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X南工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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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南工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管理辦法

  畢業設計(論文)是實現培養目標的重要教學環節。畢業設計(論文)在培養大學生探求真理、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高綜合實踐能力與素質、培養創新創業精神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重要體現。為了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組織與領導

  第一條 為了提高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加強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在分管教學副校長的領導下,由教務處、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中心(以下簡稱“教評中心”)、各二級學院、教研室分工負責,分層管理,共同協作,并實行指導教師負責制。

  第二條 教務處負責全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宏觀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指導文件和政策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訂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有關政策、制度及管理文件;

  2.組織對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開題、進度檢查、評閱、盲審、答辯及評分等教學環節督促和檢查;

  3.協調各二級學院解決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4.組織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及優秀指導教師評選及表彰;

  5.組織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考核、總結、經驗交流等;

  6.組織開展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教學研究和改革。

  第三條 教評中心主要負責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質量監控和評估。

  第四條 各二級學院成立以分管教學副院長為組長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學院有關畢業設計(論文)管理辦法,結合本單位各專業特點,制定本單位畢業設計(論文)實施方案和細則;

  2.布置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任務、基本要求,檢查場地、試驗條件等準備情況,公布畢業設計(論文)有關規定和標準;

  3. 負責學院內各專業的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遴選工作。教師個人申報、二級學院審核、教務處批準后,方可取得畢業設計(論文)指導資格;

  4. 組織和批準審定畢業設計(論文)征題、審題及選題工作;

  5.檢查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度和質量,確定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人員組成。

  第五條 教研室作為直接組織與指導學生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基層單位,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學校、二級學院兩級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管理的規定和工作安排;

  2.組織教師選擇并論證畢業設計(論文)課題,報二級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

  3.為指導教師和學生提供適當的資料、實驗條件、調研途徑等;

  4.檢查、督促指導教師加強對學生的指導與管理,把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進度和質量;

  5.組織安排開題報告、進度檢查、答辯資格審查、答辯和成績評定、工作總結、材料匯總歸檔等工作。

  第二章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六條 畢業設計(論文)是本科生培養的重要環節。任何專業的本科生畢業和獲得學士學位都必須經過這一環節,并達到合格及以上標準。

  第七條 畢業設計(論文)是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或教學計劃中的重要內容,有關時間安排、基本要求、考核方式等,必須在人才培養方案或教學計劃中有明確規定。

  第八條 本科生應按人才培養方案的規定修完相關課程和參加實踐性教學環節,并達到合格要求后方可進入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階段。

  第九條 各二級學院應將本科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與學生的實踐能力培養、各類實習、生產實踐、創新創業活動及就業工作等結合起來,并從師資、實驗室、設備、經費等方面予以必要保障,為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三章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程序

  第十條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程序如下:

  1.各二級學院遴選本年度指導教師;

  2.通過征題、審題、選題,為每個學生確定指導教師;

  3.根據任務完成開題報告(開題報告各二級學院根據專業特點可自行設計,教務處提供開題報告的參考樣本);

  4.學校及各二級學院根據開題報告組織進度檢查,掌握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進展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5.各二級學院組織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查重、盲審、答辯。公布答辯日程安排,對學生進行答辯資格審查,答辯小組組織答辯。學院組織答辯工作檢查;

  6.二級學院對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進行檢查,對畢業設計(論文)按專業進行質量評估。組織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及材料歸檔;

  7.學校組織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及優秀指導教師的評選。

  第四章 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和開題

  第十一條 選題的性質、難度、工作量、綜合訓練等應緊密結合本學科專業教學科研實際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全面反映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牢固樹立“四個自信”;應有利于學生鞏固、深化和擴充所學知識,有利于學生得到較全面發展、有利于學生獨立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培養。工科專業的選題來自行業企業一線的比例要≥60%,而且盡量實行校企雙導師制。以實驗、實習、工程實踐和社會調查等實踐性工作為基礎的畢業設計(論文)達到80%以上。為了發揮專業優勢及專業特長,有利于教師指導,選題也可以與教師的科研項目相結合。

  第十二條 選題要考慮學生的專業基礎和實際水平,完成工作量和難易程度適當,題目不宜過大、過泛,應是根據教學計劃的時間安排使學生經過努力能按期基本完成或易于獨立地取得階段性成果的課題。強化應用導向,鼓勵采取調研報告、規劃設計、產品開發、案例分析、項目管理、藝術作品、創新創業成果等多種形式做畢業設計(論文),重在考察學生綜合運用理論、方法和技術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第十三條 選題應由二級學院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和教師的指導力量合理安排。應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則,盡可能多樣化。對個別有特殊愛好或特長且學業成績優秀的學生,或學生畢業的接收單位提出特殊要求的,可允許學生自擬或自選題目。但必須與專業培養目標和畢業要求密切相關,經二級學院分管教學的副院長批準方可列入選題計劃,并安排老師予以指導。學生一般不得選做本專業以外的課題或二級學院沒有指導力量的課題。

  第十四條 指導教師提供的每屆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重復率不能超過20%。若選擇老題,必須做到“老題新做”,要有新的內容和要求。

  第十五條 畢業設計(論文)一般為一人一題,若課題需要兩人以上合作完成,且須明確每位學生應獨立承擔的部分課題或子課題,整個訓練過程要完整,學生應獨立完成各自的設計(論文)。鼓勵有科研項目的指導教師和各類創新創業團隊申報團隊課題。如果一個課題內有多個指導教師指導多名學生,則須成立指導小組,明確負責人,經批準方可實施。

  1.團隊課題指專業內或跨專業、跨學科學生兩人以上(含兩人)合作完成的課題。原則上學生不超過五人,具體視課題大小而定。

  2.團隊課題是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由若干子課題組成,每個學生各自承擔一個分解的子課題(即每個學生都有獨立完成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每個學生都有指導教師給予指導。團隊指導教師原則上二人以上。

  第十六條 團隊畢業設計(論文)的要求及規定:

  1.團隊畢業設計(論文)有多個指導教師的,必須組成指導小組,小組負責人負責整體工作,各指導教師有具體分工;

  2.團隊畢業設計(論文)由二級學院或教師自行組織。由幾個二級學院共同合作的跨學科、跨專業組成的團隊可以請學院出面協調;

  3.團隊成員要有協作精神,應經常交流和討論,獨立完成各自的子課題;

  4.團隊負責人在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填寫好《X南工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團隊申請表》,相關二級學院要簽署意見,并在執行過程中要給予場地設備等支持。申請表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審核、備查;

  5.各團隊要有團隊畢業設計(論文)的計劃任務書,要做好團隊畢業設計(論文)進程記錄,做到有總課題的計劃、方案及團隊畢業設計(論文)完成后的總報告,總報告在下任務的時候由團隊負責人明確指定一名學生撰寫;

  6.團隊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團隊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由團隊指導小組負責人所在的二級學院組織(含團隊成員的子課題答辯)。團隊答辯內容包括總報告和各子課題,評分標準中除原來的內容外,還需增加團隊協作性和整體質量評分欄;

