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物業公司風險防控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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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物業公司風險防控手冊

  索引

  一、物業企業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角色和定位。

  二、物業企業是否有義務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開展防疫工作?

  三、物業企業疫情期間具有哪些管理職責?應當做好哪些日常防控措施?

  四、如果服務物業區域有人確診為新冠肺炎,物業企業是否有義務向全體業主公示被感染者信息,應注意哪些風險?

  五、物業企業是否有權自行對服務項目或疑似人員采取隔離措施?隔離期間,由誰為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六、小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配合防疫檢查,該如何應對?

  七、疫情期間,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是否可以不交納物業費?

  八、如遇疑似病例,物業企業該如何應對?

  九、疫情防控期間,物業企業是否應當拒絕快遞、送餐或無有效通行證人員進入?業主裝飾裝修、物業項目相關設施設備改造、維護是否應當停止?

  十、疫情期間,物業企業是否可以拒絕湖北籍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進入?

  十一、疫情防控期間,物業企業工作人員被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毆打時該如何應對?

  導讀

  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對全國各行各業都帶來巨大沖擊。為了有效阻止此次疫情的蔓延,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黨中央、國務院及各地陸陸續續制定了相關防控政策和應對措施,現防疫工作在黨中央及國家的統一部署下有條不紊的開展并取得一定成效。

  疫情無情人有情,此刻全國人民團結一心、共同戰“疫”,無數醫護人員、社區志愿者等奮勇當先、戰斗在第一線,為此次疫情防控作出了巨大貢獻。

  ******之前在北京視察防疫防控工作開展情況時強調,“社區是整個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而社區等基層組織防疫工作的開展又離不開千千萬萬物業服務企業、物業人的支持。

  本律師自執業以來為多家物業公司提供過法律服務,此次疫情期間,也參與了客戶幾起與防疫工作開展相關的糾紛調處。為此,從幫助物業企業在疫情期間處理好與行政機關、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及其他主體之間的關系出發,防范和減少不必要的法律風險、監管風險,特針對疫情期間物業企業可能涉及的相關問題整理本法律手冊,供實踐中參考。

  物業企業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角色和定位

  1、與房地產行政部門、街道辦的關系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集體以地方規定為準)第三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指導、協調本轄區內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大會的設立和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督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協調社區建設與物業管理的關系,調解處理物業管理糾紛。

  《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集體以地方規定為準)第三條規定: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區(市)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其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根據以上規定:房地產行政部門為物業企業的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監督轄區范圍內物業管理活動,因此,物業企業對于疫情期間監管機構所制定的系列防控政策負有執行職責。街道辦作為基層政府的派出機關,對物業企業實施物業管理職責依法給予指導、協調,對相關糾紛可進行調處。

  2、與業主、物業使用人的關系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集體以地方規定為準)及相關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根據以上規定:物業企業與業主、物業使用人之間為物業服務合同法律關系,依據《物業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物業項目公共區域、公共部位提供安全保障、秩序維護等物業管理服務,作為接受服務的一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依約支付物業服務費。

  物業企業是否有義務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開展防疫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相關規定明文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傳染病防控相關工作。

  此外,為進一步落實全國、全省和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防止疫情擴散蔓延,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先后發布“成住建發〔2020〕36號”、“成住建防疫發〔2020〕10號”等相關文件👈(集體以地方規定為準),明確要求各相關物業服務機構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的秩序維護和管理、加大對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空間和重點部位的清潔和消毒等工作。

  因此,根據以上規定和文件要求:房地產行政部門為物業企業的監管機構,物業企業有義務配合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疫情期間的各項防控工作。

  物業企業疫情期間具有哪些管理職責?應當做好哪些日常防控措施?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集體以地方規定為準)第四十七條、四十八條以及《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明確規定物業企業應當做好公共區域、公共部位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秩序維護、安全和衛生保障等。

  除了做好《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應盡的物業管理職責外,此次疫情期間,物業企業還應當嚴格按照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做好日常防護措施,包括: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的秩序維護和管理;加大對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空間和重點部位的清潔和消毒(每日不低于2次);加強物業管理區域電梯使用管理;做好疫情期間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和處置等。[詳見“成住建發〔2020〕36號”、“成住建防疫發〔2020〕10號”等文件]。

