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占用公共區域亂堆亂放被罰7000!
有些業主認為小區里的公共用地誰都可以占用,于是侵占公共用地的現象層出不窮,比如在樓道堆放鞋柜,在公共區域晾曬衣物,在公共區域亂搭亂建,破壞綠化帶私自種植蔬菜等等。
那么,小區公共用地真的像許多人認為的可以隨意占用么?
答案是:不可以!
小區業主私自占用公共區域,既損害了業主的共同利益,也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法規。
【案情簡介】
政務12345平臺多次收到投訴舉報,反映徐某某在某小區樓下私自占用公用區域亂堆亂放雜物問題,周邊業主反映強烈。經執法人員多次現場進行勸阻,聯合多部門處理,徐某某拒不整改,拒不配合,遂都勻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立案調查。
經調查,業委會、物業、社區工作人員、小區業主皆證實,案涉物業場地已被徐某某侵占多年,給小區衛生環境、消防安全等造成不良影響。小區業主、社區多次要求徐某某整改,執法單位作出責令限期整改通知后,徐某某仍然拒不整改。
徐某某作為業主,未經物業、業主委員會及任何機關、組織允許,長期占用某小區物業管理公共區域堆放雜物。因徐某某拒不配合執法,執法過程中聯合公安民警、社區工作人員協助對執法文書進行留置送達。
【辦理結果】
2022年8月4日,都勻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之規定,作出罰款7000元人民幣(大寫柒仟元整)的處罰。
徐某某不服,向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人民政府作出維持的行政復議決定。
同時,徐某某向管轄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認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占用場地應該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責令徐某某改正后亦未改正,違法事實清楚,駁回徐某某訴訟請求。
經多方解釋宣傳,徐某某另行租賃場地堆放雜物,社區、執法人員協助其清除雜物。
【相關法律條文】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占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案例評析】
一般情況下,在小區除了業主個人的專有部分外,均屬于全體業主所有。樓梯,綠化帶,樓與樓之間的通道,廣場,健身房,籃球場,羽毛球場,停車場,垃圾處理中心,展示牌用地等等,這些都是業主的公共用地場所。
小區公共用地屬于全體業主共有,所有業主均應合法使用,保持樓道及公共場地暢通,方便鄰里通行。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共區域堆放雜物,不僅侵害業主的共有權益,也違反了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應及時恢復原狀。
篇2:案例:業主占用公共區域亂堆亂放被罰
業主占用公共區域亂堆亂放被罰7000!
有些業主認為小區里的公共用地誰都可以占用,于是侵占公共用地的現象層出不窮,比如在樓道堆放鞋柜,在公共區域晾曬衣物,在公共區域亂搭亂建,破壞綠化帶私自種植蔬菜等等。
那么,小區公共用地真的像許多人認為的可以隨意占用么?
答案是:不可以!
小區業主私自占用公共區域,既損害了業主的共同利益,也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法規。
【案情簡介】
政務12345平臺多次收到投訴舉報,反映徐某某在某小區樓下私自占用公用區域亂堆亂放雜物問題,周邊業主反映強烈。經執法人員多次現場進行勸阻,聯合多部門處理,徐某某拒不整改,拒不配合,遂都勻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立案調查。
經調查,業委會、物業、社區工作人員、小區業主皆證實,案涉物業場地已被徐某某侵占多年,給小區衛生環境、消防安全等造成不良影響。小區業主、社區多次要求徐某某整改,執法單位作出責令限期整改通知后,徐某某仍然拒不整改。
徐某某作為業主,未經物業、業主委員會及任何機關、組織允許,長期占用某小區物業管理公共區域堆放雜物。因徐某某拒不配合執法,執法過程中聯合公安民警、社區工作人員協助對執法文書進行留置送達。
【辦理結果】
2022年8月4日,都勻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之規定,作出罰款7000元人民幣(大寫柒仟元整)的處罰。
徐某某不服,向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人民政府作出維持的行政復議決定。
同時,徐某某向管轄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認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占用場地應該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責令徐某某改正后亦未改正,違法事實清楚,駁回徐某某訴訟請求。
經多方解釋宣傳,徐某某另行租賃場地堆放雜物,社區、執法人員協助其清除雜物。
【相關法律條文】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占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案例評析】
一般情況下,在小區除了業主個人的專有部分外,均屬于全體業主所有。樓梯,綠化帶,樓與樓之間的通道,廣場,健身房,籃球場,羽毛球場,停車場,垃圾處理中心,展示牌用地等等,這些都是業主的公共用地場所。
小區公共用地屬于全體業主共有,所有業主均應合法使用,保持樓道及公共場地暢通,方便鄰里通行。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共區域堆放雜物,不僅侵害業主的共有權益,也違反了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應及時恢復原狀。
篇3:小區樓道違規亂堆放整改通知
關于樓道違規亂堆放整改通知單編號
小區幢單元室業主
根據《關于開展“文明樓道、和美家園”主題活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您處樓道內至今仍有雜物堆放,影響樓道通暢,請您抓緊時間在*日內自行處理,逾期我單位將組織相關部門統一處理。如你本人處理時有困難,請打電話***** 聯系,我服務處將組織人員幫助處理,謝謝配合!
樓道樓道,生命通道!
保持暢通,珍愛生命!
二0一 年月日
關于樓道違規亂堆放整改通知單編號
小區幢單元室業主
根據《關于開展“文明樓道、和美家園”主題活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您處樓道內至今仍有雜物堆放,影響樓道通暢,請您抓緊時間在*** 日內自行處理,逾期我單位將組織相關部門統一處理。如你本人處理時有困難,請打電話******* 聯系,我服務處將組織人員幫助處理,謝謝配合!
樓道樓道,生命通道!
保持暢通,珍愛生命!
二0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