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
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意見》(中辦發[20**]17號)、省國資委黨委《關于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和總公司《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指導思想: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切實加強企業反腐倡廉建設,進一步促進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明確決策范圍,規范決策程序,提高決策水平,防范決策風險,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推進“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
第二條 基本原則:按照中央關于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簡稱“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決定的要求,健全議事規則,明確“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規定和程序,完善職工參與、專家咨詢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保證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保證決策合法合規。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單位。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項范圍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m.airporthotelslisboa.com“三重一大”事項,是指關系集團公司改革和發展的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及大額度資金運作需經領導班子討論決定的事項。
第五條 重大決策事項主要包括:
(一)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省國資委和總公司重大決策部署的方案、舉措等事關集團公司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重要事項;
(二)集團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等;
(三)集團公司改革調整、資產重組、產權轉讓、投融資方案、利益調配、資本運作中的重大事項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
(四)集團公司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及內設機構調整、變更等重大事項;
(五)集團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調整等;
(六)集團公司黨的組織、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方以及維護企業穩定方面的重大事項等;
(七)其他重大決策事項。
第六條 重要人事任免事項主要包括:
(一)集團子公司、分公司,本部法人單位、經營實體副科以上人員的任免;
(二)集團公司內設部室正副職領導人員的任免;
(三)向控股和參股企業委派股東代表,推薦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和經理、財務負責人;
(四)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項。
第七條 重大項目安排事項主要包括:
(一)年度計劃和財物預(決)算,經批準的年度預算在執行中的重大變動;
(二)年度投資計劃、融資、擔保項目,期權、期貨等金融衍生業務;
(三)企業房地產開發項目;
(四)重大技術改造及技術引進方案,重大合資合作方案;
(五)其他重大項目安排事項。
第八條 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主要包括:
(一)30萬元以上預算(計劃)外資金的調動和使用;
(二)10萬元以上大型慶典活動、贊助等費用;
(三)對外捐贈按集團總公司規定執行;
(四)合作項目的資金投入;
(五)其他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
第三章 “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
第九條 黨委、董事長、總經理班子要根據各自的職責、權限和議事規則,對職責權限內的“三重一大”事項作出集體決策。不得以個別征求意見或其他方式作出決策?!叭匾淮蟆笔马椞峤活I導班子會議集體決策前應當認真調查研究,經過必要的研究論證程序,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
第十條 重要人事任免,應當事先征求紀檢監察機構的意見。
第十一條 研究決定企業改制以及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問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應當聽取企業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二條 “三重一大”事項在集體研究決策前,必須把擬討論決策的事項及相關材料以書面形式至少提前一天告知各參與決策人員。各參與決策人員要仔細閱讀材料,認真思考,做好充分的發言準備,并在會上明確地表明態度。
第十三條 緊急情況下由個人或少數人臨時決定的,應在事后及時向黨委、董事會或經理班子報告;臨時決定人應當對決策情況負責,黨委、董事會或總經理班子應當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認。
第十四條 決策會議符合規定人數方可召開。與會人員要充分討論并分別發表意見,主要負責人應當最后發表結論性意見。若存在嚴重分歧,一般應當推遲作出決定。
第十五條 會議決定的事項、過程、參與及其意見、結論等內容,應當完整、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十六條 決策
形成后,需經上級批準或者向上級機構報告有關決策情況的,應當履行相應程序;企業領導人員應當按照分工組織實施,并明確落實部門和負責人。參與決策的個人對集體決策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級反映,但在沒m.airporthotelslisboa.com有作出新的決策前,不得擅自變更或者拒絕執行。如遇特殊情況需對決策內容作重大調整,應當重新按規定履行決策程序。第十七條 董事會、總經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時,應事先與黨委溝通,聽取黨委的意見。進入董事會、總經理班子的黨委成員,應當貫徹黨組織的意見或決定。企業黨組織要團結帶領全體黨員和廣大職工群眾,推動決策的實施,并對實施中發現與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符或脫離實際的情況及時提出意見。
總經理(經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
第十八條 建立“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回避制度;建立對決策的考核評價和后評估制度,逐步健全決策失誤糾錯改正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四章實施和監督
第十九條 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為本單位實施本辦法的主要負責人。
第二十條 集團公司黨委、各黨(總)支部要定期了解分析領導班子貫徹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對決策落實的結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糾正,并不斷規范和完善,保證和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準確性、時效性。
