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科技大廈業主大會20**年度定期會議召開方案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北京市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及我大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實際情況,我大廈每年應召開一次業主大會定期會議?,F特將20**年度業主大會定期會議召開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會議召開時間:
20**年6月13日至20**年7月12日
二、召開形式:
本次業主大會,以書面征求意見形式召開。對業主大會會議相關議題。均采用書面征求意見形式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采用收發表決票形式表決。
由業委會派2名工作人員將《E科技大廈業主大會會議表決書》(附件一)等文件公示并送達業主,由業主簽收,也可以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居的成年親屬簽收。也可采用掛號信等方式送達,并保留送達記錄。
業主本人應當按照《E科技大廈業主大會會議表決書》中的要求和形式進行表決,經本人簽字后,由業委會安排的工作人員收集,也可由業主投放到E科技大廈業委會辦公室(位置在E科技大廈地下一層自行車庫)
三、會議議題:
第一、審議上一年度業主委員會工作情況報告及下年度工作計劃;(附件二)
第二、審議上一年度業主大會收支情況報告及下年度收支預算;(附件三)
第三、表決是否同意解除與北京E興旺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關系,并委托業主委員會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選聘新物業服務企業與之簽訂新《物業服務合同》。(附件一)
注:1、表決意見不明或涂改無效,但涂改后與涂改前意愿一致者,視為有效票。
2、投票后不得撤回,業主對自己投票的真實性負責。業主對本人所投表決票有異議,可實名向業委會書面提出,亦可在計票后依法行使查詢權利。
四、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本次業主大會會議表決權依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采用的《業主投票權清冊》確定。自20**年11月8日至今,發生過產權變更的業主,請及時與業委會聯系。
為確保業主的投票權利,本大廈業主均有權在投票截止日前,持本人有效產權證明文件,向業委會提出《業主投票權清冊》修改意見;投票時以修改后的產權人為準。最后統計投票結果時,以修改后的《業主投票權清冊》為準。
五、表決委托授權:
業主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參加本次業主大會,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事項及本人意見和業主專有部分建筑面積。經業主本人簽字的委托書應交業委會備檔。
六、投票截止計票:
業委會將20**年7月11日定為投票截止日,當日17時公開封箱。
20**年7月12日確定為計票日,在E科技大廈13層會議室公開計票。由業委會組織志愿者及熱心業主共同唱票、驗票、計票。
七、監票組組成方式:
主監票人:1名,在監票組組成人員中推選產生。
監票組:由業委會成員、熱心業主共同組成。監票組組成人數不多于9人。
監票組組成名單將在公開驗票前三天向全體業主公示。
八、選票結果統計及決議的形成:
在監票人的監督下公開驗票,由業委會組織計票人員對回收的表決票進行統計,形成《E科技大廈20**年度業主大會會議決議》,并由業委會、監票組和計票人共同簽字確認,三日內并向全體業主公示。
表決票統計完成后,第一時間封存,由業委會存檔。
九、現將表決內容予以公示,公示期計十五日。業主如有意見或建議可在公示期內向業委會實名提出。
附:附件材料共3份.
