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小區物業服務方案參考
為了改善老舊小區的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生活質量,針對老舊小區的特點和需求,提供的一系列物業服務方案。
一、項目概述
本方案針對老舊小區物業服務進行設計,旨在提升老舊小區的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我們將通過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提升:環境整治、綠化管理、安全管理、維修維護、公共服務等。
二、老舊小區存在的問題
1. 環境較差,衛生狀況亟待改善。
2. 綠化不足,景觀環境較差。
3. 安全隱患較多,如線路老化、消防設施不足等。
4. 公共設施陳舊,維修維護不到位。
5. 公共服務缺失,無法滿足居民需求。
三、具體方案
1. 環境整治
(1) 進行全面的環境整治,包括清掃小區路面、清除亂堆亂放、清理小廣告等。
(2) 設立垃圾桶,定期清理,保持小區衛生整潔。
(3) 對小區內水系進行清理,保持水體清潔。
(4) 定期進行消殺工作,防止病蟲害傳播。
2. 綠化管理
(1) 對小區內綠地進行整治,清除雜草、補種綠植。
(2) 定期修剪綠化,保持綠化美觀。
(3) 設立綠化提示牌,提醒居民愛護綠化。
3. 安全管理
(1) 增設監控攝像頭,提高安全監控能力。
(2) 更換老化線路,消除安全隱患。
(3) 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與維護,確保消防設施完好。
(4) 對小區內停車位進行規劃,避免車輛亂停亂放。
(5) 加強小區內安保巡邏,提高安全保障。
4. 維修維護
(1) 對小區內公共設施進行檢查與維修,確保公共設施完好。
(2) 對小區內樓房外墻進行翻新與維護,提升小區外觀。
(3) 定期對下水管道進行清理,防止堵塞。
5. 公共服務
(1) 設立便民服務點,提供便民服務。
(2) 設立物業服務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務。
(3) 組織社區活動,豐富居民生活。
(4) 提供居家養老、家政等服務,滿足居民需求。
四、方案執行與監管
1. 物業服務企業應按照方案要求,認真執行,提高服務水平。
2. 設立監督機制,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工作進行定期檢查與評估。
3. 加強與居民的溝通,聽取居民意見,持續改進服務工作。
五、費用收取與使用
1. 物業服務費用將根據小區實際情況進行收取,收費標準將進行公示。
2. 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將用于小區物業服務的運營與管理。
3. 定期公布費用收支情況,接受居民監督。
六、效果預期
通過本方案的實施,預計將顯著提升老舊小區的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我們將持續關注小區狀況,根據居民需求及時調整服務方案,努力為居民提供優質、高效的物業服務。
篇2:武漢市拓面老舊小區物業服務指導標準(2018)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關于印發老舊小區“紅色物業”拓面提質物業服務指導標準的通知
各區房管局,各物業服務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老舊小區物業服務行為,提升物業服務水平,我局依據物業管理相關法規、《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市老舊小區“紅色物業”拓面提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辦〔20**〕27號)和《武漢市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武漢市地方技術規范DB4201/T534-20**),制定了《拓面老舊小區物業服務指導標準》和《提質老舊小區物業服務指導標準》,現印發給你們,供老舊小區“紅色物業”拓面提質工作參照執行。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年4月27日
拓面老舊小區物業服務指導標準
一、基本要求
(一)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建立黨組織,開展黨的活動。
(二)建立“三方聯動”服務機制,組建以黨員大學生、網格員、志愿者、物業服務人員等為骨干的紅色服務隊伍,融入基層社會治理。
(三)建立物業管理制度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和服務規范。
(四)物業服務人員佩戴標識、行為規范、舉止文明、主動熱情。
(五)建立“四公開一監督”制度,公布物業服務人員姓名和崗位、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物業服務收費價格以及報修、投訴和監督電話,及時處理業主(居民)報修和投訴,接受業主(居民)和相關部門的監督。
(六)設立業主(居民)接待日制度,每月定期接待業主(居民)來訪,了解業主(居民)需求,完善日常服務。
(七)建立定期走訪制度,征求業主(居民)對物業服務的意見和需求,業主(居民)走訪率全年不低于60%;每年組織1次服務滿意度調查,征求意見不低于業主(居民)總戶數的70%。
(八)按約定公示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情況。
