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人員專用員工進修資助協議
甲方:天正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為減輕乙方因提升個人能力參加培訓的經濟負擔,現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資助協議:
1、甲方同意乙方參加培訓,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培訓所得資料歸乙方所有。
2、進修時間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 天,地點:。
3、由于甲方為乙方進修提供了費用資助,根據培訓制度的相關規定,乙方同意培訓結束后,自培訓結束之日起計算,為甲方有償服務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務期間薪酬的計算辦法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乙方培訓結束后(取證培訓需在證書取得后),甲方按照乙方的職務等級對乙方進修所發生的費用按《培訓制度》規定的比例予以報銷,報銷費用超出《培訓制度》規定部分由乙方承擔。
乙方職務等級:
費用報銷比例:
報銷最高額度:
乙方進修發生費用明細如下表:
1、培訓學習費:
2、住宿費:
3、餐費:
4、交通費:
5、培訓期工資:
6、其它費用:
合計人民幣: 元, 大寫:元
實際報銷: 元,大寫: 元
5、乙方進修期間工資待遇按《培訓制度》規定辦理,發生差旅費按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
6、乙方進修所取得的證書在協議服務期間歸甲方所有,服務期滿后,甲方退還乙方證書。
7、乙方在服務年限內辭職,或因績效考核排名為C類而被甲方辭退,必須退還甲方進修資助費用,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證書歸乙方所有。
8、乙方在協議服務期內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離職,且沒有繳交上述一切費用,甲方將以本協議為憑證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必要時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篇2:高中進修教育碩士學位的獎勵、補貼辦法
高級中學關于進修教育碩士學位的獎勵、補貼辦法
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和教學業務水平的提升,學校倡導教師擠出時間參加學習進修,尤其是鼓勵教師參加提高學歷水平的在職進修。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對參加教育碩士在職進修并取得學位的教師給予獎勵和補貼。辦法如下:
1、對參加本學科進修(含教管方向)并取得教育碩士學位者,學校給予一次性獎勵人民幣壹萬捌千元整(¥18000.00);
2、對參加非本學科進修并取得教育碩士學位者,學校給予一次性獎勵人民幣陸千元整(¥6000.00);
3、脫產進修期間享受教師負荷工資、績效工資的平均數;
4、教育碩士學位獲得者上班期間的職務和稱號津貼在原有基礎上上浮伍拾元人民幣,逐月發放。
5、以上1至3項的獎勵和補貼在教師取得教育碩士學位并與學校簽訂五年以上工作協議后兌現。
6、本辦法自20**年4月1日起執行。
篇3:房地產員工進修與培訓管理規定
來源自合同范文 一、為提高員工素質,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社會舉辦的與本職工作有關的進修與業務知識培訓。
二、員工外出進修與培訓原則上一律自費,除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由公司辦理進修及培訓手續,并按公司有關精神實施的進修與培訓,公司將給予報銷部分費用。
三、凡公司安排的外出進修與培訓,取得畢業或結業證明后,學費由公司承擔。
四、經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核準的,由員工自行聯系的外出進修與培訓所支出的學費原則上由員工自己支付,特例情況由總經理特批。
五、除公司安排的外出進修與培訓外,員工自行聯系的外出進修與培訓所占用的工作時間作缺勤處理,并需辦理事前請假手續,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
六、如外出進修、培訓時遇到例假日一律不按加班處理,亦不辦理被休手續。
七、接受進修、培訓人員應于學習結束后一周內書寫《員工培訓匯報》,呈報上級主管審查后,轉交行政部備案。
八、公司員工在下列情況下離職時,應按規定返還受訓費用:
員工受公司安排外出進修與培訓的,畢業或結業后二年內自動離職者,應無條件返還培訓期間公司所支出的一切費用,三年內自動離職者,應返還受訓期間50%的費用,四年(含四年)后自動離職者,應返還受訓期25%的費用。
九、凡公司安排出國進修與考查的員工,必須由公司與員工在出國前簽訂相關協議,回國后如員工提出要求辭職,按協議規定條款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