  7.團隊畢業設計(論文)資料收集:所有團隊資料單獨存檔;除學生個人規定的資料外,團隊整體資料還要增加團隊任務書,團隊進程記錄及團隊論文答辯記錄;團隊畢業設計(論文)資料由團隊負責人所在二級學院整理、歸檔;

  8.學校將單獨評選優秀團隊畢業設計(論文)和優秀指導教師,獲獎者將給予相應的獎勵。優秀團隊畢業設計(論文)的申報由團隊負責人所在學院完成;

  第十七條 各二級學院要嚴把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審題關。組織本單位教學和科研力量,嚴格審核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選題,確保學生畢業論文(設計)選題的適宜性和創新性。

  1.教研室根據選題原則集體討論審定后,將課題初審結果、指導教師名單(含外聘指導教師)一同交二級學院審核;

  2.二級學院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選題原則,組織論證、評審。對不符合要求且不具備實施條件的課題,要及時提出反饋意見并給予修改。

  第十八條 各二級學院要加強對畢業設計(論文)開題報告的過程和質量的監管。教務處為各二級學院提供開題報告的參考格式,開題報告的具體格式各二級學院結合學科專業實際情況確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開題報告要經過指導教師審核簽字。設計(論文)完成后,開題報告要與學生畢業設計(論文)一并存檔。

  第十九條 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確定、任務書下達并完成開題報告后,題目一般不得隨意變更。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學生需填寫變更申請表,經教研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變更。

  第二十條 畢業設計(論文)征題、審題、選題、開題工作一般在第七學期進行,畢業實習開始前2周向學生公布題目。

  第二十一條 教評中心負責對各專業選題進行專項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畢業設計質量評價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 畢業設計(論文)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二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完成應包括課題的確定、資料的查閱和整理、必要的社會調查、方案的制定(包括寫作提綱、實驗方案、設計方案等)、方案的實施、數據的處理、日志的填寫及設計的完成(論文的撰寫)、修改等環節。

  第二十三條 畢業設計(論文)應堅持科學精神,要求觀點明確,論據充實,實驗精細,圖表規范,數據準確,條理清楚。各二級學院或專業可以在《X南工學院畢業設計(論文)格式》基礎上,結合學院或專業特色制定本學院或本專業統一的格式,報教務處審核備案后實施。

  第二十四條 工科專業應以設計類題目為主,可分為工程設計、電氣信息類專業硬件設計、軟件工程等多個方面,主要任務和基本要求是:

  設計類應不少于12000字;論文類應不少于15000字,其中,外語類論文不少于10000詞;藝術類論文不少于8000字;個別創意性設計或有特殊專業要求的(如非文字類的藝術作品等畢業設計)可不受此限制。摘要以不超過400字為宜。引用參考文獻不少于15篇,其中外文文獻不少于2篇。

  1.做工程設計類題目的學生應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獨立完成一項給定的設計任務,進行調查研究,選定合理的設計方案,進行必要的試驗、測試和研究工作,正確繪制工程設計圖紙,編寫符合要求的設計說明書,翻譯與題目有關的外文資料。指導教師應注意對學生的能力培養,使學生樹立正確的設計思想,養成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和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學生在設計工作中,應綜合運用多學科的理論、知識與技能,分析與解決給定的工程問題。要力爭做到設計內容的科學性、設計思想的新穎性、設計表述的規范性和設計過程的綜合性。

  學生須完成不少于3張零號圖紙的結構設計圖、裝配圖和零件圖,其中應包含1張以上用計算機繪制的具有中等難度的1號圖紙,同時至少有A4號圖幅以上的圖紙用手工繪制,查閱到15篇以上與題目相關的文獻,按要求格式獨立撰寫不少于12000字的設計說明書。

  2.做電氣信息類專業硬件設計題目的學生應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獨立完成系統或模塊的設計任務,側重于硬件開發能力的培養,硬件設計符合原理表示、線路圖紙和工藝要求的各種規范,制定系統(模塊)的測試方法,并根據完整的測試數據對系統(模塊)的性能指標做出分析和評價,寫出設計說明書、測試分析報告、項目開發總結(可包含在設計說明書中),翻譯與題目有關的外文資料。

  學生須用計算機繪制原理圖和制版圖,搭出試驗或正式電路并調試通過,編寫相應的開發程序,查閱到15篇以上與題目相關的文獻,獨立撰寫不少于12000字的設計說明書。

  3.做軟件工程類題目的學生要進行計算機軟件的籌劃、研制和實現等工作。學生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側重于軟件開發能力的培養,按照可行性研究、需求分析、設計、實現、測試、運行與維護的軟件開發過程,編制源程序并調試通過,寫出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測試分析報告、項目開發總結(可包含在設計說明書中),翻譯與題目有關的外文資料。

  學生須按照軟件開發過程,編制源程序并調試通過,查閱到15篇以上與題目相關的文獻,按要求格式獨立撰寫不少于12000字的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測試分析報告、項目開發總結(可包含在設計說明書中)。

  第二十五條 經管、外語、部分理工專業及藝術類專業應以論文類或創作類題目為主。學生選擇論文題目后,進行調查研究,廣泛收集資料;指導教師應培養學生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和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學生在撰寫論文中,應綜合運用多學科的理論知識與技能,分析調查研究報告結果或各種實際問題,提出自己的觀點或作品。

  第二十六條 外文翻譯要求:每位學生在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的同時,需要翻譯10,000(藝術類4000)印刷字符或譯出2000漢字(藝術類1000)以上的有關技術資料或專業外文文獻,內容應盡量結合自己的畢業設計(論文)題目。各二級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外文翻譯。

  第二十七條 畢業設計說明書(論文)的內容一般依次由以下部分組成:封面、任務書、開題報告、進度檢查表、指導教師評閱表、評閱教師評閱表、盲審意見反饋表、答辯資格審查表、答辯及最終成績評定表、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錄、(符號說明)、前言、正文、結論、參考文獻、致謝、(附錄)。畢業設計說明書(論文)內容一律采用計算機編輯。

  第二十八條 畢業設計說明書(論文)應采用漢語(外語專業用外語)撰寫。要求內容層次分明、文理通順、數據可靠、文字簡練、說明透徹、立論正確、推理嚴謹。每個學生應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說明書(論文),并裝訂好交給指導教師及評閱教師、盲審專家審閱。

  第六章 學生答辯資格認定

  第二十九條 為了規范彈性學制下的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管理,本科生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必須經過資格認定。

  第三十條 到第八學期期末如仍未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最低學分者,不能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答辯。

  第三十一條 凡未通過資格認定不能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的本科生,如在彈性學制期間,經所在二級學院認定具備了資格,則可參加下一輪畢業設計(論文)答辯。

  第七章 畢業設計(論文)的審閱、評閱、盲審和答辯

  第三十二條 本科畢業生必須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答辯,通過答辯后,方能取得成績。

  第三十三條 各二級學院成立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至少由5人組成,設主任1人,其成員均由教學經驗、實踐經驗和科研經驗較豐富的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個別經驗豐富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擔任。