第二十一條 集團公司紀檢監察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能,通過開展效能監察等途徑,協助集團公司黨委抓好這一制度的落實。
第二十二條 對應當集體討論決定的事項而未經集體討論,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的應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追究主要領導及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集團公司黨政主要領導要帶頭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為班子成員貫徹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積極創造民主和諧的良好氛圍。班子成員要明確責任,根據分工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第二十四條 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在貫徹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中,要做到“三納入”,即納入黨委《議事規則》的執行過程中,納入領導班子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責任。
第二十五條 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在貫徹“三重一大”制度與加強經營管理緊密結合,特別是在推進企業改革的過程中,把規范和完善“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與建立和規范法人治理結構一并考慮,同步跟進,配套到位,形成機制,規范運作。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所涉及的內容,凡黨和國家政策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建團公司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篇2:礦業公司實施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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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公司關于實施“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若干規定
為認真貫徹落實湘國資黨委〔20**〕27號文指示精神,嚴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不斷完善黨內監督制度,確保企業重要事項決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有效避免決策失誤和經營風險,實現企業長期又好又快發展,依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國共產章程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司實際,現就我司實施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以下簡稱“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制定如下規定。
一、“三重一大”事項決策遵循的原則
堅持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積極改革和完善領導方式,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努力提高經營決策能力和水平。
(一)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凡屬職責范圍內的“三重一大”事項,都必須集體討論決定,確保公司的各項決策、決議和決定得到正確貫徹和執行。
(二)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領導班子成員尤其是主要負責人應正確處理民主與集中的關系,充分發揮集體領導作用,實行班子成員分工負責,保證權力正確行使。
(三)堅持科學、民主、依紀依法、集體決策的原則。要注重調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觀規律,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切實在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范圍內開展決策活動。
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范圍
(一)重大決策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內重要法規和國家重要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重大決策、重要部署、重要會議、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項;
2、涉及全局性的機制、體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公司總體發展規劃及重大資本經營戰略;
4公司員工的工資政策及福利待遇;
5、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的編制和調整;
6、涉及公司全局性穩定的重大事件處理、重要信訪矛盾化解、重大事故處理和重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項;
7、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目標責任指標考核獎懲辦法;
8、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二)重要干部任免獎懲
由黨委管理的干部的推薦、提名、錄用、任免、調動、交流、解聘、表彰、獎勵和處分等事項。
(三)重大項目安排
1、公司重大投資項目、技改項目和重要工程的立項、報批、審批、招標;
2、公司資本經營預算;
3、重大活動項目安排,包括文化、體育、旅游等重大活動和節慶活動;
4、職責范圍內國有資產產權重大變更和公司改組改制的重要政策及改革方案等;
5、其他應由集體決策的重大項目安排。
(四)大額度資金使用
1、單項支出數額較大的公益性資金安排;
2、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較大額度的投融資安排及擔保;
3、大宗國有資產的采購和處置方案;
4、重大國資監管與收益支出;
5、其他應由集體決策的大額度資金使用。
三、“三重一大”事項民主科學決策程序
凡屬“三重一大”事項,除遇到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外,應由公司董事、黨委委員或領導班子成員以會議形式集體討論決定,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集體決策。決策“三重一大”事項,要做到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證決策過程的科學民主和結果的公正合理。
集體決策過程遵循以下主要程序:
(一)醞釀決策
1、充分征求意見?!叭匾淮蟆笔马棝Q策前,應進行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考察報告),形成議題,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向主要領導報告。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事項,應進行專家推薦、技術咨詢、決策評估;社會涉及面廣、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聽取意見,或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擴大人民群眾參與度;選拔任用重要干部,事先征求紀檢組織意見。
