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辦發〔20**〕31號
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德州市區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市區環境衛生的長效管理,杜絕市區無主垃圾的出現,實現環境衛生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根據建設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德州市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市城市規劃區北到北外環線、南到南外環線、東到減河、西到河北省交界處區域內出現的各類垃圾的清除。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無主垃圾是指無任何正當理由,在規定垃圾收集點外出現且3天以上得不到清除的垃圾。
第四條 市城管執法局為市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德城區城管執法局、德州經濟開發區市容處、德州運河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新城辦事處為各自行政區內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長效管理責任劃分區域內垃圾清除的組織落實。
第二章 道路衛生保潔與垃圾收集管理
第五條 城市道路的保潔與垃圾收集。東風路、湖濱大道等22條主干道,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市區南起于官屯大橋、北至大學路、東起岔河橋、西至京滬鐵路范圍內(以下簡稱老城區)除市城管執法局管理外的道路,由德城區負責;市區內京滬鐵路以西,由德州運河經濟開發區負責;市區內康博大道以東區域(除104國道和高速公路以東的314省道外),由德州經濟開發區負責;新城辦區域由新城辦和市城管執法局按原方式共同負責。
第六條 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及社區的保潔與垃圾收集。老城區由德城區負責;市區內京
篇2:校園環境衛生管理組長職責
校園環境衛生管理組長崗位職責:
在中心主任領導下認真執行中心關于衛生清掃、保潔、清運的管理要求:
1、負責南北校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所管轄人員日常安全;
2、協助中心主任做好本區域外聘人員的招聘、解聘、考勤、考核工作以及工人加班審批、上報工作;
3、負責劃分環境衛生區域界限,向工人解釋中心如有關規定和制度,不定期給所管人員開會、學習有關業務知識等。
4、負責所管區域衛生的巡查監督工作;每天巡查衛生責任區的清掃、保潔、清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不隱瞞不推諉 ,不自作主張;
5、協調保潔人員之間以及與其他班組的關系,促使各區域衛生管理工作有序地展開;
6、完成中心交給的其它任務。
篇3:某師范學院校園環境衛生公約
師范學院校園環境衛生公約
為營造優美、整潔、有序、和諧的校園環境,提高師生的學習生活質量,學院對家屬區公共綠化區域進行了改造。為維護師生正常學習生活秩序,特制定家屬區環境衛生公約:
一、愛惜花草樹木,不得踐踏草皮、亂扔垃圾,并請家長教育好小孩不要攀爬樹木、嬉戲打鬧。
二、不得在公共綠化區內晾曬被服。
三、生活垃圾需放入垃圾桶內,不得將熱煤灰放進垃圾桶內。
四、教職工宿舍樓道衛生暫時由各住戶自行清掃,并保持樓道衛生干凈、整潔。
**師范學院后勤管理處
二○一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