  如果服務物業區域有人確診為新冠肺炎,物業企業是否有義務向全體業主公示被感染者信息,應注意哪些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及相關規定明確:個人的隱私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侵犯他人隱私,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第六十九條規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存在故意泄露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根據以上規定:物業企業并沒有義務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披露被感染者的相關信息,相反,物業企業應當對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具體信息予以保密,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為了降低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被感染的幾率,減少不必要爭議,物業企業也可以采取靈活方式公示相關信息,從降低自身風險及避免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過度恐慌的角度出發,建議在公示時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確保被確診信息來源渠道可靠、內容真實,避免造成其他業主恐慌;

  第二,是否公示可征求轄區街辦、社區及其主管單位的意見;

  第三,公示時避免直接披露被確診人員的姓名、房號等信息,可以“某單元業主或住戶”等方式公示,提醒其他業主盡量避開被確診患者可能停留的場所。

  物業企業是否有權自行對服務項目或疑似人員采取隔離措施?隔離期間,由誰為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規定:有權對已感染場所或特定人員實施隔離或封閉措施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同時,近日《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規范城鎮居住小區(院落)防控管理的通知》👈(集體以地方規定為準)明文要求:未經區(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不得擅自封閉小區(院落)、單元、樓層、住戶等區域。

  根據以上規定:即便是所服務物業區域發生確診或疑似病例,物業企業都無權擅自采取隔離或封閉措施。如有必要,建議向所在轄區政府機關報告,由有權人民政府作出是否隔離、封閉的決定,物業企業在職責范圍內給予配合、協助。同時,被隔離人員隔離期間的生活保障由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提供,建議物業公司做好協調、配合工作即可,避免擅自提供生活保障過程中發生不必要的糾紛、產生不可預估之風險。

  小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配合防疫檢查,該如何應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四川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實施辦法》👈(集體以地方規定為準)、《成都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實施辦法》👈(集體以地方規定為準)也明確規定: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關單位和個人阻礙、干擾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執行任務的;拒絕應急處置機構進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或者不配合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物業企業在配合政府落實疫情防控期間,遇到不配合檢查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可首先做好解釋工作并做好取證(如錄影、錄像等),若其仍然拒不配合則建議立即向轄區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報告,由有權機關依法對不配合人員作出相應處理,避免與其發生正面沖突,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疫情期間,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是否可以不交納物業費?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明文規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依約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交納的,應當承擔違約支付的法律責任。

  根據以上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物業企業所提供物業服務的范圍為公共區域、公共部位,在疫情防控期間若并沒有停止為物業項目提供相關物業服務,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無權拒付物業費。即便是涉及寫字樓辦公場所的物業使用人因為疫情期間未能復工,也不能以此為由拒付物業費。

  如遇疑似病例,物業企業該如何應對?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第六十五條規定:有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視情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根據上述規定:若物業企業發現所服務的物業項目有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應當立即向轄區疾病預防機構或其他政府職能部門報告,并在物業管理職責范圍內采取相應措施,避免其他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接觸到病毒而被感染。

  疫情防控期間,物業企業是否應當拒絕快遞、送餐或無有效通行證人員進入?業主裝飾裝修、物業項目相關設施設備改造、維護是否應當停止?

  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020第4、5號”通告明確要求👈(集體以地方規定為準):全市城鎮居住小區(院落)、農民集中居住區、農村散居院落實行限制外來人員進入的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入應出具有效證件,并測量體溫,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業主裝飾裝修、小區水電氣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暫緩施工。水電氣、路燈等需要急修的,應報社區同意后實施。

  《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規范城鎮居住小區(院落)防控管理的通知》👈(集體以地方規定為準)又明確:對“無接觸式”生鮮售賣人員、維修人員、快遞員、房產中介等服務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從業人員,只要持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60號文規定的健康證明、《健康情況申報卡》《四川外出人員健康申報證明》👈(集體以地方規定為準)、健康碼等網絡健康狀況信息申報平臺相關憑證、《解除隔離醫學觀察告知書》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個人觀察日志表》等上述5類形式健康證明之一,以及相關工作證明,經體溫測量正常的,允許快進快出開展相關服務,避免與業主出入交匯聚集。

