦理的業務類型框內打“√”□開通□變更□取消
住戶地址:z 市區幢座房
付款人名稱 付款人身份證號
繳費編號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付款賬號
備注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或蓋章):丙方蓋章:
年 月日
篇3:小區會所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小區會所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甲方:zz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z
地址:z開發區z路z
乙方: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z
地址:z市開發區z
為豐富z社區文化,為z業戶提供相應的社區配套服務,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其產權屬下位于z市開發區z的z小區會所(下稱“z會所”),現甲、乙雙方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就上述委托經營管理事宜,經充分協商后,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根據本合同全權負責經營管理“z會所”,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對“z會所”進行全權的經營管理。
第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政策,甲、乙雙方的權益均受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三條 本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有效期限為兩年,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后,由乙方委派相關管理與服務人員負責“z會所”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五條 “z會所”主要面對“z”小區業主和住戶提供服務,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兼顧對外經營。
第六條 乙方在會所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所涉及的人事、財務、采購和其他相關方面的所有管理事宜均須由甲方最終決定。經甲方批準的預算方案及經營計劃等,乙方必須遵照執行,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修改,未經甲方批準的預算方案及經營計劃等乙方不得實施。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z會所”經營所需場地及其配套的水、電、空調、消防系統等設施。
2.甲方負責投入“z會所”場所設施設備、裝修及其后期維護所需全部資金、設備等。
3.甲方負責提供政府及主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所要求的“z會所”營業證照及其它開業必需證照文件。
4.甲方負責“z會所”所有對外合同的簽署,包括經營合同和員工的人事合同。
5.甲方負責審定和批準乙方提供的年度預算和經營過程中的所有申請項目。若甲方要求對既定的方案或計劃進行調整或停止執行,乙方應當接受。
6.甲方委托乙方全權負責根據甲方既定的方案或計劃而對“z會所”的人、財、物、經營等進行全面的管理及員工的統一調配指揮。
7.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為保證“z會所”的正常經營需要及其它保障甲方的利益需要購買相關的保險,其費用從“z會所”經營成本中支付(包括但不限財產險、雇主責任險等)。
8.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z會所”的日常經營管理及其它相關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簽署生效后,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申請和辦理會所經營的各類證照。
2.乙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管理“z會所”。
3.乙方負責制定“z會所”財務年度預算,在下財務年度開始3個月前交甲方審定,并盡力完成雙方擬定的預算指標。開支預算只包括日常營運的開支,不包括建筑、機電設施、裝飾和營運設備等的折舊、租金和管理費的開支。
4.乙方委任會所管理人員負責經營管理會所,有權根據經營管理所需對“z會所”的員工統一調配安排,但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負責及時制定組織結構、人員編制、工資、人事任免、獎懲及各項人事規章制度交甲方審定,并按甲方的審定意見進行招聘、雇用、辭退、監督、指導、培訓“z會所”的員工。
6.乙方負責及時制定經營計劃交甲方審定,包括但不限于會所制度、管理程序、服務內容、產品和各項服務收費價格等,經審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7.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市場策略,并在甲方審定的年度預算內執行市場計劃,若市場開支超過審定的年度預算,乙方須征求甲方同意增加市場預算后才可執行市場計劃。
8.乙方負責協助甲方選購 “z會所”經營所需所有器材、設備、和管理計算機軟件、和日常用品等。
9.本合同期滿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應將甲方的場地、設備、資金、證照等返還給甲方。
10.會所的任何收入須嚴格按財務制度建賬登記,乙方須在支出相關款項前征得甲方審核同意。
第九條 甲方在“z會所”投入的所有資產歸屬甲方所有,在甲方委任下乙方有權使用并且有責任保管和維修“z會所”的固定資產,在管理過程中如需要變賣、報廢處理固定資產時必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第十條 乙方派出的會所管理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等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如甲方認為乙方派出人員不勝任該項工作,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作出更換,但必須有切實充分的理由。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每半年一次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業績進行審核,并提出相應的整改意見,針對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見甲方應積極配合及時作出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被修改或取消。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由于一方違約,使本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
第十三條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時,雙方均可予以免責。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未按約定履行其義務,經對方催告后十日內不予糾正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的,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制定特殊條款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