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貸部職工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立合同單位: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售房單位全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XX銀行房地產信貸部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貸款銀行全稱)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時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后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所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生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地址:電話:
乙方簽名(章):地址:電話: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
簽名(章):地址:電話:
第 頁 共 頁
篇2: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申請書范文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申請書范文
職工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需帶以下資料:
1、職工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申請書;
2、單位對個人的證明;
3、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
4、借款人戶口復印件(原件);
5、(1)購買100%的產權,需帶“優惠售房審批表”復印件,同時填寫“烏魯木齊市職工個人住房貸款產權權益抵押證明書”;
?。?)購買33%的產權,需帶“全產權補差計算表”復印件,同時附借款人67%的私房產權證復印件;
?。?)購安居房(經濟適用房),需帶安居工程住宅(經濟適用書)與銷售合同復印件及原件。
6、借款人已交購房款30%以上的收款收據復印件;
7、單位應將本單位住房公積金匯交、支取、貸款情況以及售房款賬戶賬號寫一總證明。
借款人所在單位應注意三點:
1、本單位所有借款人借款總額不得超過本單位借款當月住房公積金總額的80%;
2、個人借款不得超過購房款(100%產權或33%產權)的70%,最多不超過兩萬元。購安居房(經濟適用房)可適當增加貸款額度。
3、貸款金額保留到100位整數。如某職工需貸款17872.33元,應為17800元,剩余72.33元可由職工個人自籌交足。
職工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申請書
烏魯木齊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本人是單位的職工,經批準購買本單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 路 號 第棟單元 層號住房一套,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價為 元?,F已交房款 元,尚缺 元。根據《烏魯木齊市職工個人購、建房抵押(委托)〈貸款修改〉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本人符合申請貸款條件,現申請購房貸款 元,期限 年,本人愿以按月等額均還方式按期還本付息。每月由單位從工資中扣還貸款本息 元,并以所購房產作抵押,由我所在單位提供擔保,請審查批準。
借款申請人:
年 月 日
篇3:住房抵押貸款知識培訓
住房抵押貸款知識培訓
一、住房抵押貸款概念
住房抵押貸款是售房者(或擔保公司)、銀行和購房者三方之間的一種約定,是約定購房者將其已預售部分購房款房產的全部權益做抵押,售房者(或擔保公司)為購房者按期清償銀行貸款做擔保,在購房者不能按時履行債務時,銀行有權處分抵押物并優先得到償還的民事法律行為。
目前我國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有培訓三種形式:
1、又稱公積金貸款,是銀行接受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委托,以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存款為主要資金來源,按規定要求向按時足金額存繳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時發放的貸款。該類貸款下以盈利為目的,實行"低進低出"的利率政策,帶有較強的政策性,貸款額度受到限制。
2、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
是銀行運用信貸資金向在城鎮購買、建造、大修各類住房的自然人發放的貸款,俗稱"按揭",這是沿用香港的說法,即英語"mortgage"的音譯,中文意思是抵押。該類貸款銀行資金成本較高,利率相對高一些,但貸款額度、期限所受限制教少。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是指向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時,同時發放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組合貸款是由政策性和自營性兩個獨立的貸款品種組成,抵押物相同,但其貸款的主體、資金來源、利率不同,因此需要分別簽訂借款合同。
二、住房抵押貸款中的幾個主要術語
1、貸款金額
簡稱貸款額,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的數額。
2、首付比率
通常指購買住房時首期付款額占所購住房總價的比率。
3、住房抵押貸款的成數
銀行通常不給予購房者相當于房價款100%的貸款,而要求購房者自己支付房價款的一定比例的現金,即首付款,其余的向銀行申請貸款。
住房抵押貸款成數指貸款額與樓價的比率,目前在國內住房抵押貸款一手房最高的住房抵押貸款成數為8成。
4、借貸年期
年期指住房抵押貸款分期償還的期限,目前在國內住房抵押貸款一手房一般最高的年期為30年。
5、利息
借款人在借貸期限內不僅應當償還貸款本金,而且應當支付銀行貸款利息,住房抵押貸款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住房抵押貸款利率高低主要取決于銀行存款利率和政府對住房抵押貸款的金融政策。
6、償還比率
通常指借款人分期償還貸款的數額占其同期收入的比率。
7、貸款余額
是指分期付款的貸款,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償還之后,尚未償還的貸款本金數額。
三、申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基本條件
1、再中國境內具有合法拘留身份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一般應在18周歲以上,年齡加貸款年限,男性不超過65歲,女性不超過60歲。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所購買(建造、大修)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并保證用于支付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申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須提供的主要材料
1、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
2、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等)。
3、貸款銀行認可的有權部門出具的借貸人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或其他償債能力的證明資料。
4、合法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合同、協議及相關批準文件,購買商品房的,需要提供所購商品房的用地、規劃、建設和銷售等方面的合法材料。
5、抵(質)押物的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有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質押的有價證券等。
6、貸款銀行認可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
7、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8、銀行的存款單據、憑證式國債單據等借款人擬供給貸款銀行質押的有價證券等。
9、借款人用于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10、《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房地產權證(現房)。
11、如果借款人有配偶的,其借款申請書上還要填寫清楚配偶的有關情況,并出示相應結婚證或戶口簿等證明文件材料。
12、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五、個人抵押貸款程序
1、貸款申請
由借款人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填寫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并遞交有關材料。
2、受理申請
銀行接到借款人申請人的申請后,審核其是否符合規定的貸款條件。
3、貸前審查
銀行同意受理借款申請后,銀行經辦人員需要對借款人的主體資格、借款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借款人現有銀行信用、保證人保證資格和能力、抵(質)押物合法、有效性等進行審查,并做出評價。
4、簽定合同
如同銀行審批后同意貸款,則借款人與銀行簽定《借款合同》,并根據擔保方式的不同,借款人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或第三方保證人與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如果采用抵押的擔保方式,還應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及其他必須的手續,抵押登記與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抵押期間保險單正本由銀行保管;另外,視實際情況由合同雙方辦理合同公證。
5、發放貸款
借款人根據經辦銀行的通知攜帶有關材料到銀行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6、貸款歸還
借款人應嚴格履行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如有特殊情況要求提前還款,應提前1個月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 ,經審批同意后方可辦理,利率及損失賠償金用按合同或有關規定執行。
7、借款結清
借款人將借款本息全部歸還后,銀行清退抵押物權利憑證或質物。采用抵押擔保的,借款人憑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房地產權屬證明文件及擔保單正本等,并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六、個人抵押款的收費標準
1、抵押登記費:5萬以內:120元/套;
5-10萬以內:150元/套;
10萬元以上:180元/套2、房產保險費:貸款額*0.04%*貸款年限
3、合同公證費:貸款額*0.01%(最低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