二、基本職責
(一)提供公共部位日常保潔和垃圾清理服務。
(二)提供治安巡邏防范等公共秩序維護服務。
(三)提供基本綠化養護服務。
(四)提供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基本維護管理服務。針對電梯、消防、監控等設施設備,建立健全管理規范,明確責任人,定期維護保養,設置24小時應急救援電話。
(五)提供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服務。
(六)提供一般性日常小修服務。
(七)開展便民服務和志愿服務。
三、清掃保潔
(一)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
(二)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滅蚊、滅鼠、滅蠅、滅蟑螂等衛生消殺工作。
(四)樓道每周清掃1次,共用部位定期保潔,對樓道、屋頂亂堆亂放現象進行勸阻,勸阻無效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公共秩序維護
(一)設置值班崗亭(房),小區出入口有專人值守。
(二)停車場、院墻等重點區域,每天巡邏不少于1次,并做好記錄。巡邏中發現異常情況,采取必要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三)監控室有專人值守,有值班記錄;主要出入口等重點區域設置監控探頭。
(四)制定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事故發生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小區內劃定停車場所,設置交通標識。
(六)引導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有序停放,消防車道不得停放車輛,對不按規定停車的行為及時勸阻、制止和報告。
五、綠化養護
(一)喬、灌木每年修剪1次,草坪修剪每年不少于2次。
(二)根據長勢,適時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三)及時勸阻損綠、毀綠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房屋及設施設備管理
(一)小區樓棟、單元(門)、戶號標志及公共配套設施標識明顯。
(二)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完損狀況。需要維修的,及時向業主委員會、街道或社區提出報告和建議,配合開展維修。
(三)定期對水、電、氣等相關設施及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告知業主(居民)、業主委員會并報告相關專營單位和街道、社區。
(四)協調、配合相關專業部門清洗儲水設施,水質符合衛生部門要求。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定期檢查維護,保障正常使用。
(六)對亂搭亂建、堵塞消防通道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告知、勸阻,勸阻無效的,及時向街道、社區及相關職能部門報告。
七、日常維修
(一)提供低價有償便民維修服務,相應減免困難人群維修服務費。
(二)定期檢查維修公共照明設施,公共照明設施完好率不低于80%。
八、黨建工作
(一)開展黨的活動,落實“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制度,每月定期開展“支部主題黨日”活動,有活動記錄。
(二)主動融入社區基層治理,參與社區黨組織開展的文明創建、義務勞動等活動,配合開展和參與社區文化建設活動。
(三)建立志愿者服務隊伍。每季度開展便民服務活動或志愿關愛活動1次。
(四)做好宣傳工作,定期宣傳黨的理論和精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內容;開辟“紅色物業”宣傳欄、黑板報等宣傳陣地。
九、糾紛調解
(一)積極參與聯席會議,配合街道、社區、業主委員會和相關部門共同解決物業服務相關問題。
(二)參與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配合社區網格員及時處置小區物業服務問題。
提質老舊小區物業服務指導標準
一、基本要求
(一)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建立黨組織,開展黨的活動。
(二)建立“三方聯動”服務機制,組建以黨員大學生、網格員、志愿者、物業服務人員等為骨干的紅色服務隊伍,融入基層社會治理。
(三)建立物業管理制度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和服務規范;物業服務檔案資料管理規范、齊全,查閱方便。
(四)物業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識、行為規范、舉止文明、主動熱情。
(五)落實“四公開一監督”制度,公布物業服務人員姓名和崗位、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物業服務收費價格、報修和投訴監督電話,及時處理業主(居民)的報修和投訴,接受業主(居民)監督。
(六)設立業主(居民)接待日制度,每周至少1天接待業主(居民)來訪,了解業主(居民)需求,完善日常服務。
(七)建立定期走訪制度,征求業主(居民)對物業服務的意見和需求,業主(居民)走訪率全年不低于70%。每年至少組織1次服務滿意度調查,征求意見不低于業主(居民)總戶數的80%。