  根據以上規定:首先,物業企業應當在疫情防控期間暫停物業項目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裝飾裝修活動;其次,暫停物業項目涉及的需要由第三方單位人員進入實施的管道改造等工程項目,如事關業主基本生活必須實施,建議向社區報備。最后,快遞、送餐等第三方服務主體須進入小區時,必須提供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的相關證明文件、佩戴好口罩,物業企業做好體溫檢測等措施,并要求其快進快出。

  疫情期間,物業企業是否可以拒絕湖北籍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進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相關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020第3號”通告明確:2020年1月8日以來所有來自湖北的人員須到村(社區)委會登記,并居家觀察14天。如果出現發熱、乏力、干咳等癥狀,應到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根據以上規定和要求:物業企業僅僅是全體業主委托,對物業項目公共區域、公共部位行使管理、服務的主體,無權擅自阻止業主進入小區。但是對于存在體溫不正常的,物業企業應拒絕其進入并立即向防疫機構、社區、街辦報告,對于不戴口罩、未帶有效證件或不配合防疫檢測的相關人員,亦應拒絕其進入,發生糾紛的,可向派出所報警或反饋給社區、街辦。

  疫情防控期間,物業企業工作人員被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毆打時該如何應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第二十六條規定:有結伙毆打或其他尋釁滋事行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規定:有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以上規定:疫情期間,若物業使用人、業主對正常執行防控職責的物業工作人員實施了辱罵或毆打行為,應當承擔治安管理處罰的相關責任,若情節嚴重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從維護物業企業工作人員人身安全角度,建議物業企業對拒不配合防控要求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不當行為先進行勸導,若有辱罵或毆打行為,應當在取好證的同時及時向轄區派出所報案,除正當防衛外,不建議“以暴制暴”,否則,物業企業及其工作人員自身也會有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風險。

篇2:疫情防控指導手冊:快遞人員能否進小區

  小區如何落實封閉式管理、快遞人員能否進小區?這份手冊為你解答

  為切實維護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企業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出現的物業小區封閉式管理總體要求,在市住房城鄉建委指導下,重慶市物業管理協會昨(9)日發布了重慶市物業小區“新冠肺炎”(NCP)疫情防控指導手冊(第四版),針對小區如何落實封閉式管理、快遞人員能否進小區等市民關注問題,出臺了相關規定和要求。

  在出入口實行預約出入的“出門條”登記制度

  該指導手冊要求,各屬地政府啟動物業小區封閉式管理期間,小區應嚴格落實封閉式管理措施。為降低人員流動,在宣傳到位的同時,及時采取關閉次要出入口只保留小區主出入口、停用中央空調(大廈)、關閉小區內運動健身場館、業主活動中心、禁止裝修或維修施工、在主出入口設置24小時監控錄象等措施。

  同時在出入口實行預約出入的“出門條”登記制度,嚴禁本小區外的人員、車輛進出小區;本小區人員出行和返回時,均應監測體溫并登記備查。小區實行住戶定期派一名家庭成員外出采購生活物資的辦法;有條件的企業應及時啟動生活物資代購預案,幫助本小區出行困難家庭代購生活物資。

  物業還應當配合街道社區作好小區居民的疏導、解釋工作,對于強行違規外出或外來人員強行進入的行為,應盡力勸阻并及時向屬地街鎮、社區報告。

  物業小區主要出入口應24小時設置紅外體溫測量儀 市物業管理協會供圖

  快遞人員檢測合格并登記后可實施“無接觸投遞”

  對于快遞人員如何進小區、如何進行投遞,該手冊也做出明確要求。對于設有快遞投遞箱(柜)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對配送郵件、快件的郵政、快遞人員加強檢查,在配送人員配戴口罩做好防護,穿著單位工作裝、出示工號,體溫檢測合格并經登記后,可以準予配送人員將郵件、快件投遞到智能快遞箱(柜),實施“無接觸投遞”。物業服務企業應協助做好快遞投遞箱(柜)管理,并對快遞投遞箱(柜)每日噴灑消毒不少于2次。