2、適當進行醞釀?!叭匾淮蟆笔马棝Q策前,班子成員可通過適當形式對有關議題進行醞釀,但不得作出決定?!叭匾淮蟆笔马梼热萆婕岸鄠€職能部門的,有關部門應事先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凡應協調而未協調或者存在較大分歧意見的議題,一般不提交會議討論。
3、按照程序提議。凡須上會的“三重一大”事項議題,需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主要領導確定。除遇到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外,不得臨時動議。
4、做好相關準備。凡須上會討論決策的事項,上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的,應在會議召開十天前由公司(黨委)辦公室書面通知應參會人員;上黨委會的應在會議召開三天前由公司(黨委)辦公室書面通知應參會人員,保證其有必要時間了解相關情況,做好充分準備。
(二)集體決策
1、保證出席人數。審議“三重一大”事項的董事會議、黨委會議或總經理辦公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黨委成員或領導班子成員到會方能召開。
2、充分發表意見。在決策“三重一大”事項的會議上,一般先由分管領導或有關職能部門介紹上會材料,然后安排足夠的時
間進行討論。對決策建議,由參會人員逐個明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的意見,并說明理由,因故未到會的班子成員可以書面形式表達意見。會議主持人應在其他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最后匯總討論情況,發表意見。
3、逐項作出決策。會議決定多個事項時,逐項表決。對意見比較一致的議題,形成會議決定;對意見分歧較大或發現有重大問題尚不清楚的,除在緊急情況下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暫緩決策,待進一步調查研究后再作決策;特殊情況下,將爭論情況報告上級組織,請求裁決。表決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其他方式進行。推薦、提名干部和決定干部任免事項,按規定進行表決。對“三重一大”事項,必須以應到會成員超過半數同意后形成決定。
4、形成會議記錄。審議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必須形成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明確具體討論事項、班子成員的表決意見和理由、決策形式、決策結果和負責落實的部門、責任人。公司(黨委)辦公室對“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有關職能部門、監督部門及相關人員。會議文件、記錄等資料存檔。
5、組織列席旁聽。在決策“三重一大”事項的會議上,根據議題內容,視情況組織有關職能部門人員、黨員代表、人大代表、職工代表或服務對象等列席會議。列席人員可就討論的議題發表意見和建議,但沒有表決權。
(三)執行決策
1、分工組織落實?!叭匾淮蟆笔马椊洉h決策后,由班子成員按分工和職責組織實施。遇有分工和職責交叉的,由領導班子明確一名班子成員牽頭。
2、嚴格執行決策。個人對集體決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但在沒有作出新的決策前,應無條件執行。同時,可按照組織程序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意見。個人不得擅自改變集體決策,確需變更的,應由領導班子重新作出決策;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作出臨時處置的,應在事后及時向領導班子報告,未完成事項如需領導班子重新作出決策的,經再次決策后,按新的決策執行。
3、加強督查反饋。公司(黨委)辦公室或相關部門對集體決策的“三重一大”事項建立督查制度,負責跟蹤督查決策的執行情況,并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報告。
四、加強“三重一大”集體決策情況監督檢查
公司黨委和紀檢部門要加強領導,整合力量,從工作程序、實際效果等方面切實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不斷提高監督的有效性、實效性和針對性,確?!叭匾淮蟆敝贫日嬲涞綄嵦?。
(一)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實情況納入班子民主生活會內容之中
公司黨委應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實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會前廣泛征求黨內外干部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深入查找薄弱環節;會上對領導班子成員貫徹落實“三重一大”制度情況進行認真對照檢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會后,制定落實關于“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整改措施,不斷提高領導班子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
(二)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實情況納入述職述廉之中
公司黨委應把落實“三重一大”制度情況作為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結合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在述職述廉會議上進行報告。
(三)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實情況納入監督職責權限之中
公司紀檢監察機構應把落實“三重一大”制度情況作為監督職責權限內一項重要任務,對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項,要加強監督檢查,把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到工作的每個具體環節。要強化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要敢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不足。
(四)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督查之中
對“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執行情況,除依法應保密的外,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應范圍內公開,廣泛接受各方監督,不斷規范決策行為。
五、嚴格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責任制度
(一)落實責任分工
公司黨委按照要求向國資委黨委報告貫徹落實“三重一大”制度的情況,并對本公司執行“三重一大”制度工作負總責;黨委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切實抓好“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組織實施;班子成員認真落實集體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根據分工職責及時向領導班子報告“三重一大”事項的執行情況;紀委和組織人事、財務管理、內部審計等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執行情況的監督,重要情況要及時向黨委報告。
(二)加強考核檢查
公司黨委對公司各單位制定、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況,作為對單位領導班子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的重要內容,對各單位領導班子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中的重要情況,及時向公司黨委報告。通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干部聯席會議等進行講評,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切實促進“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實處。
