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三)
1.0 目的
規范公司內部管理工作,確保各部門內部管理高效有序。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行政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品質部、市場拓展部的內部管理工作。
3.0 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監控各部門總體工作質量。
3.2 公司各部門主管負責組織本部門年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實施與控制,并對年度、月度工作進行總結。
3.3 各崗位員工依照各相關標準作業規程按計劃進行工作。
4.0 程序要點
4.1 工作職責:詳見各部門標準作業規程。
4.2 工作計劃的制定。
4.2.1 年度(半年度)工作計劃:
a) 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公司各部門根據公司中長期工作規劃,結合本部門的業務分工編制出下一年度(半年度)工作計劃,并經部門工作會議進行專項討論通過。
b) 經討論修改后的工作計劃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上報公司總經理,申請公司經理辦公會議修訂、批準,并于每年的7月1日和1月1日前下發各部門執行。
c) 經批準后的年度(半年度)工作計劃由各部門主管組織分配各崗位工作,將年度(半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到各個崗位,計劃的完成情況作為各部門主管的績效考評指標之一。
d) 年度(半年度)工作計劃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部分:
-- 編制的目的、依據和指導思想;
-- 年度(半年度)工作目標;
-- 主要工作實施說明;
-- 保證措施;
-- 工作計劃完成時間表;
-- 費用預算。
4.2.2月度工作計劃:
a) 每月月底前,各部門主管應根據公司批準后的年度(半年度)工作計劃、公司新的要求具體編制出下月度工作計劃。
b) 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由部門主管組織各崗位員工具體實施,部門經理監控、計劃的實施、完成情況。
c) 月度工作計劃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部分:
-- 月度工作目標;
-- 主要工作實施說明;
-- 工作計劃完成時間表;
-- 費用預算。
4.3 工作總結。
4.3.1年度(半年度)工作總結。
a) 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各部門主管應依據年度(半年度)工作計劃、工作記錄、檔案及本部門月度工作小結,編制出年度(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書,并召開部門工作會議討論通過。
b) 年度(半年度)工作總結應以書面規范格式上報公司總經理。
c) 總經理應在每年的7月5日和次年的1月5日前召開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對各部門年度(半年度)工作總結進行審議,并做出審議結論。
d) 審議結論作為各部門主管的績效考評依據之一。
e) 審議可以結合年度管理評審一起進行。
f) 年度(半年度)工作總結的內容要求包括:
-- 計劃目標的逐項完成情況、完成數據;
-- 主要工作措施的實施情況;
-- 員工的績效考評結果;
-- 費用成本支出情況;
-- 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 附錄各種原始證據。
4.4 日常工作組織、布置、實施。
4.4.1 工作例會、專項會議、協調會議。
a) 管理處主任、各部門主管每周應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工作例會是為日常工作安排、工作協調、工作小結的會議,應當按以下要求召開:
-- 通報本周主要工作實施情況;
-- 提出需要協助的間題、困難;
-- 依據《績效考評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和《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獎優罰劣;
-- 布置下一周的各項工作。
b)專項工作會議是由管理處主任臨時組織召開的為解決某一問題的專項工作會議。 會議應當按以下要求召開:
-- 有明確的解決問題目標;
-- 事先以書面通知形式知會相關人員;
-- 有相關人員的主要發言記錄;
-- 有會議安排的結果。
c) 協調會議是由部門主管為協調各崗位之間的工作與相關平行部門的工作而召開的聯席會議,一般情況下可結合工作例會與專項會議召開。如果牽扯到與其他部門的業務支持,可邀請其他部門有關人員列席參加。會議應當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 有書面通知;
-- 有相關人員的主要發言摘要;
-- 有結果。
d) 各類會議一般情況下由部門主管組織召開。
e) 會議均包括會前準備、會中組織與會后落實工作:會前準備一般包括會議材料、數據,會議地點的聯系與確認,
通知相關人員到會,并實行簽到制度;會中要求有記錄;會后要求有跟蹤落實。4.4.2工作的組織實施:
a) 各崗位員工應當嚴格依據各自崗位以及公司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實施專項工作;
b) 各部門經理應經常督導各崗位員工按《標準作業規程》工作。
4.5 工作日常檢查、監控。
4.5.1各部門主管應當依據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對下屬的工作進行日常例行檢查。
4.5.2檢查方式:包括部門主管對本部門員工每周情況進行檢查及副經理對部門主管及員工每月工作情況的抽查。
a) 檢查可以采用抽檢的方式,部門主管每天至少應有一次以上是全面檢查;副經理每月至少應有一次以上的全面檢查。
b) 檢查的原則工作應突出重點,不能流于形式,以下工作須重點檢查:
-- 重點部位、重要工作要重點、重復檢查;
-- 在會議上列出來的問題要重點檢查;
-- 對工作的執行結果要重點檢查。