  第三十四條 指導教師要及時、仔細地審閱學生的設計(論文)和圖紙,指出其中存在的問題。學生在認真修改后交指導教師復審,指導教師應認真填寫指導教師評語和評分意見,然后交評閱教師、盲審專家評閱,評閱教師、盲審專家應從內容是否正確、有無獨到見解和創新,論文、設計、實驗、調研等技術參數的質量,文字表達、寫作規范及其他附件的水平、存在的問題等方面,認真填寫評閱教師、盲審專家評語和反饋意見,在答辯開始前交到答辯委員會。

  第三十五條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在二級學院答辯委員會領導下,按選題方向分若干答辯小組進行,每組不少于3人(不含指導教師),其中至少有一名答辯委員會成員參加并擔任組長,必要時可聘請外校專家參加。答辯委員會應制定答辯工作進程計劃,組織安排指導各答辯小組的工作,審議答辯小組提出的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及評閱意見。驗收和審核本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

  第三十六條 答辯前,答辯小組每個成員必須對本組答辯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進行認真審閱,擬出答辯提綱。答辯時,答辯小組成員主要質詢與論文主要內容及論證密切相關的理論與實踐知識,以及本題目應闡述清楚而實際展開不夠或闡述得不清楚的問題。如遇到有爭議性的學術問題,答辯小組應將問題提交答辯委員會協商后予以結論。各答辯小組應指定一名教師為答辯小組秘書,做好記錄備查,整理小組意見并反饋給每個學生,核算學生最終成績。

  第三十七條 答辯小組在審閱畢業設計(論文)基礎上,結合答辯質量、指導教師、評閱教師、盲審專家意見,寫出答辯小組意見,并按量化考核方法得出成績,送交答辯委員會審定。

  第三十八條 答辯時間不少于20分鐘(其中學生陳述時間不少于10分鐘),陳述內容包括:

  1.設計(論文)的任務、目的和意義;

  2.所采用的原始資料或參考文獻等;

  3.設計(論文)的基本內容及主要方法;

  4.成果、結論和對自己完成任務的評價。

  第三十九條 為確保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各二級學院可在學院按比例抽檢的畢業設計(論文)之外,開展本單位畢業設計(論文)的全覆蓋盲審,并公布盲審結果。

  第四十條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實行復議制。如答辯人對評分結果和等級有異議,可向所在二級學院申請復議,由二級重新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答辯,以復議結論為準。

  第四十一條 各二級學院還可視情況選擇爭優答辯、特殊答辯、典型答辯、公開答辯和在一個二級學院的范圍內按題目類型分組答辯等答辯形式。各二級學院組織公開答辯,應提前將時間、地點報教務處、教評中心,以便教務處、教評中心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四十二條 答辯結束后,各二級學院須在規定的時間錄入學生成績,并對本年度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認真進行總結??偨Y內容包括:本專業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過程中執行學院規定和要求的情況、工作特色和取得顯著效果的做法,存在問題及改進的措施,并對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第四十三條 答辯場地應嚴肅、整潔衛生,要有醒目橫幅,有學術討論的氛圍。學院鼓勵二級學院舉辦畢業設計(論文)成果展等活動。

  第八章 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評定

  第四十四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評定:

  1.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評定在答辯全部結束后進行。成績由指導教師評定成績、評閱教師評定成績(盲審專家評定成績)及答辯成績構成,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別為60%、10%、30%;如果三個部分的成績等級相差較大的,二級學院應組織重新核定各個項目的分數。

  2.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主要綜合下列幾方面的情況評定:開題報告的寫作情況;寫作進程的記載情況;外文譯文的撰寫情況;設計(論文)的工作量;設計(論文)的質量和水平(包括政治傾向、理論與實際結合程度、論述論證的深度、有無創新及現實意義、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實驗方案是否合理、文字及圖表表達是否規范等);答辯情況;所選題目的難易程度等。

  3.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采用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五級記分制”。評定時應嚴格掌握評分標準,優秀成績一般不應超過本專業設計(論文)總數的20%,優秀、良好成績一般不超過本專業設計(論文)總數的55%。

  4.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標準:

  優秀(90分及以上):能優異地完成任務書規定的任務,并在某些方面有獨特的見解;觀點正確,能綜合運用所學的理論和本專業的有關知識及技能;分析問題正確、全面,具有一定的深度或有所創新,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中心突出,論據充足,層次分明,結構嚴謹,邏輯性強,文字流暢,書寫繪圖工整;材料典型充實,數據準確可靠,方法科學;外文資料和外文摘要正確、通順;答辯中能熟練、正確地回答問題,思維清晰,具有較強的應變能力。

  良好(80-89分):按期完成任務書規定的任務,設計(論文)有一定水平;觀點正確,能較好地運用所學理論與專業知識及技能;分析問題比較全面和正確,具有一定的特色,在理論與實踐中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中心明確,論據較充足,層次較分明,結構較嚴謹,邏輯性較強,文字流暢,書寫繪圖工整;材料充實,數據可靠,方法科學;答辯中能正確回答問題,思路比較清楚。

  中等(70-79分):按期完成任務書規定的任務,設計(論文)水平一般;觀點正確,能運用所學的理論與專業知識;分析問題較全面、正確,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中心明確,層次比較分明,有一定的邏輯性,文字通順;材料基本齊全,數據基本可靠,方法正確;答辯中能比較正確地回答問題。

  及格(60-69分):能按期完成任務,設計(論文)達到基本要求;觀點基本正確,在理論上無原則性錯誤,能基本掌握所學理論和專業知識;能圍繞論題,基本上表達了自己的觀點,但分析問題較膚淺或只是羅列現象;中心不夠突出,層次不夠分明,邏輯性不強,文字尚通順;有一定的原始材料,進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工;答辯中經過提示能比較正確地回答問題。

  不及格(59分及以下):未按期完成任務書中規定任務,設計(論文)中觀點不正確,或理論上有原則性錯誤,未達到基本要求;掌握已學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很差;中心不明確,層次不清,邏輯混亂,論點、論據、結論前后矛盾,文句不通;材料零亂不全,主要論證數據失真,加工整理差;主要內容基本是抄襲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筆;答辯中經過提示仍不能正確回答問題。

  5.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結論和成績由答辯小組成員填寫,經組長簽名后,交答辯委員會審核、給出綜合評定成績,主任委員簽字、并加蓋二級學院公章。

  第九章 指導教師基本條件和職責

  第四十五條 教師取得畢業設計(論文)指導資格后,二級學院根據情況自行聘用,教師經聘用后方可成為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聘期4年,期滿后由二級學院根據情況續聘。原則上每年只進行一次新增指導教師的遴選工作,各二級學院需在當年規定日期前向教務處報送新增的指導教師名單。

  第四十六條 指導教師應具有以下條件:1.高尚的師德師風,有一定的教學科研經驗,熟悉本專業的發展;2.講師及以上或相當職稱。

  第四十七條 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每屆指導的學生人數不能超過8人,具有碩士學位的初級職稱人員一般不單獨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如確有需要,可配備高職稱教師作為第二指導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原則上不能超過4人。

  卓越計劃專業在校外做畢業設計時采用雙導師制,應聘請企業的科研人員、工程師作為校外指導教師,校內配備相應的校內指導教師。

  第四十八條 指導教師根據自己學科背景和研究方向,列出自己的第一、第二指導專業。原則上不跨學科專業指導學生,如跨自己所學學科對應的專業指導,應經二級學院審批,原則上指導的學生不能超過4人。