  對于未設快遞投遞箱(柜)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在小區門口或入口處指定快遞暫存區域,禁止快遞配送人員進入小區;同時,物業服務企業應協助做好快遞暫存區域管理,并對快遞暫存區域每日噴灑消毒不得少于2次。

  電梯如何消殺?用棉球蘸上濃度75%的醫用酒精搽拭

  在公共區域消殺方面,各小區物業應建立并按時填寫物業項目防疫值班消殺臺賬。每日對物業小區內客服中心、食堂、公共廁所、下水道、地下車庫等區域進行高頻次消殺(為日常頻次的2-4倍),每日對于出入口設施和電梯轎廂消殺不少于2次。物業小區生活垃圾應及時封閉清運,每日封閉清運不少于2次,并對裝卸設施做好消毒殺菌。

  有電梯的物業小區,應用醫用棉球蘸上濃度75%的醫用酒精,對電梯內外呼梯按鈕進行不少于2次的搽拭消毒作業;也可采用定時更換呼梯按鈕覆膜的方式進行防毒除菌管理。

  同時建議在小區入口匝機位置設置簡易鞋底消毒池或放置浸有消毒藥劑的泡沫墊以及相應的防滑倒設施和警示標識,對進入小區人員的鞋底進行簡易消毒處理。

  對于出現疫情確診小區協助社區安排監控、物資配送等服務

  該版指導手冊還要求,對已出現癥狀,并要求在家隔離的人員,應協助屬地衛健部門派專人值守,詳細記錄其進出戶情況。對有發熱、乏力、干咳癥狀的員工、業主、使用人,及時向就近的疫情定點救治醫院和街鎮、社區報告,并配合做好疑似患者的隔離、送醫工作。

  對于出現疫情確診的小區,屬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揮機構采取封閉措施的,小區物業應協助社區安排攝像監控、生活物資配送、人員巡查、生活垃圾上門收取等服務工作。未經政府相關許可不得通過公共網絡傳播影像、圖文資料。

  對疑似或確診患者所在物業小區進行緊急風險防控。對疑似或確診患者途經物業區域的公共場所及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消毒殺菌。協助有關部門、單位對本小區與疑似和確診患者有過密切接觸的人群進行病理檢查、隔離。

篇3:住宅小區疫情防控工作標準化手冊(范文)

  住宅小區疫情防控工作標準化手冊(范文)

  為切實加強

  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

  住宅小區疫情防控工作

  壓實疫情防控責任

  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特制定

  住宅小區疫情防控工作

  標準化手冊

  1. 卡口管理

  1.1卡口設置

  1.1.1對物業管理區域實施封閉管理,盡量減少出入口,所有出入口處一律設立檢查登記卡口,卡口按照《住宅小區卡口防疫規范》進行標準化管理。在管控嚴密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出入口。

  1.1.2卡口實行24小時人員值班制度,并設置卡口組長,日間至少配備2名保安人員。保安人員應著裝整潔,全時佩戴口罩、手套。

  1.1.3每個卡口至少配備1個紅外體溫探測儀。

  1.1.4每個卡口應在入口外側通風處設立臨時觀察點(或隔離區),主要用于臨時隔離體溫≥37.3℃或出現干咳、乏力、氣促等呼吸道癥狀的人員。臨時觀察點應配備足夠的免洗洗手液或75%乙醇消毒液,并實行封閉管理,進行常規消毒,禁止無關人員進出和逗留。

  1.2宣傳標識

  1.2.1卡口按照《物業小區疫情防控工作標準配備》進行標識和宣傳。

  1.2.2公示封閉式管理、出入須知、社區工作小組和社區“三人小組”聯系電話。

  1.2.3在合適位置懸掛防疫口號,張貼“十個一律”防疫措施、安全防護資料、返市人員“自主申報”方式等海報,利用廣播循環播放防疫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引導群眾不造謠、不傳謠。