(三)嚴格責任追究
1、對個人或少數人決定“三重一大”事項的;拒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策的;集體決策執行不力或錯誤執行并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的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領導班子決策失誤或涉嫌違紀違法的,在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分別追究班子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的相應責任。
3、責任追究的方式有責令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免職、責令辭職、給予黨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
篇3:醫院貫徹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實施細則
> z醫院貫徹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實施細則醫字[20**] 16號
各科室、門診部:
為了貫徹落實***市紀委關于"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的制度(以下簡稱"三重一大"制度),實現決策科學化、規范化、民主化,結合我院的工作實際,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的管理,特制定本細則。
一、"三重一大"事項的議事內容
一重大事項議事內容
1、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機關建設、隊伍建設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要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調整,并結合我院實際,研究提出落實執行的具體意見和措施。以及推薦申報地市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或先進集體的決定。
2、單位的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實施方案的制訂和調整,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報告的審議制訂。
3、單位年度財務預算、決算的制定和調整;
4、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突發事件的處理;
5、研究決定涉及群眾、單位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
6、金額較大的國有或集體資產的處置,包括土地、房產、資產的購建、租賃、轉讓等。
7、其他應當提交院長辦公會或黨政聯席會議集體討論的重要事項。
二重要干部任免議事內容
1、討論研究醫院領導班子自身建設方面的重大事項,領導班子成員的分工及調整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2、討論研究醫院中層干部的任免建議;討論研究對黨員、干部、職工的獎勵和處分的建議;討論研究對黨員、干部、職工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監督中的重要問題;
3、討論研究市公開招聘人員的計劃及分配;討論研究職能科室工作人員、醫務人員、工勤人員的崗位調整。
三重大項目議事內容
1、醫院范圍內的基本建設項目安排、市醫院遷建項目的組織實施,涉及醫院發展及職工福利等有關方面重點項目的安排;
2、不動產購置,較大房屋修繕項目安排,大宗物資、設備采購,工程項目招投標等;
3、各項對內外合資、合作、融資、擔保等項目。
四大額度資金的使用議事內容
1、各類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與管理;
2、單位5萬元以上的單項、重要支出項目;
3、其他10萬元以上的大額度、重要資金的安排使用;
4、討論研究黨風、政風、行風、紀律檢查工作和廉政建設中的重要事項和重要工作。討論研究醫院各項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實方面的工作;
5、研究討論其他需要醫院黨總支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
二、院長辦公會、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
1、院長辦公會議參加人員:院長、副院長;辦公室主任列席參加,并負責做好會議前期議題的準備工作和會議記錄。
2、黨政聯席會議參加人員:總支書記、總支副書記;醫院行政領導班子成員。
3、會議召開的時間:院長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由院長提出隨時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可以根據情況臨時召開。
4、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糯_定會議議題。議題一般應由院長或副院長提出,其中由副院長提交的議題會前須與院長溝通并確認。有關職能科室提出的議題須填寫議題安排表,由院長確認;職能科室提交的議題由科室負責人匯報,并提交會議審議材料。
?、茣h準備。會議研究討論的議題和主要內容材料,由分管領導和相關科室準備。對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會前要作好充分的調查和準備及協調,形成比較成熟的意見。院辦公室負責按提交的議題列出會議議程,會議前送院長審議后,擬定院長辦公會議議程。會議的召開時間應提前通知相關參會成員。
?、菚h討論和決定。院長辦公會由院長主持,實行一事一議。正副院長應全部參加,不得無故缺席。會議內容的相關題目應由分管院長作簡要說明,成員應充分發表意見,在集體討論后,對決定的問題要明確表態,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最后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由院長作出決定。
?、雀鶕h的需要,院長辦公會議可請相關科室負責人列席會議,列席人員可就相關議題充分發表意見,但無表決權。
?、蓵h應作好記錄。會議記錄應使用專用記錄本,寫明會議名稱、時間、主持人、參會人員以及會議討論情況,形成最后決定意見。重大事項應形成會議紀要。
?、蕦Πl生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的,可由院長按上級要求,靈活處理,事后應及時向其他成員通報情況。
三、組織實施
會后應及時將會議決定,落實分管領導組織實施,并明確處理的時限、責任及要求。組織實施及處理的情況須在下一次院長辦公會上通報。
四、紀律監督及相關要求
1、經醫院集體研究作出的決定,院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堅決執行,個人無權改變。對集體研究的決定,成員個人意見被否決后,允許保留,但在沒有作出新的決定之前,必須認真執行院長辦公會的決定,對不遵守、不執行集體決定,給工作造成損失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2、參會人員要嚴格遵守會議紀律和保密規定,除經會議決定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傳播或泄露會議內容、討論及決定情況,違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堅持重大事項決策充分征求意見、集體決策,堅持中層干部任免組織考察、集體決定,堅持重大項目安排集體討論、民主決策,堅持大額度資金使用會議研究、績效評價,保障決策方式透明、權限清楚、程序規范,有效避免決策的重大失誤,實現決策的科學化、規范化、民主化。
4、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對醫院"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監督、監察,及時上報有關事項。
5、本制度的執行情況將列入領導班子成員年度工作考核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