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安法律法規培訓內容
保安法律法規培訓是提高保安人員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的重要途徑。以下是針對保安人員制定的法律法規培訓內容,旨在幫助保安人員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一、基本法律法規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國家性質
-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 國家機構
- 國家標志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 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 勞動安全衛生
- 勞動爭議的處理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勞動合同的種類和訂立
-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 社會保險和福利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犯罪的概念和分類
- 犯罪構成要件
- 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 共同犯罪
- 罪數形態
- 刑事責任和刑罰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 處罰的種類和設定
-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和處罰規定
- 處罰的程序
- 執法監督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 國家安全的概念和任務
- 國家安全制度和國家安全責任
- 國家安全教育和國家安全保障
- 國家安全危機和應對措施
二、保安相關法律法規
1.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 保安服務的概念和種類
- 保安服務公司設立的條件和程序
- 保安服務合同和保安員的權利義務
- 保安服務的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2. 《保安服務操作規程與質量控制》
- 保安服務操作規程
- 保安服務質量控制
- 客戶滿意度測評
- 保安服務項目風險評估
3. 《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
- 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任務和職責
- 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和措施
- 治安隱患排查和整改
- 內部案件的查處
4. 《保安員國家職業標準(試行)》
- 保安員的職業概況
- 保安員的職業道德
- 保安員的基礎知識
- 保安員的職業技能
5. 《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試行)》
- 培訓目標
- 培訓內容
- 培訓方法
- 培訓考核
6. 《國家保安員資格證書管理制度》
- 保安員資格證書的頒發和管理
- 保安員資格證書的有效期和變更
- 保安員資格證書的吊銷和撤銷
三、消防安全法律法規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消防安全責任
- 火災預防
- 消防組織
- 滅火救援
- 監督檢查
- 法律責任
2. 《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 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 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措施
- 考核和獎懲
3.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 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職責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消防設施管理
- 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
4. 《火災事故調查規定》
- 火災事故調查的職責和程序
- 火災事故原因認定和責任追究
-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和整改措施
5.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 監督檢查的權限和程序
- 消防監督檢查的內容和方法
- 違法行為的處理和法律責任
6.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
- 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的范圍
- 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的程序
- 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的結果和運用
四、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規定
- 道路通行條件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
- 執法監督
2.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 機動車登記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
- 道路通行規定
- 交通事故處理
- 執法監督
3.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道路運輸市場的準入制度
- 道路運輸經營行為
- 道路運輸安全
- 執法監督
4.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 機動車駕駛證的申領
- 機動車駕駛人的管理
- 機動車駕駛證的吊銷、注銷和撤銷
5. 《機動車登記規定》
- 機動車登記程序
-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 機動車檔案管理
- 執法監督
6.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 交通事故受理和立案
- 交通事故現場處理
- 交通事故認定
- 交通事故賠償調解
- 執法監督
五、刑事法律法律法規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放火罪
- 爆炸罪
- 破壞交通工具罪
- 破壞交通設施罪
- 危險物品肇事罪
- - 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 故意殺人罪
- 故意傷害罪
- 強奸罪
- 綁架罪
- 非法拘禁罪
- 侵犯財產罪
- 搶劫罪
- 盜竊罪
- 詐騙罪
- 搶奪罪
- 侵占罪
-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 聚眾斗毆罪
- 尋釁滋事罪
- 擾亂公共秩序罪
- 妨害公務罪
- 危害國家安全罪
- 背叛國家罪
- 間諜罪
- 顛覆國家政權罪
-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節選)
- 擾亂公共秩序行為
- 擾亂單位秩序行為
- 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為
- 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為
- 妨害公共安全行為
- 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
- 危害民航安全的行為
- 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 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行為
- 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
- 侵犯公私財物行為
六、民事法律法律法規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選)
- 總則
- 民事主體
- 民事權利
- 民事法律行為
- 民事責任
- 物權
- 所有權
- 用益物權
- 擔保物權
- 占有
- 合同
- 合同的訂立
- 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保全
- 人身權
- 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
- 姓名權和肖像權
-名譽權和榮譽權
- 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 侵權責任
- 侵權責任一般規定
- 損害賠償
- 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 侵權責任一般規定
- 損害賠償
- 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 各類侵權行為與責任
七、案例分析與討論
結合具體案例,分析保安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提高保安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通過以上法律法規培訓內容的學習,保安人員可以更好地熟悉和掌握相關法律法規,提高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有效避免違法行為的發生。同時,也能更好地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提高保安服務質量。
篇2:冶金公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培訓實施方案
冶金公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培訓實施方案
一、培訓要求:
1、必須對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不少于20小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培訓內容:
1、“安全生產法”規定的相關員工教育和培訓內容。如:從業人員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規定、特種作業人員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2、對本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毒有害氣體、觸電、片幫冒頂、機械傷害等)
3、“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其他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從業人員個體防護用品的要求、配備規定、佩戴要求等相關內容進行培訓。
4、班前班后會記錄、設備運行、維護、檢修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監測記錄、檢驗記錄、會議記錄、隱患上報規定、事故上報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5、《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民用爆炸物品儲存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證》、《采礦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等證件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培訓。
6、特種設備監測檢驗規定進行培訓。(空壓機、鋼絲繩、安全閥、絞車等)
7、員工法律法規意識的調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規問題。
8、國家新出臺的安全政策、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
9、員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規。
三、培訓準備
1、根據培訓主要內容收集整理資料編寫講議。
2、制定“培訓計劃安排表”。(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教師、組織單位、培訓參加人數。)
3、制定培訓管理制度。
4、根據培訓內容制作《法律法規試卷》。
四、考核
1、培訓結束后要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書面考試。
2、對試卷要進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為合格,低于60分的重新組織培訓考試。
五、培訓管理
所有培訓的簽到表、分數登記表、培訓計劃安排表、培訓講義等資料和記錄進行整理裝訂存檔,妥善保存。
各分公司參照上述的方案制定本單位20**年度法律法規培訓實施方案,要根據方案內容制定出具體的相關資料。
員工獲取相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徑:
1、公司為各單位定有“中國安全生產報”、“長治日報”、“山西日報”等報刊,通過閱讀獲取。
2、公司每旬下發內部報刊“礦山安全”報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發到各車間、班組,便于員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3、通過分公司的宣傳欄、板報及各種會議來獲取。
4、員工參加單位內部或外部舉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培訓班來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5、通過網絡查詢下載、看電視等媒體可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篇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培訓考試試題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培訓考試試題
部門:姓名:分數:
一、《安法》共7章97條,自20**年11月1日實施,可以概括三個部分:企業和內部主體的安全生產義務;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生產安全事故法律責任。
二、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意外突發事件的總稱,通常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使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斷。
三、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被分為四個等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注意:“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四、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義務
?。?)遵章守規,服從管理的義務;
?。?)佩帶和使用勞保用品的義務;
?。?)接受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義務;
?。?)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的義務;
五、.法律責任《安法》第90條
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的,由單位給予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
刑事責任: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六、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標準: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傷二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萬元以上的;
3.經濟損失雖不足規定數額,但情節嚴重,使生產、工作受到重大損害的。
七、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工傷的認定
?。ㄒ唬豆kU條例》的實體法規定
a.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第14條)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b.視同工傷的情形(第15條)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c.不應認定或視同工傷的情形(第16條)
?。?)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醉酒導致傷亡的;
?。?)自殘或者自殺的。
九、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復,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ㄒ唬┌l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ǘ┌l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ㄈ┌l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ㄋ模┌l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結合自己的崗位談談自己應該怎樣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