  1.2.4對“臨時觀察點”、快遞和外賣非接觸交貨點要進行標識。

  1.3體溫檢測

  1.3.1對所有進出人員(含車載人員)實施雙向體溫檢測。

  1.3.2 對體溫≥37.3℃或出現干咳、乏力、氣促等呼吸道癥狀的人員,應立即將其帶至臨時觀察點,登記其身份信息、聯系電話,并立即向社區報告。

  1.4車輛檢測

  1.4.1加強對進出車輛的檢查,原則上實行不下車檢測,駕駛員及乘坐人員均須檢測到位。

  1.4.2對新近返回小區住戶的車輛后尾箱進行檢查,防止藏匿人員進入小區。

  1.5值守引導

  1.5.1卡口值守人員須引導進入人員、車輛通過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眾號等平臺自主申報個人信息,并查驗信息申報系統認證圖碼或出入證。

  1.5.2對快遞公司、外賣等所配送的物品應引導送至指定存放區域進行臨時存放,實行無接觸配送、交接。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應在小區門口安裝雨棚,便于快遞、外賣有序存放。

  1.5.3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小區(包括但不限于訪客、快遞員、外賣員等人群及其車輛),特殊情況經住戶同意進入的要做好登記備案。在管控嚴密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適當放開來客來訪管理。

  1.6重點防控

  1.6.1對重點疫區來市人員采取“關口前移”的服務管理措施。

  1.6.2卡口應對返市來市人員的身份、旅行史和人員接觸等防疫信息依法進行必要詢問和甄別??赏ㄟ^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提供的疫情地區掃碼查詢助手,要求返市住戶掃碼,核實其是否瞞報疫區行程。

  1.6.3發現從重點疫區返市來市人員,要求其人員和行李一律不得進入小區,并第一時間致電社區“三人小組”,由社區“三人小組”核實信息后將人員引導至相應的“健康驛站”入住,再由對口醫院免費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陽性者,由區衛健局送至醫院治療;檢測結果呈陰性者,有居家隔離條件的需居家隔離14日,無居家隔離條件的在“健康驛站”集中隔離14日,并報社區“三人小組”。

  2. 樓棟管理

  2.1宣傳管理

  物業服務企業應在住宅小區樓棟口張貼小區疫情防控播報、本樓棟消殺情況公示、安全防護宣傳資料、疫情防控監督電話等資料,樓棟電梯間播放防疫宣傳視頻。同時,應通過小區業主群、微信群等渠道推送每日官方信息、疫情播報。

  2.2樓棟口電梯消殺

  2.2.1電梯轎廂每日使用有效氯濃度為250-500mg/L的消毒液噴灑消毒不少于4次,并做好消毒記錄。電梯轎廂通風系統應處于常開狀態,并確保正常使用。

  2.2.2 電梯按鍵、轎廂扶手、轎廂壁等應保持清潔衛生,每日使用有效氯濃度為250-500mg/L的消毒液或濃度為75%的醫用酒精進行擦拭不少于4次,轎廂壁和電梯門的擦拭高度不少于1.6米。電梯廳、電梯轎廂內外的控制面板(按鍵)可貼膜保護,可每2小時在保護膜上噴灑酒精消毒,發現破損及時更換。

  2.2.3在大堂電梯門口和轎廂內外張貼告示,提醒乘客乘坐電梯時戴好口罩,盡量避免身體皮膚直接接觸按鍵;在乘坐電梯時,即使無其他乘客同時乘坐電梯,也勿取下口罩。

  2.2.4電梯維保維修后,應先對電梯轎廂內及相應的外呼部位進行消毒后再投入使用;維修現場有維修材料要處理的,應先消毒再收納;紙質維修維保單的填寫與確認不緊急的可后補,必須簽字確認的,雙方都應佩戴手套填寫、交接。

  2.2.5有疫情病例的建筑,所有電梯轎廂、井道、層站和電梯機房,應全面消毒后再使用。

  2.3樓棟場所通風

  2.3.1住宅小區居住、辦公樓棟如有窗戶和通風裝置,須保持開啟,保證自然通風。

  2.3.2如屬于較為密閉場所,原則上不得使用中央空調,封閉內循環的風口,調節足夠的新風分配量,建議新風量調整到≥20(m3/h·人),或在居住、辦公區域內安裝和開啟機械通風裝置(排氣扇),每周對新風房、過濾網、通風裝置等進行清潔消毒2次以上。