  第四十九條 指導教師應為人師表,在進行業務指導的同時,做好教書育人工作,要了解學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指導教師對學生既要在業務上嚴格要求,認真指導,又要關心學生的生活和思想。

  第五十條 指導教師對畢業設計(論文)的業務指導,應把重點放在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獨立工作能力和創新能力方面,應在關鍵處起把關作用,同時在具體的細節上要大膽放手,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第五十一條 指導教師的職責:

  1.指導學生選題和開題,向學生講清課題研究的目的和意義,注重培養學生嚴謹的治學態度、實事求是的學風和勇于創新的進取精神;

  2.指導學生制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計劃和寫作提綱或設計方案;

  3.向學生介紹參考書目,指導學生收集、查閱文獻資料和調查研究;

  4.向學生下發畢業論文(設計)任務書;審定學生擬定的開題報告和擬定的設計(論文)方案,批改設計說明書(論文)、設計圖紙;

  5.對學生每周至少進行1~2次設計(論文)的進展情況與質量檢查,填寫進度檢查表,同時進行答疑和指導,注意抓好文獻資料查閱、方案選擇及論證、論文大綱等關鍵環節的指導,重視對學生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加強對學生設計思想、設計方法、試驗和數據處理方法的指導,注意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啟發學生的創造性;

  6.對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成果進行詳細、全面的審核,對學生進行答辯資格預審,給所指導的學生評出合理的指導成績,在答辯前交答辯委員會,并指導學生參加畢業答辯;

  7.做好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部資料、成果的歸檔工作,交所在二級學院統一保存。

  第五十二條 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的推薦評選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學生基本要求

  第五十三條 對學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1.努力學習、勤于實踐、勇于創新,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

  2.尊敬師長,團結協作,虛心求教,認真聽取教師和有關技術人員的指導,與同學團結互助,培養團隊合作精神;

  3.獨立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培養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不弄虛作假,不抄襲別人的成果,否則作為畢業設計(論文)不及格處理;

  4.嚴格遵守紀律,在指定地點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因事或因病不能繼續的,要事先向指導教師請假,否則作為曠課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及時整理畢業設計(論文)成果、資料并交指導教師收存;

  6.在畢業設計(論文)定稿后,由指導教師在答辯資格審查表上簽署評閱意見,由教學秘書統一安排評閱(包括盲審)和答辯;

  7.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畢業論文,不得拖延。

  第十一章 畢業設計(論文)的時間安排

  第五十四條 第七學期

  第17-20周 各二級學院確定并公布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參考選題和指導教師名單,指導教師要給學生開出閱讀書目,明確畢業設計(論文)任務,下達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學生選題,查閱收集資料,確定并完成開題報告。

  第五十五條 第八學期

  第1-3 周 各專業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安排在本學期的專業實習、科研訓練、社會實踐、畢業實訓等工作項目做畢業設計(論文)前期工作。學生查閱收集資料,寫出詳細提綱。

  第 4-13 周 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相關研究、實驗、分析、計算、調研等核心工作,撰寫初稿交指導教師審閱,指導教師作進一步指導。

  第 14 周 畢業設計(論文)修改與定稿。評閱教師、盲審專家評閱,填報答辯申請表。

  第 15 周 答辯小組審閱本組畢業設計(論文)。畢業設計(論文)答辯。

  第 16 周 學院答辯委員會評定設計(論文)成績,按要求推薦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及優秀指導教師,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形成各專業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分析報告,材料整理歸檔。

  第五十六條 各二級學院可根據不同專業要求和實際情況對上述時間安排表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二章 畢業設計(論文)資料的整理歸檔

  第五十七條 二級學院應向教務處上報的資料及程序:

  1.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實施細則及工作計劃、時間進度表等。各二級學院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開始前,將本單位本屆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實施細則,包含二級學院工作計劃、征題—審題—選題—開題—外聘、評閱教師安排—指導記錄—進度檢查—反抄襲檢測—盲審—答辯資格審查—答辯安排—答辯—優秀評選—質量評價—資料歸檔等各階段具體實施標準及流程、時間進度安排、領導小組成員等信息,報送教務處。

  2.題目的審核落實。各二級學院應將畢業設計(論文)題目審核落實情況匯總后形成報告形式,于第七學期末報教務處。

  3.成績。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結束后一周內,將學生成績報送教務處。

  4.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和優秀指導教師。各二級學院按學院要求推薦本科生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及優秀指導教師,并填寫相關表格,于答辯結束后一周內報教務處。

  5.工作總結。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結束后,各二級學院填寫本學院的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分析報告、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統計分析表,撰寫工作總結報告并于答辯結束后一周內交教務處。

  6.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資料盒。學生的資料盒應包含畢業設計說明書(論文)和相關材料,包括畢業設計(論文)主體部分(封面、中英文摘要、關鍵詞、目錄、正文、結束語、致謝、參考文獻、附錄等)、課題任務書、開題報告、課題變更申請表、工作進度檢查表、指導教師評閱表、評閱教師評語表、盲審意見反饋表、答辯資格審查表、最終成績評定表、答辯記錄表、工作記錄本、圖紙、外文翻譯、反抄襲檢測報告、光盤、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審批等。

  第十三章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量的計算

  第五十八條 畢業設計(論文)任務包含:畢業設計或論文準備、擬題、開題、集中講授、指導、評閱、盲審、答辯、評分以及編制任務書、指導書、總結等其他教學基本文件編寫。

  第五十九條 畢業設計(論文)相關工作量計算按照學校工作量計算方法執行。

  第十四章 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監控與評價

  第六十條 明確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質量要求。

  1.能力訓練目標。畢業設計(論文)的基本教學目的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畢業設計(論文)的過程中,指導教師應注意對學生進行以下方面的能力培養:調查研究、文獻檢索與閱讀的能力;方案論證、分析比較的能力;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及試驗數據的測試與分析處理的能力;設計、計算與繪圖的能力,包括使用計算機的能力;技術經濟分析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撰寫設計說明書(論文)的能力等。

  2.工作作風目標。指導教師應幫助學生養成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和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學生在設計工作中,應綜合運用多學科的理論、知識與技能,分析與解決給定的工程問題。要力爭做到設計內容的科學性、設計思想的新穎性、設計表述的規范性和設計過程的綜合性。

  第六十一條 規范管理,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教務處負責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宏觀管理工作,并組織編印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選編;各二級學院分管教學的副院長負責本單位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教學秘書負責畢業設計(論文)的后勤保障、成績登記以及存檔等工作。各相關單位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開始前必須進行動員,組織指導教師、學生和有關人員學習學院及二級學院制訂的有關規定。各二級學院和教研室要加強畢業設計(論文)的過程管理,充分調動教師、學生和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安排好各個環節的銜接,利用好現有的實驗條件,使學生在有限的時間內取得最大的收獲;同時要注意及時了解進度情況和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畢業設計(論文)順利進行。

  第六十二條 加強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檢查。對畢業設計(論文)的檢查工作可分前期、中期和后期三個階段進行。

