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
凡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必須按不同崗位統一購制工作服(保安員含試用期),其具體規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層干部、保安員制服使用期為36個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電工服、清潔工服使用期為24個月。
1.3 保安員帽子使用期為18個月,腰帶使用期為24個月,領帶使用期為6個月,手套使用期為3個月,皮鞋使用期為18個月。
2.辭工離職折算標準(均以制購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 除保安員服裝及標志物、腰帶、帽子、領帶、精神帶辭工時須全部交回(若有丟失,照價賠償)外,其它人員辭工服裝不予回收。
2.2 管理人員辭工,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扣服裝押金的50%;滿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3 水電工、清潔工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6個月,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不滿18個月的扣服裝押金的50%;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4 保安員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30%;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20%;工作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10%;工作滿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5 所有服裝金額扣款方式參照綜合部有關規定辦。
3、所有服裝物品統一購制,造冊發放。
4.著裝及換裝時間規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為公司統一夏(冬)裝換季時間,如有特殊情況,視當時條件另行通知。
4.2 員工進入公司視季節決定先發放夏裝或冬裝,換季之前各部門各管理處需安排領用好換季服裝及物品。
4.3 夏、冬裝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篇2:地產公司銷售員服裝管理制度
地產公司銷售員服裝管理制度
1、銷售員服裝原則上由公司出資訂制/購買成衣,營銷部員工繳付押金(押金額等同服裝價值或由工薪/提成分段扣除);
2、售員服裝由公司行制作,公司出資;
3、銷售員任職期滿6個月,享公司配給工裝待遇;
4、銷售員有義務自行妥善保管,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5、銷售員因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辭退,服裝費用自行承擔;
6、銷售員工任職期未滿6個月,自行辭職,服裝費用自行承擔。
篇3:C物業保安服裝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服裝款式與配置
1、制式保安服配置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蓋帽1頂(含帽徽)、精神帶和領帶各1條,肩章1對,臂章一副。
2、護衛服配置為:秋冬裝標準為上下裝系藍色制服尼和普通長袖白色襯衣各2套。春夏上裝為制式短袖白色襯衣2件,男下裝為深藍色平紋長褲2條,女下裝為深藍色平紋裙子2條。佩飾為精神帶和領帶各1條,肩章1對,臂章一副。男為貝雷帽1頂,女為卷沿帽1頂,全年通用。
3、白手套視情況需要配置。
4、黑色皮鞋自配。
第二條 服裝的使用期限
1、保安(護衛)員服裝冬季、夏季制服的使用期限均為2年。
2、帽子和領帶使用期限2年。
3、精神帶、領帶、肩章、臂章等佩飾使用期限為2年。
4、保安(護衛)人員對服裝應愛護并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損,應按折舊交納折舊費。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第三條 服裝的制作與尺寸設定標準
1、保安(護衛m.airporthotelslisboa.com)人員的著裝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小區或各盤項目的要求,統一定款制作,并造冊登記。
2、保安(護衛)人員服裝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號為制作標準,除特別情況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四條 保安護衛人員服裝折舊扣減
1、保安(護衛)人員入職后,不收取服裝押金,但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或因工作表現違反公司規定被辭退的,應扣減服裝折舊費用。
2、保安(護衛)人員入職服務不足6個月的(含6個月),離職時扣回全部服裝費的100%;服務滿6個月,不滿24個月的,按服務月數計算減扣服裝折舊費用。超過24個月的,按新發的標標準和繼續服務月數計算減扣服裝折舊費用。
3、試用期間不符合用人標準被辭退或在工作期間違反護衛管理規定的,亦按上述標準辦理。因公司經營管理發生變化,縮減保安(護衛)崗辭退人員的,不收取服裝折舊費用,但舊裝應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裝費從保安(護衛)人員辭職的結算費中扣取。
5、服務時間從試用期入職之日開始計算。
6、服裝折舊費用應由行政人事部計算結算工資時負責扣減,并通知計財部發放清算工資。
7、屬保安公司管理的保安員,按保安公司規定辦理。
第五條 冬季進入公司的保安(護衛)人員,4月1日前配發夏裝。夏季進入公司的保安(護衛)人員,10月1日前配發冬裝。
第六條 行政人事部按照人員總量保留10%-15%的服裝存量,以應臨時補充人員需要。
第七條 服裝價格參考標準
1、冬裝(制服尼)一套98元,普通白襯衣30元,領帶(拉鏈式)8元。
2、夏裝一套85元。
3、佩飾(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帶12元;男式貝雷帽連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1對)8.6元。
4、以上價格標準如有變動,按程序報請批準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