  2.4公共區域消殺

  2.4.1樓棟大堂、走廊、停車場、樓梯間等公共區域的清潔消毒管理,每日使用有效氯濃度為250-500mg/L的消毒液噴灑消毒不少于4次。

  2.4.2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應每天清理、收集垃圾不少于2次。對垃圾量大的收集點,要隨滿隨清。收集容器每天用水清洗1次,并用有效氯濃度為1000-2000mg/L的消毒液消毒一次。

  2.4.3增設專門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廢棄口罩。收集容器應內設塑料袋,避免廢棄口罩投放時與容器直接接觸。廢棄口罩用有效氯濃度為500-1000mg/L的消毒液噴灑或澆灑至完全濕潤,然后扎緊塑料袋口,按規定交運處理。

  2.4.4減少化糞池清掏作業。疫情期間原則上不進行化糞池清掏作業,確有必要清掏的,現場工作人員需在原有操作規范的基礎上,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或N95醫用防護口罩,穿戴防護服、鞋套,清理完成后快速將現場清理干凈,用有效氯濃度為500-1000mg/L的消毒液或75%酒精消毒。

  2.4.5疫情期間應對污水管道進行全面檢查,如發現有破損應立即維修。應加強對小區住戶衛生間清潔消毒的提醒,即居民衛生間地漏口非排水時用蓋子遮擋,并每周一次將一杯清水(約500mL)倒進排水口,然后倒入有效氯濃度為2500mg/L的消毒液10mL(一茶匙),30分鐘后再倒入一杯清水。排水溝每日至少消毒1-2次,用有效氯濃度為250-500mg/L的消毒液進行噴灑。

  2.5群聚性活動管控

  2.5.1疫情期間,應關閉小區會所、圖書館、棋牌室、老人活動室、兒童活動室等非居民生活必須的公共場所,停止舉辦一切群眾聚集性活動。

  2.5.2小區居民裝飾裝修等工程一律暫停施工。水電煤氣等需要急修的或其他特殊情況,應報社區同意,并對施工人員測溫和登記。

  2.5.3物業服務企業應引導居民在小區活動、丟垃圾時一律佩戴口罩,盡量避免在小區隨意走動、聚集聊天。

  2.6小區商鋪(戶)管理

  物業服務企業應按照《物業管理區域商鋪(戶)復工》要求,每日對管理區域內的商鋪(戶)進行巡查,督促已報備開業場所張貼防疫公告,落實防護措施;未落實復工要求的,應立即向社區報告,并督促整改。

  3. 隔離管理

  3.1嚴格精準管控

  3.1.1住宅小區出現居家隔離和整體隔離情況時,應分別按照《關于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工作指引(試行第一版)>的實施細則》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所在住宅樓單元整體隔離工作指引(試行)》,嚴格精準管控隔離醫學觀察對象。

  3.1.2在隔離醫學觀察過程中,所在街道、社區應統籌指導并聯合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區疫情防控社區小區組“織網行動”“聯防行動”工作指引落實隔離措施。

  3.2細化隔離措施

  3.2.1對從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的返抵本市人員,具有與其他住戶隔離的居住、生活條件,即自有住房或單獨租房、且目前無其他人居住,應居家隔離14天,避免家庭成員和一起生活人員的互相傳播感染。

  3.2.2除上述情況外,從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的返抵本市人員,由街道或其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安排集中隔離。包括:與他人合租套間或單間住所的;雖自有住房或單獨租房,但已有其他家庭成員等居住的;住集體宿舍,或在本市暫無住所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排除后,其密切接觸者可解除集中隔離)。

  3.2.3非疫情高發地區、非密切接觸者的返抵本市人員,若其自有住房或所租住房已有他人居家隔離,在他人隔離期限未滿前,不得回原住所居住,由本人另行解決短暫居住問題,街道、社區應提供協助。

  3.2.4市外返抵本市人員住處所在樓棟單元若已進行整體隔離管理,除按3.2.1、3.2.2條規定需要集中隔離或按3.2.3條規定不能回住所的人員之外,應允其進入住所居住。其中,屬于非疫情高發地區、非密切接觸者的返抵本市人員,其居家隔離解除時間與同單元其他住戶相同;屬于疫情高發地區的返抵本市人員,其居家隔離時間為14天,從返抵本市之日起計算。