  1.各二級學院前期檢查著重檢查指導教師到崗情況,課題進行所必需的條件是否具備,題目安排是否合理,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是否下達到每位學生,檢查指導教師是否有指導教案和指導計劃;

  2.中期檢查,檢查開題報告完成情況和畢業設計(論文)進展情況。著重檢查畢業設計(論文)的學風、工作進度、教師指導情況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給予解決;在答辯之前應有不少于6次指導評閱記錄;各二級學院應有書面檢查記錄,教務處、教評中心將通過不同方式了解各二級學院工作進度檢查情況,協助解決有關問題;

  3.后期著重檢查答辯的組織情況,答辯程序是否規范以及學生答辯材料是否完備等。

  第六十三條 嚴格反抄襲檢測。進入答辯程序之前,所有畢業生須提交畢業設計(論文)說明書到學術不端檢測系統進行反抄襲檢測,檢測合格后指導教師審核通過,各二級學院負責人在檢測報告上簽字蓋章,學生憑簽字蓋章后的檢測報告方可進入答辯程序。指導教師須認真審閱學生上傳的論文,若發現通過審核的論文質量低劣、造假等情況,將按學院及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六十四條 開展質量評估。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后,教評中心根據《X南工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質量與管理評估實施辦法》適時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質量開展評估,其結果納入學院教學工作考核范疇,并在教師評優評先、職稱晉升等過程中予以運用。

  第十五章 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優秀指導教師評選

  第六十五條 評選原則。評選應堅持全面考核、質量第一的原則,力求優中選優,依據標準,寧缺勿濫。

  第六十六條 評選范圍及名額。

  評選工作每年舉行一次。

  1.凡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經學生申請、指導老師推薦,二級學院申報,均可參加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評選。二級學院申報的畢業設計(論文)一般不超過該學院應屆畢業設計(論文)總數的5%。

  2.在指導畢業設計(論文)教學活動中取得顯著成績的指導教師(含外聘),均可參評優秀指導教師。各二級學院根據參評條件按當年指導教師人數5%的比例向學校申報。

  第六十七條 評選條件。

  (一)優秀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嚴格按以下標準進行評選:

  1.符合學校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規定。

  2.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評定為“優秀”。

  3.無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及審美取向問題。

  4.選題要有理論意義和實用價值,要能達到培養方案目標要求。

  5.能反映學生綜合應用所學專業知識獨立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創新能力。

  6.能體現學生的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資料查閱、寫作和表達能力。

  7.論點鮮明,論據充分,材料翔實可靠,結構嚴謹,邏輯性強,文字精練。

  格式規范,符合學校要求。

  (二)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嚴格按以下標準進行評選:

  1.無師德師風問題。

  2.教師在指導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沒有出現教學事故。

  3.在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工作中認真負責,敬業愛崗,嚴格按照畢業設計(論文)各環節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嚴格要求學生,注重培養學生刻苦鉆研、勇于探索、勇于創新的精神。

  4.畢業設計(論文)有關教學文件填寫詳細、認真、規范。所指導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各項資料均符合規范化要求。

  5.積極配合二級學院、教研室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前期、中期進度檢查和答辯總結工作。

  6.定期檢查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度和質量,能針對學生的不同特點與水平加強指導,指導方法適當,水平較高,且每次檢查、指導有書面修改意見和指導記錄。根據學生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設計(論文)質量,嚴格按評分標準公正地評定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成績。

  7.當年所指導的畢業設計(論文)中至少有一份被評為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

  第六十八條 評選程序。

  (一)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選

  1.各二級學院于每年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前一周,組織申報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進行公開答辯,二級學院畢業設計(論文)評選小組進行初評。

  2.各二級學院完成初評后,向學院申報優秀畢業設計(論文)。

  3.學校成立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評選專家組進行評選,具體組織工作由教務處負責。

  4.二級學院向學校推薦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須提交以下材料:

  (1)X南工學院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審批表;

  (2)畢業設計(論文)紙質版;

  (3)畢業設計(論文)相關材料電子文稿;

  (4)X南工學院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匯總表。

  對報送的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和二級學院答辯委員會須在《X南工學院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審批表》上簽署具體的意見。對未按時完成評選工作或未按規范要求報送材料的,將視為放棄評選資格,學校將不予評審。

  5.學校匯總申報材料后,由專家組根據《X南工學院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評選指標體系》,本著從嚴把握、寧缺毋濫的原則,對申報的畢業設計(論文)進行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評選,并向全校公布評選結果。

  (二)優秀指導教師的評選

  1.二級學院在廣泛聽取教研室主任、教師、學生意見的基礎上從指導學生獲得校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教師中評比推薦。

  2.由教務處組織專家,根據《X南工學院優秀指導教師評價體系》對指導教師進行評分,確定優秀指導教師名單,教務處將評選結果上報學校,經分管教學的校領導審批后,公布評選結果。

  3.二級學院向學校推薦優秀指導教師,須提交以下材料:

  (1)優秀指導教師推薦表;

  (2)教師指導的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果和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相關資料。

  第十六章 表彰和獎勵

  第六十九條 學院將根據《X南工學院獎勵辦法》對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和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完成學生進行表彰和獎勵,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將編入《X南工學院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集》。

  第十七章 附 則

  第七十條 各二級學院可根據本辦法,結合專業特點,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報教務處備案。

  第七十一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七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9月14日發布的《X南工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管理辦法》(X工教〔2015〕43號)即行廢止。其它相關辦法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篇2:科大畢業設計(論文)管理條例

  科大畢業設計(論文)管理條例

  畢業設計(論文)是高校學生在校期間最后一個重要的綜合性實踐教學環節。通過畢業設計(論文),使學生在掌握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受到一次工程設計和科學研究的綜合訓練,培養學生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進行科學研究的能力以及認真、求實、刻苦、創新的工作作風,以完成學生從學習崗位到工作崗位的初步過渡。為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如下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目的與要求

  (一)通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使學生受到工程技術人才所必須的綜合訓練,掌握工程設計的思想方法及所必須的基本技能,如調查研究、查閱文獻資料能力、工程繪圖能力、實驗動手能力、計算機應用能力、撰寫論文或技術文件的能力等。

  (二)各專業必須根據專業培養目標,明確任務,規范要求,制定相應的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大綱、管理規范,編寫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書。

  第二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組織管理

  (一)教務處負責全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宏觀管理,制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度和規定,協調校內有關部門為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場地、設備、經費等方面的保證,負責對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開題、中期檢查、答辯等教學環節進行質量監督和檢查,并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考核、總結、組織經驗交流和質量評估等。

  (二)各學院(系、部)成立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組織、管理工作,定期檢查、指導各教研室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進度和質量,包括做好選題、開題、中期檢查和答辯等環節的檢查,并為指導教師和學生提供適當的資料、實驗條件、調研途徑等,審批答辯委員會和答辯小組,做好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及時將總結報告上報教務處。

  (三)各教研室確定指導教師,組織教師擬定畢業設計(論文)題目,并組織審查;檢查督促教師加強對學生的考勤和指導,把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進度和質量;組織安排好開題報告、中期檢查、結題驗收和學生答辯等工作;組織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閱、答辯和成績評定;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工作總結,及時將工作總結報送學院(系、部)辦公室。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條對指導教師的要求

