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篇2:大學學校車輛使用規定
(大學)學校車輛使用規定范本
一、車輛使用范圍
1. 學校黨辦、校辦的接待、會議及公務用車。
2. 職工上下班交通車。
3. 各院、系、部門重要、特殊和緊急的公務活動用車。
4. 各院、系學生外出實習用車。
5. 離退休辦公室喪葬用車。
6. 新生入學接送及軍訓用車。
在不影響上述用車的情況下,由運輸中心統籌安排其他用車。
二、申請用車程序
1. 除上下班交通車外,各院、系、部門如因公務,需要使用學校車輛的,必須派專人向運輸中心提前提出申請,認真填寫《派車單》,運輸中心審核符合規定的用車范圍后,下達出車任務,迅速調度車輛。如遇到緊急情況,可先安排車輛,用車單位須隨即至運輸中心補辦手續。
2. 未經車隊隊長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
3. 大批量的學生進行校外實習、校外考試等重要的教學活動如需用車,在不影響上下班交通車的前提下,可酌情安排。如無法調配本校車輛,可通過租車等其他途徑解決。
三、服務標準
1. 正點準時、車容整潔。
2. 熱情周到、語言文明。
3. 安全運行、平穩駕駛。
4. 遵章守法、文明駕駛。服 務 宗 旨
5. 態度和藹、儀表端正。
篇3:區小學校車管理使用制度
區小學校車管理使用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車使用管理,節約支出,減少浪費,提高辦事效率, 增強安全系數,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校長直接管理校車,由后勤服務中心具體管理人員負責派車。
二、學校各部門用車,需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務中心填寫出車單,統一安排發車,合理使用。
三、學校各部門用車必須按行車路線行駛,中途不得改變路線,不允許以單位出車辦理私人之事。
四、學校車輛原則不外借,如特殊情況,要經學校校長批準,方可派車。
五、上班時間外(包括節、假日、晚上)因公用車的,必須經學校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用車。
六、節假日校車必須停在學校內,特殊情況需要用車必須經學校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
七、未經校長或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擅自將校車開出學校的,如果出現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本人負責。
八、學校車輛必須在市內實行定點加油、定點保養、定點維修、定點購買保險。
九、司機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如違章行駛、停放,全部責任由司機自負。
十、學生外出訓練、比賽等活動,由學校專職司機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