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強制取證培訓協議
甲方:z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乙方技能符合國家相關部門要求的資格與水平,現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培訓協議:
1、甲方派乙方參加 培訓,相關的費用由甲方支付,培訓所得資料及證書在乙方服務期內歸甲方所有。乙方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為甲方服務滿三年后,培訓證書歸乙方所有。
2、培訓時間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 天),地點:。
3、由于本次培訓是甲方提供的機會和費用,根據培訓制度的相關規定,乙方同意培訓結束后為甲方有償服務2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自培訓結束之日起計算,服務期間薪酬的計算辦法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受訓回來,以培訓費用的30%作為信譽保證金,從乙方的工資中逐月扣除,從參加培訓月份起,每月扣除最高額不超過乙方工資等級的15%,扣滿為止。
4、乙方培訓期間應遵守培訓機構的相關規定,并按期返回公司。乙方應認真參加培訓,若因個人原因缺課達授課時間的25%以上者,培訓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于培訓完畢后一周內須向集團人力資源部提交培訓心得報告,并在集團人力資源部安排下就培訓內容對他人進行培訓。培訓不合格及不服從培訓他人安排者,培訓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受訓后,甲方在用人制度和待遇方面,應提供給乙方更多的機會,以便乙方更好的發揮技能。
7、乙方培訓期間工資待遇按正常出勤計算,發生差旅費按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如培訓公司統一安排食宿,則不發放出差補貼。
8、乙方在服務期內辭職,或因績效考核排名為C類被甲方辭退,須向甲方賠償本次培訓的一切費用,其中第一年內離職的,按培訓費用的100%賠償,第二年離職的,按培訓費用的70%賠償;同時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培訓費用的10%)元。
培訓費用明細如下表:
1、培訓學習費:
2、住宿費:
3、餐費:
4、交通費:
5、培訓期工資:
6、其它費用:
合計人民幣:元, 大寫: 元
保證金費用(上述費用30%):元
逐月扣除:元
10、乙方服務期滿時,甲方免除乙方的培訓費用,退還乙方信譽保證金。
11、乙方在協議服務期內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離職,且沒有按第8條之規定繳交賠償費用,甲方將以本協議為憑證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必要時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1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z集團有限公司(蓋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手模:
年 月日年 月日
篇2:步行街物業公司高壓電工委派培訓協議
步行街物業公司高壓電工委派培訓協議
甲方:東莞市**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為提高**步行街工程人員的技術及業務素質,甲方委派乙方到東莞市高培職業技術學校進行為期9天(20**年11月10日~18日)的進網作業(高壓)電工班培訓,并考取“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為此雙方簽訂本培訓費用協議。
協議內容如下:
1.培訓費用:980元/人,暫由甲方墊付。
2.若能成功考取“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乙方須在甲方連續工作服務滿二年(從培訓合格領證之日起計),該費用由本司負責,若未能成功考取該許可證或成功領證后未在甲方連續工作服務滿二年,培訓費用由乙方于離職時自行支付。
3.于上述工作期間,乙方的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暫由甲方保管,待服務滿二年后交回乙方。
甲方:東莞市**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3:物業公司保安員上崗證委派培訓協議
物業公司保安員上崗證委派培訓協議
甲方:東莞市**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為提高**步行街安防員的政治業務素質,甲方委派乙方到**公安分局治安、保安培訓中心進行為期5天(20**年11月7日~11日)的業務及軍事知識培訓,并考取“廣東省保安員上崗證”。為此雙方簽訂本培訓費用協議。
協議內容如下:
1.培訓費用:340元/人,暫由甲方墊付。
2.若能成功考取“保安員上崗證”乙方須在甲方連續工作服務滿一年(從培訓合格領證之日起計),該費用由本司負責,若未能成功考取該上崗證或成功領證后未在甲方連續工作服務滿一年,培訓費用由乙方于離職時自行支付。
3.于上述工作期間,乙方的保安員上崗證暫由甲方保管,待服務滿一年后交回乙方。
甲方:東莞市**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