  (一)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實行指導教師負責制,指導教師應對整個畢業設計(論文)階段的教學活動全面負責。

  (二)指導教師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位。對于初次擔任畢業設計(論文)指導的教師,教研室要指定專人進行幫助,定期檢查和指導他們的工作。

  (三)指導教師負責擬定《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的具體內容,任務書經教研室主任和學院(系、部)批準后,下發給學生。

  (四)指導教師必須熟悉自己所指導課題的內容與要求,掌握有關文獻和資料,給學生指明設計思路和方法,對各階段的重點、難點和常見錯誤及正確的指導方法要胸有成竹,及時解答疑難問題,啟發學生獨立思考。

  (五)為確保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每位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數不宜過多。畢業設計(論文)開始進行時,應制定畢業設計(論文)進度計劃,在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應掌握學生的進度情況,并定期輔導(每周1~2次)和不定期的進行檢查,對學生要嚴格要求。

  (六)在畢業設計開始的二周內,指導教師應將定期輔導的時間、地點等報學院(系、部),學院(系、部)匯總后報教務處備查。

  (七)指導學生撰寫畢業設計(論文),向答辯小組提出有關學生的工作態度、能力水平、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及應用價值等方面的評語、建議和意見,并督促和指導學生做好答辯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八)答辯結束要把畢業設計(論文)資料整理歸檔,并交學院(系、部)辦公室統一保存。

  第四條 對學生的要求

  (一)要明確畢業設計(論文)任務與要求,虛心聽取指導教師意見,認真努力,刻苦鉆研,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

  (二)學生應主動接受指導教師的檢查和指導,定期(每周1~2次)向指導教師匯報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度,聽取指導教師對工作的意見和指導。

  (三)要遵守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儀器設備,保持設計場所的安靜和整潔。

  (四)在畢業設計期間,學生接受學校和學院(系、部)組織的各類檢查,如發現學生違反學校的有關規定,將按本管理條例(或學校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非英語專業畢業生用英語撰寫畢業設計論文詳細摘要(運用英語單詞達到300-500個),并要獨立完成不少于四萬字符專業外語文獻的翻譯工作,作為畢業設計(論文)的考核依據之一。

  (六)為規范論文格式,確保論文水平,學生必須按照《畢業設計(論文)撰稿指南》撰寫畢業論文,論文應在二萬字左右(也可參照各專業的具體要求)。

  (七)畢業設計(論文)結束時,學生必須將畢業設計的所有材料整理成冊(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論文、調研資料、實驗原始記錄、軟件文檔等)交給指導教師。學生對設計內容中涉及的有關技術資料應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不能擅自對外交流或轉讓。

  第三章 畢業設計(論文)過程管理

  第五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

  (一)選題應從各專業的培養目標出發,首先應滿足教學的基本要求。題目應力求有利于鞏固、深化和擴大學生所學的知識,有利于學生獲得全面的訓練,有利于學生獨立工作能力的培養。題目不宜過大,但工作量要飽滿,使學生在規定時間內經過努力能夠完成或做出階段性成果。

  (二)選題應盡可能地結合科研、生產和實驗室建設的實際任務,以增強學生的責任感,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發揮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三)選題要不斷更新內容,工科專業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應盡量結合生產、科研或實驗室建設任務,工程設計型、應用型題目應占80%以上;理科類專業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要結合當前的科技、經濟發展,引導學生走向學科前沿;經濟、管理、文科、法等類專業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要有一定的創新性,要多反映社會、經濟、文化中的實際問題、熱點問題。

  (四)畢業設計(論文)原則上一人一題。若幾個學生共同完成一個題目,則每個學生應有所側重并各自獨立完成。

  (五)各學院(系、部)和有關教研室應在第七學期中期開始畢業設計(論文)準備工作,落實指導教師,并由指導教師提出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經各學院(系、部)組織專家審定后,讓學生自選或通過協商分配,在第七學期末前兩周內下達給學生,便于學生提前做好開題準備。

  (六)畢業設計(論文)題目在學生完成開題后錄入教務系統,畢業設計(論文)題目不得隨意更改。

  第六條開題

  開題報告作為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對學生答辯資格審查的依據材料之一。

  (一)開題報告應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開始后三周內完成。

  (二)開題報告撰寫內容包括陳述選擇該課題的目的、課題研究的內容、重點、參考文獻、工作進度等。

  第七條 驗收

  由教研室組織對本教研室教師所指導的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制作的軟硬件進行驗收和咨詢,填寫驗收意見,并確定參加學院(系、部)級答辯的學生名單。其中在校內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參加答辯的學生人數不得少于總人數的60%;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一律要返回學校參加學院(系、部)級答辯;可能獲得優秀、可能不及格和成績有爭議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參加學院(系、部)級答辯。

  第八條評閱

  要認真作好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閱工作。

  (一)指導教師評閱

  指導教師應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進行認真、全面審查,對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的完成情況及水平、工作能力、外語水平及態度等寫出評語。

  (二)評閱人評閱

  指導教師在答辯前1周,將自己所指導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及評語交學院(系、部),由各學院(系、部)答辯委員會聘請評閱人對畢業設計(論文)進行認真仔細的評閱,并寫出評語。送審論文不應出現學生及指導教師的有關信息。學校也將不定期組織專家對畢業設計(論文)進行抽評,抽評成績按比例記入學生總成績。

  第九條 答辯

  (一)學院(系、部)級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工作分兩級進行。各學院(系、部)均要成立學院(系、部)級答辯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1-2人,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或學術水平較高的教師擔任;各教研室設立答辯小組,由3-5人組成,指導教師、評閱人員參加答辯小組,由作風正派、學術水平較高的教師擔任組長。

  (二)各學院(系、部)級答辯委員會的任務:組織領導學院(系、部)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工作;統一答辯要求和評分標準;主持學院(系、部)級畢業設計(論文)答辯;討論和確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最后成績。

  (三)由教務處聘請學術水平較高的教師組成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負責對各學院(系、部)選送參加答辯的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進行評選。評選工作采取現場答辯、評閱畢業設計(論文)材料等方式進行。

  第十條 成績評定

  (一)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采用五級記分制: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1.優秀

  (1)能正確運用所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全面地獨立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所規定的各項任務。

  (2)學習態度端正,服從導師指導,能夠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表現出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觀點上有一定創見。

  (3)畢業論文論證嚴密,計算準確,條理清晰,語句通順,書寫工整。

  (4)答辯時,概念正確,思路清晰,表達清楚,能較全面地回答問題。

  (5)能正確翻譯專業外語文獻資料,無明顯的語法錯誤。

  (6)有較強的調查研究能力、查閱文獻資料能力、工程繪圖能力、實驗動手能力或計算機應用能力等。

  (7)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無任何事故發生。

  2.良好

  (1)能綜合運用所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較好地獨立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所規定的各項任務。

  (2)學習態度端正,服從導師指導,工作比較認真,能較好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3)畢業論文理論分析和計算正確,書寫工整,圖表清晰,關鍵或主要問題質量較高。