(八)按約定公示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情況。
二、基本職責
(一)提供公共部位日常保潔和垃圾清理服務。
(二)提供治安巡邏防范等公共秩序維護服務。
(三)提供基本綠化養護服務。
(四)提供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基本維護管理服務。針對電梯、消防、監控等設施設備,建立健全管理規范,明確責任人,定期維護保養,設置24小時應急救援電話。
(五)提供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服務。
(六)提供一般性日常小修服務。
(七)開展便民服務和志愿服務。
三、清掃保潔
(一)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
(二)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滅蚊、滅鼠、滅蠅、滅蟑螂等衛生消殺工作。
(四)樓道每周清掃1次,共用部位定期保潔,對樓道、屋頂亂堆亂放現象進行勸阻,勸阻無效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公共秩序維護
(一)設置值班崗亭(房),小區出入口有專人值守,主出入口24小時有人執勤。
(二)全面巡邏每天不少于1次,停車場、院墻等重點區域每天巡邏不少于2次,巡邏記錄完整規范。巡邏中發現異常情況,采取必要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三)監控室有專人值守,值班記錄規范、詳實,主要出入口等重點區域設置監控探頭,監控視頻資料至少保留30日備查。
(四)消防制度健全,責任明確,成立義務消防隊,消防演練及宣傳每年至少組織1次。
(五)制定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事故發生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六)小區內劃定停車場地,設置交通標識。
(七)有專人引導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有序停放,消防車道不得停放車輛,對不按規定停車的行為及時勸阻、制止、報告。
五、綠化養護
(一)喬、灌木每年修剪1次,草坪三月至十月每月至少修剪1次。
(二)根據長勢,適時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三)及時勸阻損綠、毀綠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房屋及設施設備管理
(一)小區樓棟、單元(門)、戶號標志及公共配套設施標識明顯。
(二)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有運行、檢修等記錄。
(三)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完損狀況。需要維修的,及時向業主委員會、街道或社區提出報告和建議,配合開展維修。
(四)定期對水、電、氣等相關設施及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告知業主(居民)、業主委員會并報告相關專營單位和街道、社區。
(五)協調、配合相關專業部門每年至少清洗2次儲水設施,水質符合衛生部門要求。
(六)雨季汛期前巡查路面、窨井蓋、下水管網、雨水污水井、化糞池、排水管網等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并配合處置。
(七)化糞池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八)配備排污泵、擋水板、沙袋等防汛器材。
(九)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維護,保障正常使用。
(十)監控設施設置合理,運行正常,維修保養及時,記錄規范。
(十一)對亂搭亂建、堵塞消防通道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告知、勸阻,勸阻無效的,及時向街道、社區及相關職能部門報告。
七、日常維修
(一)提供低價有償維修服務,相應減免困難人群維修服務費。
(二)定期檢查維修公共照明設施,公共照明設施完好率不低于90%。
八、黨建工作
(一)開展黨的活動,落實“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制度,每月定期開展“支部主題黨日”活動,各項記錄規范。
(二)主動融入社區基層治理,積極參與社區黨組織開展的文明創建、義務勞動等活動,配合開展和參與社區文化建設活動。
(三)建立志愿者服務隊伍。每季度開展便民服務活動1次,志愿關愛活動1次。
(四)做好宣傳工作,定期宣傳黨的理論和精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內容;開辟“紅色物業”宣傳欄、黑板報等宣傳陣地,根據上級要求適時更新宣傳內容。
九、糾紛調解
(一)積極參與聯席會議,配合街道、社區、業主委員會和相關部門共同解決物業服務相關問題。每月至少向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報告一次工作。
(二)參與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配合社區網格員及時處置小區物業服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