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建設管理辦法(20**)
滬住產[20**]026號
上海市住宅發展局
上海市環境保護局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建設管理辦法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住環境日益得到重視,其內涵也在不斷拓展。為了滿足將上海建設成為適宜生活居住和發展創業的國際型大都市的需要,在全市開展生態型住宅小區的試點建設,引導創造健康、舒適的居住環境,實現社會、經濟、環境效益的統一。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了提高上海市住宅建設的整體質量,堅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引導住宅建設向節能、節水、節地、治污的方向發展,根據建設部等《關于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若干意見》(國辦發[1999]72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的《上海市住宅產業現代化發展“十五”計劃》[[(滬府[20**]74號)的有關要求,推進本市20**-20**年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特制定本市生態型住宅小區的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管理部門)
上海市住宅發展局(以下簡稱市住宅局)是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建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上海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市環保局)是上海市環境保護的行政主管部門。市住宅局與市環保局共同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本市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區。
第四條 (建設要求)
生態型住宅小區建設要求包括:環境規劃設計、建筑節能、室內環境質量、小區水環境、材料與資源、廢棄物管理與收集系統等六個方面。具體的技術要求和措施按照《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技術實施細則》執行。
第五條 (評估辦法)
生態型住宅小區的評估按照本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的六個方面進行評分。每個方面分為基本分和附加分,基本分項為一票否決項,總分為500分,基本分200分,附加分300分。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暫分三個等級:一級、二級和三級。其中,三級要求300£得分<350;二級要求350£得分<400;一級要求得分3400。
第六條 (項目申報)
在項目方案階段,住宅建設單位依據自愿申報的原則向市住宅局提出書面申請,并遞交以下資料:
1、申報表
2、項目方案設計圖
3、生態型住宅小區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
●工程概況
●市場預測
●總體規劃
●實施進度計劃
●生態自評估及相應技術措施
●工程項目財務經濟
●項目綜合評價
4、環保部門出具的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審核意見
第七條(項目方案論證)
市住宅局與市環保局組織該項目的方案論證。方案論證通過后,項目正式列入創建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
第八條(項目中期檢查)
在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施工階段,市和區縣住宅局對該項目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協助建設單位落實各項生態技術。
第九條(項目竣工評估和認定)
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向市住宅局提出評估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1、上海市新建住宅付使用許可證(復印件)
2、項目竣工報告
●生態自評估結果及相應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有關測試報告
●項目財務經濟分析
●項目綜合評價
市住宅局與市環保局組織項目竣工綜合評估。依據評估結論,滿足要求的項目可認定為相應等級的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并由市住宅局與市環保局共同授予銘牌。
第十條(投訴和監督)
生態型住宅小區投入使用后,接受市民的監督。市民對小區生態環境的投訴,由市住宅局和市環保局組織核查,若投訴屬實則令其整改。若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滿足相應要求,將降級和摘除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的銘牌。
第十一條(使用后管理)
住宅投入使用后,須加強以下方面的物業管理,防止住宅使用過程中對環境的損害。
1、保證住宅小區各系統的正常運轉并達到相應要求;
2、住宅維修、變更須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對環境的影響。
第十二條(應用解釋)
本管理辦法與附件《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技術實施細則》由市住宅局和市環保局根據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施行日期)
本管理辦法自二00三年三月一日起實施。
篇2: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建設管理辦法(2003年)
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建設管理辦法(20**)
滬住產[20**]026號
上海市住宅發展局
上海市環境保護局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建設管理辦法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住環境日益得到重視,其內涵也在不斷拓展。為了滿足將上海建設成為適宜生活居住和發展創業的國際型大都市的需要,在全市開展生態型住宅小區的試點建設,引導創造健康、舒適的居住環境,實現社會、經濟、環境效益的統一。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了提高上海市住宅建設的整體質量,堅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引導住宅建設向節能、節水、節地、治污的方向發展,根據建設部等《關于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若干意見》(國辦發[1999]72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的《上海市住宅產業現代化發展“十五”計劃》[[(滬府[20**]74號)的有關要求,推進本市20**-20**年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特制定本市生態型住宅小區的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管理部門)
上海市住宅發展局(以下簡稱市住宅局)是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建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上海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市環保局)是上海市環境保護的行政主管部門。市住宅局與市環保局共同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本市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區。
第四條 (建設要求)
生態型住宅小區建設要求包括:環境規劃設計、建筑節能、室內環境質量、小區水環境、材料與資源、廢棄物管理與收集系統等六個方面。具體的技術要求和措施按照《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技術實施細則》執行。
第五條 (評估辦法)