  (4)答辯時,概念比較清楚,基本上能正確解答有關問題。

  (5)專業外語文獻資料翻譯質量較好,無技術性錯誤。

  (6)有一定的調查研究、查閱文獻資料能力、工程繪圖能力、實驗動手能力或計算機應用能力等。

  (7)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無任何事故發生。

  3.中等

  (1)能運用所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在導師指導下基本完成了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所規定的各項任務。

  (2)學習態度尚端正,能服從導師指導,能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3)畢業論文理論分析和計算基本正確,書寫較工整,圖表清晰,無原則性錯誤。

  (4)答辯時,基本上能解答有關問題。

  (5)基本完成專業外語文獻資料的翻譯任務,有的地方表達不夠確切。

  (6)能作調查研究,但查閱文獻資料能力、工程繪圖能力、實驗動手能力或計算機應用能力等都屬一般。

  (7)能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無責任事故發生。

  4.及格

  (1)在導師指導下,基本完成了畢業設計(論文)所規定的任務,獨立工作能力一般。

  (2)尚能服從導師指導,有初步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畢業論文理論分析和計算基本正確,質量一般,在某些方面存在非原則性的較大錯誤或缺陷。

  (4)答辯時,基本上能解答有關問題,但不夠完整準確,有些問題經啟發后還能回答。

  (5)翻譯專業外語文獻資料數量上達到要求,但質量較差,錯誤較多。

  (6)作調查研究不夠,某項能力較差。

  (7)能遵守紀律,無重大責任事故,對于一般錯誤有正確認識并有改正表現。

  5.不及格

  (1)沒有掌握必要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未能達到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規定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差。

  (2)學習態度不端正,不服從導師指導。

  (3)畢業論文中有嚴重錯誤或弄虛作假,圖紙不符合要求或數據不全等。

  (4)答辯時錯誤較多,概念不清。

  (5)翻譯專業外語文獻資料達不到基本要求,其它能力也較差。

  (6)嚴重違反紀律,違反規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又無正確認識。

  (二)答辯小組應根據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及評閱人的意見,結合答辯的情況及畢業設計(論文)期間的表現,并考慮課題的難易程度綜合評定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方法可用無記名方式進行,由答辯小組確定,最后由答辯委員會審定。

  (三)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應由指導教師、評閱人、答辯小組三部分的評分組成。 學院(系、部)級答辯委員會根據指導教師、評閱教師、答辯小組三項評分進行綜合評定,三部分的參考權重為:指導教師評分占30%、評閱人評分占20%、答辯小組評分占50%。如不參加答辯的,驗收小組驗收評分占50%,但成績評定最高為良。

  (四)評定成績要堅持標準,實事求是,力求反映學生的真實水平。從嚴掌握成績評為優秀的人數比例,原則上優秀的比例控制在總人數的15%以內。各學院(系、部)選送參加校級優秀答辯的人數不得超過總人數的2%。

  第十一條 推薦與總結

  (一)畢業設計(論文)評語和成績(一式兩份)必須在學院(系、部)級答辯后三天內送交各學院(系、部)辦公室和教務科存檔。畢業設計(論文)和有關材料應作為資料由各學院(系、部)辦公室存檔。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送交校辦檔案室存檔。

  (二)在學院(系、部)級答辯結束后,各學院(系、部)要及時將選送參加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的學生名單、題目、論文摘要及推薦意見等報送實踐教學科,參加學校組織的答辯與評選。獲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可獲得獎勵,并記入學生檔案。

  (三)各學院(系、部)要挑選質量較高、有獨立見解或對科研、生產及實驗室建設有較大意義的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送學報編委會,經評審后載入《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匯集》。

  (四)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后,由各教研室組織有關人員匯總畢業設計(論文)情況,寫出書面總結,由學院(系、部)匯總后,連同總結一起交教務處。

  第四章 畢業設計(論文)檢查與評估

  第十二條 為加強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管理,提高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各學院(系、部)應分別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初期、中期和后期的檢查,教務處將組織抽查。

  (一)初期檢查:畢業設計(論文)進行到第三周時,應重點檢查以下幾個方面:

  1.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審查,課題的主要任務與要求;

  2.課題工作量是否合適;

  3.畢業設計(論文)進度安排;

  4.畢業設計(論文)地點,指導教師答疑時間,與指導教師聯系方式等。

  (二)中期檢查:畢業設計(論文)進行到第七周時,應重點檢查以下幾個方面:

  1.有無更改課題內容或更換指導教師情況;

  2.畢業設計(論文)進展的情況;

  3.完成課題存在的困難和解決辦法。

  (三)后期檢查:主要檢查畢業設計(論文)完成情況,督促學生按時按量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

  第十三條 在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各學院(系、部)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指導教師、教研室、實驗室或年級辦要負責對學生進行考勤。各學院(系、部)對畢業設計(論文)場所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通報,并采取措施,加以改進。要建立嚴格的請、銷假制度,按以下辦法處理相關事宜:

  (一)畢業設計期間,學生因故請假,應辦理書面請假報告。

  (二)凡在學校檢查中發現學生未請假無故缺勤三次以上者,成績降低一個等級;未請假無故缺勤五次以上者,畢業設計成績以零分計。(缺勤指日常檢查和指導教師定期輔導的時候學生未到的情況;日常檢查是指學校組織的檢查??紤]到畢業設計的特殊性,若在檢查時,學生未到,學生可在檢查的當日憑有效證件到教務處消除記錄)。

  (三)請假三天內需經指導教師、年級主任書面同意,并向學院(系、部)備案。

  (四)請假一周內需經指導教師、年級主任、系主管領導同意,并書面報告學院(系、部)辦公室備案;請假超過一周者,必須報教務處批準后方可離校。

  (五)違反第十三條的(三)或(四)者,畢業設計成績以零分計。

  第十四條 校級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評估

  (一)為了促進各學院(系、部)進一步改善畢業設計(論文)教學條件,規范畢業設計過程指導與管理,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學校組織專家組根據《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評估方案》對各學院(系、部)畢業設計(論文)質量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納入院(系、部)級教學評估中。

  (二)畢業設計(論文)送審工作

  在畢業設計(論文)結束后,學校將從各專業中按一定比例抽取部分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送區內外重點院校進行評閱。評閱結果記入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評估總分。

  第五章 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管理

  第十五條 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是加強產、學、研相結合,培養工程應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徑。凡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首先必須經學院(系、部)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校外畢業設計(論文)要提前聯系好接收單位,落實指導教師,確定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把好審題關。各學院(系、部)要匯總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學號、姓名、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指導教師、指導教師職稱、單位、聯系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等匯總資料備查。

  第十六條 各學院(系、部)領導要重視和加強校外畢業設計(論文)的管理,應根據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人數、分布及遠近等實際情況,擬定切實可行的管理辦法,并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在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要定期同對方單位聯系,了解情況,加強指導和檢查。

  第十七條 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要嚴格遵守接收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安排、聽從領導,虛心向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師傅學習,注意設備安全和人身安全。學校要求每位學生每月一次書面匯報畢業設計(論文)進展情況,書面匯報材料須經指導教師簽字蓋章后,用掛號信函寄回學院(系、部)辦公室。