c) 檢查時注意原始證據的保留。
d) 檢查以糾正違規、提高工作水準為目的,因而在檢查出違規現象時,應當場予以糾正,示范指導,嚴禁只查不幫的行為。
4.6 績效考評。
4.6.1部門主管應當依據每日的《工作日記》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績效考評中的《日/周檢》;副經理應當依據每日的《工作日記》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績效考評中的《月檢》。
4.6.2績效考評的要求詳見公司《績效考評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和各部門《績效考評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4.7 員工培訓。
各部門應當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各種內部培訓和參加公司相關知識、技能培訓,詳見各部門《培訓標準作業規程》。
4.8 記錄/管理。
4.8.1 經審核批準后的年度(半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由公司歸檔長期保存。
4.8.2 月度工作計劃、工作小結由行政部統一歸檔保存。保存期五年。
4.8.3 部門各種會議紀要由各部門歸檔保存。保存期二年。
4.8.4《日檢》、《周檢》和《月檢》統一在每月底交回公司人事部歸檔長期保存。
5.0 記錄
6.0 相關支持文件
6.1 各崗位工作標準作業規程。
6.2 《績效考評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3 《員工培訓標準作業規程》。
6.4 《檔案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篇2:物業公司內部管理作業規程
一、目的
規范管理處內部管理工作,確保各部門內部管理高效有序。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各部門的內部管理工作。
三、職責
1、總經理負責審批管理處的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監控管理處總體工作質量。
2、管理處經理負責組織管理處年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實施與控制,并對年度工作進行總結。
3、各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實施與控制,并對年度、月度工作進行總結。
4、各部門班組長及員工負責依據本規程按計劃實施工作。
四、程序要點
1、工作職責:詳見各部門標準作業規程。
2、工作計劃的制定
(1)年度工作計劃:
a、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門主管應根據公司總體工作計劃,結合本部門、本小區工作的實際特點編制出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b、年度工作計劃應以局面格式于12月20日前報管理處經理進行審核。管理處經理應當于12月25日前組織管理處主管工作會議進行專項討論通過,并將各部門計劃匯總后于12月25日前上報公司總經理,修訂、批準;
c、經批準后的年度工作計劃由管理處經理布置,各部門主管具體實施。計劃的完成情況作為管理處經理、各部門主管的績效考評指標之一;
d、年度工作計劃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部分;
--年度工作目標;
--主要工作實施說明;
--保證措施;
--工作計劃完成時間表;
--費用預算。
(2)月度工作計劃:
a、每月月底前,各部門主管應根據公司批準后的年度工作計劃、公司新的要求以及小區的實際工作情況具體編制出下月度工作計劃;
b、月度工作計劃當月27日前報管理處經理審批,并將各部門計劃匯總后于每月28日前上報辦公室備案;
c、以管理處批準后的各部門月工作計劃由各部門主管具體組織實施、監控,計劃的實施、完成情況作為各部門主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d、月度工作計劃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部分:
--月度工作計劃;
--主要工作實施說明;
--工作計劃完成時間表;
--費用預算。
3、工作總結的制定
(1)年度工作總結:
a、每年12月31日前,各部門主管應依據年度工作計劃、工作記錄、檔案,編制出年度工作總結報告書報管理處經理,由管理處經理召開管理處工作會議討論通過,將通過的各部門年度工作總結匯總后報公司總經理室;
b、總經理應在次年的1月15日前召開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對管理處年度工作總結進行審議,并作出審議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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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物業管理處內部管理工作規程
物業管理處內部管理工作規程
● 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的編制、組織、實施
根據管理工作目標,編制年度、月度工作計劃并經公司審定后組織實施,按年度、月度提交工作總結報告。
● 組織日常工作例會:
◇管理處周期會:總結上周工作、布置當周工作、提出需要協調的問題、事項等;
◇各部門周例會:總結上周工作,布置當周工作。提出需要協調的問題、事項等。
● 管理處質量管理體系
為保證物業管理始終如一的正常運轉,商住樓管理處按照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結合公司的質量手冊,針對商住樓的具體情況,詳細地編制各部門各工種的作業指導書和質量記錄,建立制度化物業管理服務體系。
其內容包括:
管理處作業指導書及質量記錄;
客戶服務中心作業指導書及質量記錄;
管業部作業指導書及質量記錄;
工程維修部作業指導書及質量記錄;
會所服務部作業指導書及質量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