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工程部獎勵處罰條例
1、獎勵條例
1.1 對酒店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實施并取得顯著成效者,酌情獎勵20-30分;
1.2 對酒店設備增新改造有突出貢獻者獎10-30分;
1.3 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獎30分以上;
1.4 努力鉆研業務,進步顯著,為酒店或部門爭得榮譽者獎20-50分;
1.5 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多次受到酒店和部門的表揚者酌情獎勵10分以上;
1.6 其它事項按《員工守則》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2、處罰條例
2.1 不準遲到早退,違者按酒店有關規定執行;
2.2 維修不及時或故意拖延時間者,利用維修機會在客房看電視、吸煙,影響客房衛生的發現一次扣5分;
2.3 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維修時,不按規定及時向當班負責人及部門經理匯報,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記錄的一次扣10分;
2.4 維修工作需要時可乘坐電梯或走客用通道,無故使用客用設施的發現一次扣10分;
2.5 無維修任務時不得離崗、串崗,外出維修應向當班負責人報告去向,違者扣5分;
2.6 所有機房如發現未經部門經理批準的外來人員進入,一次扣當值人員5分;
2.7 因維修質量低劣或態度惡劣受到客人或其它部門投訴者,需做出書面檢討,并扣除當事人30分;
2.8 違反操作規程,對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處理;
2.9 對未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未填寫交接班記錄或記錄不清,未認真記錄設備運轉情況,未對當值機房或設備做好清潔衛生的一次扣10分;
2.10 當班人員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對事故隱瞞不報,對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20分以上至除名處理;
2.11 其它事項按《員工守則》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篇2:酒店工程部員工守則(3)
酒店工程部員工守則(三)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上一級領導發布的工作指令,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2.員工參加當天維修保養工作必須進行記錄,處理緊急情況必須設法盡快向上一級領導匯報,以便及時處理。
3.對自己不熟悉的設備,未經許可不準亂拆亂卸。
4.當班時間內未完成的任務應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5.當班時間內一般不得會客,未經上級批準,不得帶他人進入酒店參觀。
6.工程部內員工應互相協助,空閑時有責任幫助其他工種工作。
篇3:校工程部上門安裝、維修服務守則
學校工程部上門安裝、維修服務守則
1、雙方預約的時間應按時上門服務,如有變動,施工人員必須及時告知用戶。
2、進門前應先主動出示工作胸卡,請用戶查驗,語言要文明。
3、上門施工要抓緊進度,不得閑坐聊天,以免影響用戶日常工作。
4、尊重用戶的生活習慣,盡量保持室內環境清潔,施工要文明。
5、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亂動室內的物品,損壞要照價賠償。不得向用戶索取小費或財物。
6、維修施工需要更換材料的應先征得用戶同意,并主動介紹合格的材料。
7、維修完工后應向用戶解釋故障的情況,并交代安全用電的有關知識。
8、維修定價應盡量準確,不得任意抬高價錢以免造成不良影響。
9、安裝或維修完工后,施工人員應按規定填寫清楚有關表格,請用戶驗收后簽名認證。如遇用戶有不明之處應耐心解釋至用戶明白。
10、要求全體施工人員要以良好的工作作風為用戶排憂解難,以實際行動維護學校及水電管理服務部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