  第十八條 學校將不定期檢查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學生的工作情況,檢查的方式有派人到畢業設計(論文)現場了解情況、電話聯系或掛號信函查詢等。若出現3次均找不到本人或接收單位反映人不在、去向不明之類情況,則該生的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按零分處理。

  第十九條 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結束時,必須將自己獨立完成的畢業論文、畢業設計說明書、實驗報告、設計圖紙及計算程序等有關資料收集齊全,整理成冊,并附上指導教師的評閱意見,交回學院(系、部)。

  第六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條 畢業設計(論文)經費為專項經費,由學校一次撥給,??顚S?。畢業設計(論文)經費超額部分不補貼,結余部分不上交,可作為下屆畢業設計(論文)的費用。但硬件課題少,經費結余多的單位,下年度畢業設計(論文)經費將予以減少。畢業設計(論文)經費將向與生產實踐、科研、教學改革相結合以及硬件設計制作較多的課題傾斜,畢業設計(論文)評優亦向此類課題傾斜。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自20**年1月1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各專業可根據本原則制定相應的管理條例。

篇3:職業學院成人教育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條例(試行)

  職業學院成人教育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條例(試行)

  畢業設計(論文)是教學過程中培養、提高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重要環節,是對學生所學知識的深度、鞏固程度以及解決問題能力的綜合性檢驗,也是對學校教學質量高低的綜合性檢驗。

  一、畢業設計(論文)教學環節的目的

  1、通過畢業設計(論文)使學生把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系統地總結鞏固和綜合應用,學會對畢業設計(論文)中的資料進行分析、綜合和提煉,提高綜合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為就業和從事本專業的技術工作打下基礎。

  2、通過畢業設計(論文)培養學生閱讀、查找與鉆研科技文獻、資料的能力,以擴大其在所學專業的專業知識面。

  3、通過設計計算或論文撰寫,提高計算、繪圖能力,寫作能力。

  總之,通過完整的畢業設計(論文)過程,達到培養提高學生獨立工作能力的目的。

  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組織

  成教部及各系(部)應高度重視和加強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管理、指導、檢查、考核和總結。

  1、成教部主要職責

  (1)成教部組織成立畢業設計(論文)的領導小組,負責畢業設計(論文)的組織領導工作,制定每年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程序。

  (2)對畢業設計(論文)進行宏觀指導,直接解決有關的主要原則問題;

  (3)制定和完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的有關政策、制度和規章;

  (4)協調各有關部門為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必要的場地、設備;

  (5)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總結;

  (6)負責組建畢業設計(論文)終審小組,組織終審小組評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

  2、畢業設計(論文)系(部)職責

  (1)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和教學基本要求,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確定選題的范圍、工作量,論文或設計說明書的字數,圖紙量,中外文資料閱讀等)及進度要求做出明確的規定;

  (2)負責推薦終審小組,安排指導教師。

  (3)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總結。定期或不定期向成教部報告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展情況。

  3、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職責

  (1)認真、細致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試做和指導準備工作,作出畢業設計(論文)指導計劃;

  (2)給所指導的學生下達設計(論文)任務書,明確設計(論文)題目的目的任務和要求;

  (3)指導學生擬定畢業設計(論文)進度計劃;說明各階段的工作內容與方法;

  (4)指導和檢查學生畢業實習和收集資料;

  (5)定期進行答疑并檢查學生設計(論文)進度,每天要到設計室檢查、了解和指導設計情況;

  (6)審閱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作出恰當的審查評價意見。擬定初評等級。

  4、畢業設計(論文)學生要求

  (1)學生要充分認識畢業設計(論文)對提高自己專業素養和學習能力的重要性,虛心接受教師指導,刻苦鉆研、獨立思考、勇于實踐、敢于創新,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

  (2)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和要求,在指導教師指定的地點、范圍內進行畢業設計(論文)。

  (3)主動并定期向指導教師匯報畢業設計(論文)的進展情況,接受指導教師的檢查和指導。

  (4)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相關任務后,應按有關規定將畢業設計(論文)交指導教師。

  5、終審小組的職責

  (1)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下分專業設置畢業設計(論文)終審小組若干,終審小組負責畢業學生設計(論文)的終審工作,終審小組每組3人,設組長1人,組員2名。終審小組成員由專業所屬系(部)推薦,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任命,要求由講師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也可以聘請校外專家擔任。

  (2)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所完成的畢業設計(論文),通過指導教師的審查,獲得畢業設計(論文)終審資格方可進入終審程序。

  (3)終審小組組長組織終審小組成員對學生設計(論文)進行最終審查和評閱,負責評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最終成績,經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作為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唯一最終成績。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將成為審查學生畢業資格的重要依據。如果畢業設計(論文)二次終審仍不及格,將不能畢業。

  三、終審資格的審查

  1、在規定時間前,學生應將自己完成的畢業設計(論文)按裝釘要求裝釘成冊的畢業設計(論文)送指導教師審閱。指導教師要根據規范要求對畢業設計(論文)進行綜合評價,擬寫建議評定等級,作出是否進入終審資格的決定。

  2、屬下列情況的學生設計(論文)不得參加終審:

  (1)指導老師認定畢業設計(論文)未及格者;

  (2)不按規定時間提交設計(論文)者;

  (3)有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者。

  3、不能參加第一次終審的畢業設計(論文)應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繼續修改,爭取能夠進入第二次終審。

  4、第二次終審時間定于第一次終審結束的二十五至三十天內進行。

  四、畢業設計(論文)分數的形成

  1、指導教師對設計(論文)的評分為四級制,指導教師對設計(論文)的評分僅作終審參考,不計入最終成績。

  2、終審小組對論文的評閱成績取三個組員的平均分折合成四級制形成。百分制折合成四級記分制的辦法:85分以上為優秀、76-84分為良好、60-75分為及格、59分以下為不及格。

  五、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具體要求

  1、關于畢業設計(論文)時間安排

  (1)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在第五學期確定畢業設計(論文)的程序安排,并交由所屬系(部)制定具體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方案,報成教部批準后實施。

  (2)畢業設計(論文)的撰寫和評審在第六學期進行,時間8周。

  2、關于畢業設計(論文)選題

  (1)畢業設計(論文)選題須符合所學的專業,不允許跨專業選題。

  (2)由所屬系(部)擬定參考選題。提供給學生的選題原則上只是要求學生選定方向,最終的設計(論文)題目可以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確定。

  (3)題目范圍不能過大,指導教師有權要求學生收窄設計(論文)題目范圍。

  3、關于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

  (1)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是學生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重要指導性文件,學生必須按照任務書的要求按時按質完成設計(論文)。

  (2)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由系(部)根據畢業設計或論文自行設計,指導教師負責填寫,于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以電子版形式下達給每個學生,學生在上交設計(論文)時將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打印出來并和設計(論文)一并裝訂。

  4、畢業設計(論文)撰寫標準和打印標準見附件2。

  5、畢業設計(論文)評分標準見附件3,附件4。

  六、畢業設計(論文)有關材料的處理。畢業設計(論文)一式三份,終審評定后送交成人教育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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