E科技大廈業主委員會
20**年5月25日
篇2:某小區業主大會成立工作方案
接受業主大會籌備組的委托,現將需要拂林園小區全體業主投票表決的三份文件《拂林園業主大會成立工作方案》、《拂林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拂林園業主公約》在綠色家園網站上公示。上述文件已于8月初在小區所有單元的門廳內張貼,同時在小區南大門公告欄內也有。
北京市朝陽區拂林園業主大會成立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379號令,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京國土管物(20**) 949號《轉發建設部業主大會規程及相關問題的通知》,京國土房管物(20**)338號《關印發北京市貫徹物業管理條例的若干意見和關于開展全市居住小區物業服務情況檢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物業管理條例》實施前已組建的北京市朝陽區拂林園物業管理委員會名稱變更為"北京市朝陽區拂林園業主委員會"。在北京市朝陽區奧運村地區辦事處,北京市朝陽區居住小區管理辦公室指導監督下,由北京市朝陽區奧運村地區辦事處代表,地區派出所代表,拂林園居委會籌備組代表,北京信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綠色家園物業管理處代表及原拂林園物業管理委員會委員于20**年8月1日成立拂林園小區業主大會籌備組(以下簡稱籌備組)。 籌備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在朝陽區奧運村地區辦事處及朝陽區小區辦的指導下,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
籌備組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決定籌備組成員名單,討論通過了《拂林園小區業主大會成立工作方案》。將《拂林園物業管理委員會章程》修訂為《拂林園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并重新制定了《拂林園小區業主公約》。
拂林園業主大會成立工作方案如下:
一、北京市拂林園小區以書面征求意見方式召開業主大會;
二、北京市朝陽區拂林園業主委員會名額為7名(根據小區入住情況,適時增選至9名);
三.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
4.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身體健康;
6.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四、業主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
以業主大會方式產生,業主委員會的人選或按區域推選候選人或業主自薦的方式均可。業主大會的業主投票權,按其擁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每建筑平方米為一票,不足每建筑平方米的不計為一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人防,停車庫等地下空間不計算投票權。
五、公告方式:
籌備組20**年8月1日至8月15日,在本小區1-20號樓公告欄及小區正門入口處內醒目位置公告《拂林園小區業主大會成立工作方案》,《拂林園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拂林園小區業主公約》。公告時間不應少于15天。
六、送達方式:
籌備組于20**年8月30日至9月8日(如時間不夠可延續)以書面征求意見方式召開業主大會,委托物業派兩名工作人員將《業主大會書面征求意見表決書》入戶送達,業主簽收并請業主對《業主大會書面征求意見表決書》表決事項逐一進行投票表決。業主投票表決后,將表決票投入物業工作人員所攜帶的封閉投票箱中,由工作人員收回。
篇3:小區業主大會籌備實施方案
關于成立北京市朝陽區銀楓家園業主大會的實施方案
北京市朝陽區銀楓家園業主大會籌備組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大會規程》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特制訂銀楓家園業主大會實施方案。
一、本次業主大會于20**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召開。
二、大會采取書面征求意見的方式召開。
三、業主大會的主要內容
對業主委員會候選委員、《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及是否繼續選聘現有物業公司及其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服務標準進行表決。
四、銀楓家園業主委員會由7名委員組成,其中社區代表1人,業主代表6人。
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基本條件為:
(1)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
(4)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5)具有一定組織能力;
(6)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可通過推薦或自薦的方式產生。
五、計票方法及送達
業主投票按業主所擁有的物業建筑面積計算,每一平方米計為一票,不足一平方米部分不予計算;非住宅房屋計票方法同上。
送達方式:
(1)直接送達:由一名業主代表和一名物業工作人員持書面意見征求文件直接入戶送達產權人,并辦理送達登記手續;
(2)掛號信送達:通過掛號信的形式送達長期不居住在小區內的業主,通信地址以產權人辦理入住時登記的通信地址為準。
六、 投票方式
(1)業主可以在選票送達時直接進行投票,由工作人員直接收回,并交籌備組對選票進行統一保管;
(2)業主可在20**年12月6日-12月13日早9:00--晚17:00持身份證到指定投票地點進行投票;
投票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大山子彩虹路6號銀楓家園會所。
(3)掛號信方式:業主以掛號信的形式將選票及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寄回,來信請寄北京市朝陽區大山子彩虹路6號銀楓家園業主大會籌備組收,郵編100015。產權人須于信封上注明“選票”字樣及房間號碼或產權人姓名。
在以上投票方式中,如業主委托他人進行投票,需有業主的簽字委托函,受委托的投票人投票時需出示自己的身份證。
七、20**年12月13日18:00在街道辦事處及派出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監票小組的監督下,籌備組成員及業主代表對選票進行公開開箱、驗票、計票。如果贊成票超過1/2,業主委員會委員當選。
八、20**年12月19日召開業主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聽取籌備組關于業主大會召開情況及業主委員會委員選舉的工作報告;選出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根據業主2/3同意的投票結果,對形成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正式文本公布并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委托合同》,如未超過2/3的業主同意,則由業主委員會對其內容再進行討論;
九、業主大會順利召開并取得一致的結果后,籌備組負責將業主大會選舉結果送至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備案,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同意蓋章后送至小區辦備案,籌備組工作結束。
銀楓家園業主大會籌備組
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