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辦公環境管理規定(4)
為了創造嚴肅、活潑、高效、和諧的現代化辦公環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班;
2、工作時間應按公司規定統一著裝,并正確配帶名牌;服裝、儀容必須整潔、得體;
3、在辦公室內坐姿要端正,不允許翹腿或身體歪斜,交頭接耳及大聲喧嘩,聊天;
4、上班時間不允許看報刊雜志及與工作無關的書籍,不準吃零食;不準在辦公室、會議室等公共場所內吸煙、用餐;
5、在辦公室內行走要輕,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6、辦公時間、辦公桌上除茶杯、名牌、日歷外不允許擺放其它物品;
7、離開座位后應及時將椅子歸位,下班后或外出辦事,要清理好自己的桌面,并將椅子歸位后離開,關好電腦方可下班。
8、所有來電,務必在三聲之內接聽,接起電話時須做自我介紹,必要時要做好記錄,通話要點要問清。
9、辦公時間原則上不準打私人電話,家人有急事來電,應從速簡潔結束通話,禁止當著來客打私人電話、談家事或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10、接待任何顧客來訪,應熱情大方,以良好的萬科物業人精神風貌接待顧客的來訪,對無法回答顧客的問題,應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映。
11、由行政后勤責任人負責定期檢查辦公區域衛生、5S,將檢查結果通報,并與月考核掛鉤,各班組負責人作為辦公區域衛生、5S監督人。
本規定即日起生效,請各位自覺遵守執行。
篇2:電影總公司辦公環境安全管理規定
> 某電影總公司辦公環境安全管理規定一、為確保公司“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安全,根據《湖北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二、辦公大樓的“四防”保衛工作,由辦公室和值班人員共同承擔,實行24小時值班;各實體的“四防”工作,由實體經理負責。
三、對進入辦公大樓的外來人員,值班員必須驗證,問明來意,方可放行,不允許委托外單位人員來辦公樓取物品。
四、禁止收舊貨、推銷物品等閑雜人員進入辦公區;從辦公樓內取走物品,值班人員應索取放行憑據后,方可放行。
五、工作人員最后離開辦公室、會議室者,應隨手關閉冷、暖氣、電燈、電扇、電腦,切斷電源,鎖門。
六、認真落實下列防火措施:
1、不許在辦公室使用電爐及超負荷電器;
2、不許自裝電源插座,自接電源;
3、不許將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帶入辦公室;
4、辦公室內的各種電器暫不使用時,要切斷電源,妥善保管;
5、會議室、辦公室的空調機、熱水器等電器,下班或會后,使用人要負責切斷電源;
6、不得隨意搬動滅火器材。
七、三木內不許存放“三密”文件和現金,凡屬“三密”文件,應送機要室保存;嚴格管理文件、公章、重要資料、文書檔案,及時妥善處理打印廢紙。
八、財務室保險柜內,不得存放大量現金和有價證券。
九、各部門、各實體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認真整改,防患未然。公司的“四防”工作由辦公室每半年組織一次檢查,每年進行一次評比。
十、違反上述規定,導致發生事故的,要逐級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篇3:集團辦公環境管理規定
某集團辦公環境管理規定
第一條打卡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班:早8:00--8:59;
下班:晚6:00--7:00。
打卡機時間將按此調整,此時間段外打卡無效。
第二條為保證辦公樓的安全與有序管理,總部職員在未征得本管理中心總監同意及通知行政管理中心前,非工作時間除保安、值班人員外任何職員不得留在辦公樓。
第三條非工作時間(除午休)需留在辦公樓內人員及非上班時間回公司取物品人員需報告本中心總監,本中心總監與行政管理中心總監溝通后方可。
第四條檔案室、中控電腦機室屬于公司要地,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
第五條辦公桌上除電話、電腦、打印機、傳真機、水杯、文件筐及筆筒(后二項由公司統一配備)之外,不允許有其他個人物品。所有物品擺放依照公司統一格式擺放。
第六條力求節約辦公成本。各管理中心要有意識的對水電、紙張、電腦耗材、辦公設備等物資合理使用。電話、傳真等費用要嚴格控制。
1.各管理中心的辦公用品需求統一集中在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每月統一定期購買、發放。
2.打印紙管理:打印紙各管理中心每次可領用一包,打印需登記。
3.各管理中心不要擅自更換墨盒、色帶,由行政管理中心統一購買、發放。
4.辦公用品發票須財務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簽字后報銷。
5.筆芯每人每月限領2支。
6.不要大量的接收紙張傳真。盡量要求對方用E-mail方式取代。
第七條各管理中心負責人負責安排本管理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職員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閉電源、空調、飲水器、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及其它異常情況的防范工作;檢查各項設施的安全性,損壞及時報修,做到安全辦公。出現人為失誤產生的問題負責人承擔責任。雷雨天氣未關閉電源引起的電子設備損壞,由個人承擔責任。
第八條為節約不必要的能源消耗,總部休息時間內關閉空調,周一至周五每天晚6時至早8時30分關閉空調;周五晚6時至周一早8時30分關閉,其他休息時間以此為例。
第九條公司計算機等辦公設備,要設專人管理、正確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相應的責任或進行處罰。
第十條公司的一切物品屬公有財物,非經允許,不得私自攜出。違犯者將按偷盜公司財物處理。
第十一條全體職員有維護辦公場所內衛生的義務,保持辦公環境清新潔凈。
第十二條因業務需要撥打長途電話、發傳真,應主動進行準確登記。各管理中心月底將當月長途電話統計表交至行政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