生態型住宅小區的評估按照本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的六個方面進行評分。每個方面分為基本分和附加分,基本分項為一票否決項,總分為500分,基本分200分,附加分300分。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暫分三個等級:一級、二級和三級。其中,三級要求300£得分<350;二級要求350£得分<400;一級要求得分3400。
第六條 (項目申報)
在項目方案階段,住宅建設單位依據自愿申報的原則向市住宅局提出書面申請,并遞交以下資料:
1、申報表
2、項目方案設計圖
3、生態型住宅小區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
●工程概況
●市場預測
●總體規劃
●實施進度計劃
●生態自評估及相應技術措施
●工程項目財務經濟
●項目綜合評價
4、環保部門出具的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審核意見
第七條(項目方案論證)
市住宅局與市環保局組織該項目的方案論證。方案論證通過后,項目正式列入創建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
第八條(項目中期檢查)
在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施工階段,市和區縣住宅局對該項目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協助建設單位落實各項生態技術。
第九條(項目竣工評估和認定)
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向市住宅局提出評估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1、上海市新建住宅付使用許可證(復印件)
2、項目竣工報告
●生態自評估結果及相應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有關測試報告
●項目財務經濟分析
●項目綜合評價
市住宅局與市環保局組織項目竣工綜合評估。依據評估結論,滿足要求的項目可認定為相應等級的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并由市住宅局與市環保局共同授予銘牌。
第十條(投訴和監督)
生態型住宅小區投入使用后,接受市民的監督。市民對小區生態環境的投訴,由市住宅局和市環保局組織核查,若投訴屬實則令其整改。若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滿足相應要求,將降級和摘除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的銘牌。
第十一條(使用后管理)
住宅投入使用后,須加強以下方面的物業管理,防止住宅使用過程中對環境的損害。
1、保證住宅小區各系統的正常運轉并達到相應要求;
2、住宅維修、變更須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對環境的影響。
第十二條(應用解釋)
本管理辦法與附件《上海市生態型住宅小區技術實施細則》由市住宅局和市環保局根據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施行日期)
本管理辦法自二00三年三月一日起實施。
篇3:廣場創物業管理優秀示范住宅小區活動方案
廣場創物業管理優秀示范住宅小區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業主滿意為宗旨,以國家級物業管理優秀小區為榜樣,以達標創優為目標,通過爭創物業管理優秀示范住宅小區活動,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物業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小區的管理水平。
(二)具體目標
1、房屋及維修管理方面:
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小區內有明顯指示標志:交通指示牌,小區平面圖及樓宇和單元標識等。
房屋完好率達到98%。
無違章搭建。
物業管理費收繳率達95%以上。
房屋維修及時率達100%,做好回訪及記錄。
檔案管理完善,有專人管理,做到完整、清晰、安全、準確。
2、設備管理方面:
園區內所有公共設備圖紙、資料齊全,管理到位。
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養檢修制度完善。
每日有設備運行記錄,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
電梯安全運行。
消防系統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安全監控系統設備完好,使用正常。
3、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方面:
園區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不隨意改變用途。
供水、供電、通訊、照明設備設施齊全,運行正常。
道路暢通,路面平坦。
交通管理規范,車輛停放有序。
污水排放通暢。
4、環境衛生管理方面:
園區環衛設施完備,設有垃圾房、垃圾箱、果皮雜物箱等保潔設施。
園區實行標準化保潔,垃圾日產日清,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
根據季節投放滅蟲除四害藥物,派專人管理。
做好不養寵物、家禽的宣傳,并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園區內道路、公共場所、樓道、地下室等公共部位保持清潔,不留死角,不隨意堆放雜物或占用。
園區內無亂設攤點、廣告牌和亂涂亂畫現象。
高壓水泵、水池有嚴密的管理措施,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水質化驗單俱全。
5、綠化管理方面:
按園區規劃要求做好綠化的培植、養護。
園區公共綠地不占用,不隨意改變用途,保證園區綠地率。
綠地管理及養護措施落實,無破壞、踐踏現象。
6、秩序維護管理方面:
園區實行封閉式管理,采取常規防范和技術防范相結合的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園區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園區內消防監控和安全監視系統有專職人員管理,并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和紀律。
思想重視,制度落實,以防為主,使園區內無重大責任火災、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
秩序維護人員服裝整齊,儀容端莊,作風嚴謹,言語文明。
危及住戶安全處設有明顯標志,并落實防范措施。
重視對秩序維護人員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
7、財務管理方面:
建立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嚴格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為住戶提供多項便民有償服務,以業養業,增收節支,做到管理經費收支平衡,爭取略有盈余。
8、社區文化建設方面:
充分利用園區的娛樂場所和設施,定期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社區文體活動。
積極配合社區開展各項公益活動。
每季度開展一次征詢住戶意見活動,及時了解住戶需求信息,調整服務內容,使住戶綜合滿意率達到95%以上。
提倡住戶互幫互助,文明居住,關心病殘者、老人、婦女及兒童。
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使住戶能自學遵守園區各項管理規定。
(三)實施辦法
1、建立創優領導小組
建立創建物業管理優秀示范小區領導小組。由公司領導擔任組長,負責創建活動的領導、協調工作;各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負責創建活動的各項落實工作。
2、制訂實施計劃
根據創建活動的總體安排,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計劃。要把創建活動與日常管理結合起來,把創市優與省優結合起來,把長遠目標與眼前工作結合起來,通過開展創建活動,真正帶動各項工作。
3、強化各項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使各項管理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究。
4、加強檢查、督導
對創建活動要經常進行檢查、督導,及時總結經驗。對存在的問題,要認真查找原因,尋求解決的辦法;確保創建活動健康開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