  3.2.5已居家隔離的人員,經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送至指定醫院,一起生活的其他成員送到集中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檢測結果為陰性的,繼續實行居家隔離,滿14天后方可解除隔離。

  3.2.6加強對返抵本市人員的疫情防控教育和引導,充分利用社區小區廣告、電子屏、宣傳欄開展防控知識宣傳,做深入細致思想工作。對非疫情高發地區的返抵本市人員,應要求其不聚餐、不聚會、不串門,在公共場所必須戴口罩,除上下班和特殊情況外不外出。

  3.3做好服務保障

  3.3.1在隔離醫學觀察過程中,所在街道、社區應統籌指導并聯合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區疫情防控社區小區組“暖心行動”“安心行動”工作指引做好服務保障。

  3.3.2物業服務企業負責隔離對象生活物品的配送、垃圾回收。隔離人員的生活垃圾按照配發專袋、設置專桶、專人收集、專車運輸、專門處理的“五化”要求處置,并在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上門收集垃圾、進行消殺后交運無害化處理。

  3.4加強協調配合

  3.4.1社區工作小組應將需居家隔離和整體隔離醫學觀察對象的樓棟、樓層、隔離時間和措施等必要的信息通報給所在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

  3.4.2物業服務企業應積極加入、密切配合社區工作小組、監督服務小組,張貼隔離宣傳資料、安裝技防設備等,共同監督隔離對象遵守隔離要求、掌握其行蹤并及時向社區工作小組匯報。

  3.5重視消防安全

  物業服務企業應高度重視居家隔離家庭、整體隔離單元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防疫規范和安全管理“兩不誤”。

  4. 內控管理

  4.1加強組織領導

  4.1.1物業服務企業在社區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服從社區統一安排和調度指揮,將小區疫情防控納入社區治理和防控體系。

  4.1.2物業服務企業應成立公司級別疫情防控小組,統籌、指導、協調在管物業項目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各物業項目應成立應急小組,由物業項目負責人擔任組長,制定防疫應急處置預案,建立24小時值班聯絡機制。

  4.1.3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強日常巡查管理,發現工作人員有摘掉口罩、扎堆等情況,應及時提醒、制止、糾正。

  4.2員工培訓及防護

  4.2.1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強內部員工的疫情知識培訓和自我防護知識培訓。員工上崗前應正確佩戴符合衛生要求的口罩,工作人員應隨時進行手部清潔,作業前、作業后及污染時均需使用消毒洗手液。

  4.2.2高頻次接觸人流的崗位必須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膠手套,并與人盡量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摘手套后應及時洗手消毒,有條件的應佩戴護目鏡。

  4.3員工身體檢查

  4.3.1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強對員工的身體檢查,建立員工體溫測量登記冊,每日對員工體溫測量2次并登記。員工體溫≥37.3℃的應立即停崗隔離觀察,并及時上報社區“三人小組”。

  4.3.2物業服務企業對在重點疫情地區停留過的員工、與疫情地區人員有親密接觸的員工的信息應進行報備,并按要求隔離觀察,同時做好登記、追蹤等工作,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4.4做好物資儲備

  4.4.1物業服務企業應根據項目情況配備基本消毒藥品(包括84消毒液、含氯消毒劑、75%酒精、免洗消毒洗手液)及防護用品(口罩、手套等),并按至少5-7天的用量提前儲備,儲備量多預留10%;項目還應配備防控器具(包括測溫設備、噴壺、防護服、護目鏡、防護膠鞋等)。

  4.4.2防控物資應指定專人管理,同時應建立疫情防控物資臺賬,每日統計管理區域內防疫物資庫存數量并按需定期補充,確保滿足管理區域內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過程中的各項支出費用,應做好登記。

  4.4.3物業服務企業應拓寬采購渠道,多渠道、多方式籌集物資,必要時可向小區業主請求幫助,確實存在物資短缺的,應及時向社區報告。采購物資時應確保渠道的合法性,采購的物資應符合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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