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保安巡檢管理制度
01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小區安全管理,維護小區公共秩序,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小區物業保安巡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小區內所有物業保安人員的巡檢工作,旨在規范保安巡查行為,明確巡查職責,提升巡查效率和質量。
第三條 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執行、監督和評估工作,確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實。
02巡查基本要求
第四條 保安人員應嚴格遵守小區管理規定,按照既定的巡查計劃和路線進行巡查,確保巡查工作全面、細致、無遺漏。
第五條 保安人員在巡查過程中應注重觀察,及時發現并報告安全隱患和異常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或上報。
第六條 保安人員應保持良好的職業形象,文明執勤,禮貌待人,尊重居民權益,維護小區和諧氛圍。
03巡查內容與要求
第七條 巡查時間:實行全天24小時保安巡視服務,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和安全隱患特點,合理安排巡邏時間和頻次,確保小區安全無死角。
第八條 巡查路線:制定詳細的巡邏路線圖,覆蓋小區所有關鍵區域,包括出入口、停車場、公共區域、綠化帶、樓道等,確保巡查全面覆蓋。
第九條 檢查內容:
1.公共安全設施:檢查消防器材、監控設備、門禁系統、照明設施等是否正常工作,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2.安全隱患排查:觀察并記錄有無可疑人員、物品,檢查門窗是否關閉上鎖,電線電纜是否裸露等,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3.秩序維護:監督小區內居民和訪客的行為,制止違規行為,如亂扔垃圾、亂停車輛、寵物散養等,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4.特殊情況處理:熟悉應急預案,遇突發事件能迅速反應,及時上報并妥善處置,確保小區安全穩定。
第十條 記錄與報告:每次巡查后,保安人員需填寫巡檢記錄表,詳細記錄巡查時間、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重大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匯報,確保信息暢通無阻。
04培訓與考核
第十一條 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巡邏技巧、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和安全意識。
第十二條 通過日常表現、巡檢記錄、突發事件處理情況等綜合評價保安人員的工作績效,對表現優異者給予獎勵,對不合格者進行輔導或調整崗位。
05監督與檢查
第十三條 小區管理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保安巡查工作進行抽查,確保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同時,接受業主委員會、居民代表等外部單位的監督檢查,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06責任追究
第十四條 保安人員必須按照巡查計劃和管理部門的指示進行巡查,如因個人原因導致漏巡等問題產生安全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后果。小區管理部門在巡查計劃制定和保安人員管理中存在疏漏和管理不當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后果。
07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由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改,經業委會審核通過后正式生效。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有的巡查管理制度自行廢止。
篇2:某工廠保安巡檢制度
> 工廠保安巡檢制度一、當班人員應定時對公司內外進行巡視,兩小時一次,熟悉公司內一切消防、保安等設施。如發現公司設施有任何損壞或潛在的危險,應立即通知技術部門搶修,并及時通知主管領導,確保公司內一切設施操作正常。
二、每日巡視的范圍包括公司內的辦公區域、生產區域、各個廳室、電梯、樓梯等,公司外環形車道、停車場等外圍公共區域,上午和下午可以分不同的內容來檢查,每天檢查的內容要有側重點。
三、每日在中午、晚上下班后對公司各樓層進行巡視,是否有疏漏,并樹立節能意識,隨手關閉電源。
四、在夜間巡視時,對所到的巡視部位要進行記錄,避免走過場或偷懶現象出現。五、若巡視樓層時發現辦公室出現門未鎖好時,應按緊急事件處理程序處理并通知相關辦公人員,以確定是否人為疏忽或遭盜竊。
六、在巡視過程中,如發現個別部門有特殊情況,(如漏水、滲水或冒煙等),應立即向部門經理、分管領導及相關部門報告,以安排人員進行搶修,以免公司遭受更大損失。
七、如發現可疑人物在公司范圍游蕩,隨意張貼廣告或其他可疑情況,應立即上前了解并清理,若需要時可記錄他們的個人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八、巡視中或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需及時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上報。
九、對加強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等方面有合理化建議的,應及時記錄,并在部門會議上提出,同時向上級領導反映。
十、當班人員要注意對巡視檢查結果進行跟進處理,了解處理情況并記錄結果,對兩次記錄以上但仍未解決之情況上報主管領導。
篇3:軟件園保安部巡檢規程
1.目的不斷完善工作規程,提前發現隱患及不合格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水平。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軟件園項目轄區內公共區域、機房站點、設備設施及附屬設施、標識及保安人員工作情況等巡查。
3.職責
保安部重點負責消防、安全等相關設備、設施及日常工作的巡查。
4.工作程序
4.1針對保安部工作及崗位的特點,由保安部主管制定出巡查的周期及范圍。
4.2巡查人按要求及時、高效、準確地做好巡查工作,記錄發現的問題,巡查工作結束后,立即安排跟進落實。若情況特殊,可暫時中斷巡查工作,待事件解決后,再繼續巡查。
4.3工作結束后,要立即填寫《巡檢記錄單》,每周一由隊長匯總后,報保安部主管審核簽字確認。
4.4各部門每月將《巡檢記錄單》進行匯總,上報項目經理。
5.標識管理
5.1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范圍內標識的保管。
5.2各部門負責必要的記錄,實現可追溯性。
5.3項目管理中心日常管理的標識
工作服和工作牌、轄區內道路標識、交通標識、停車場標識、設備運行狀態標識、基礎設施標識等服務類標識和檢驗狀態標識。
5.4控制要求
5.4.1保安部需與工程部配合做好消防設備、設施,交通及車場等相關標識的日常管理工作。
5.4.2各部門填寫的記錄應清楚、完整并妥善保存,以實現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