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工安全操作規范
1 目的
為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維修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設備安全運行,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范。
2 職責
2.1 維修主管負責監督維修工按本規范進行安全操作。
2.2 維修工應遵照本規范作好安全操作工作。
3 操作規范
3.1 電氣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3.1.1 維修工必須學習本安全操作規范,熟悉相應管理處的供電系統。維修工在進行相關用電操作時,必須穿戴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安全,杜絕事故。
3.1.2 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采取可靠的接地保護,接地至電氣設備的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必須分開,保護零線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保護零線和相線的材質應相同,單獨的保護零線截面積應采用大于1.5平方毫米以上的分股銅芯護套線;保護零線嚴禁纏繞,要用螺栓可靠方法連接。
3.1.3 電氣設備嚴禁帶故障運行,游泳池開放期間,吸污泵每半月使用500V搖表測試一次絕緣電阻,測絕緣電阻時將吸污泵和導線放在游泳池內,阻值應大于2MΩ。工作人員吸污時必須穿戴高幫絕緣套鞋、絕緣手套,手不能直接接觸電纜線。
3.1.4 導線埋地敷設時,必須穿管,管內不得有接頭,其管需密封,導線中的負荷電流不得大于導線允許載流量。
3.1.5 熔斷器的規格應滿足保護線路和設備的要求,嚴禁用金屬代替熔斷絲,熔體熔斷后,必須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換,并裝好保護零線及防護罩方可送電。
3.1.6 有接地保護端子的插座,必須與保護地線或保護零線連接。
3.1.7 排除電氣故障時,必須采用斷電、驗電、穿絕緣鞋,并有專人監護,嚴禁帶電作業。
3.2 電動工具的使用
3.2.1 使用移動式和手提式電動工具時,建議采用空氣開關,并加裝高靈敏度的漏電保護器,尤其在潮濕環境下,必須裝漏電保護器。
3.2.2 使用手提式電動工具應戴絕緣手套或站在絕緣臺上。
3.3 登高作業
使用人字梯、云臺等登高工具進行登高作業時,至少需二人配合進行,其中一人作業,一人監控。
3.4 重要設備的操作
3.4.1 維修工應嚴格按操作規程、維護保養規程以及相應的機房管理制度對配電設備、水泵、電梯、鍋爐等重要設備進行操作,杜絕設備事故的發生。
3.4.2 在發生設備事故、突發時間時應嚴格按相應的應急事件處理規程進行操作。
3.5 明火作業
在配電房、電梯機房、水泵房、鍋爐房等設備機房需要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時,必須先到保安部辦理“動火許可證”,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后方可進行操作。
1.5 維修工具管理規程
1 目的
規范維修工具管理工作,確保維修工具完整及各項性能完好。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維修中心維修工具的管理。
3 職責
3.1 維修組主管負責維修工具的管理并負責工具的申購。
3.2 維修工負責保管、使用個人工具。
3.3 維修中心負責維修工具的監督管理和采購。
4 程序要點
4.1 《維修工具年度采購計劃》的制定
4.1.1 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維修組主管組織制定下一年度的《維修組工具年度采購計劃》并上報維修中心審批。
4.1.2 維修中心負責對各維修組的采購計劃進行審核,并在此基礎上組織制定《公司維修工具年度采購計劃》。
4.1.3 常務副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維修工具年度采購計劃》進行審批。審核批準后,該計劃復印件應交財務部備案。
4.1.4 采購計劃應包括:所需工具的名稱、型號及規格、數量、產地;預計費用;購買時間;用途。
4.2 維修工具的領用
4.2.1 維修組的工具分成兩類:一類是個人使用工具,另一類是維修組公用工具。個人使用工具由個人領用并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領用并負責保管。
4.2.2 個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領用人統一填寫《領料單》,經維修組主管簽字同意后,由維修組主管到維修中心倉庫領取。維修中心倉管員將領出工具記錄在《維修工具臺帳》內。主管將所領工具登記在《維修組工具登記表》內。
4.3 個人使用工具管理
4.3.1 維修組員工正式上崗時,由員工填寫《領料單》經維修組主管批準后,領取一套個人使用工具。維修組員工個人工具每年只能補領一次。
4.3.2 注意事項
個人使用工具應注意以下幾點:
a) 不準亂打亂撬;
b) 用力應適度;
c) 測量不同的參數時注意正確換檔(如萬用表);
d) 注意工具的作用條件(如額定電壓、額定電流或承載能力等);
e) 用后擦拭干凈工具。
4.3.3 維修組員工個人使用工具屬公司財產,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3.4 維修組員工個人使用工具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員工個人立即補上同規格同品質的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則可以經維修組主管批準后在維修中心倉管員處以舊換新,倉管員應做好登記。
4.3.5 員工辭職、被解雇或轉崗時應將個人使用工具全部退還給到維修中心倉庫,對于丟失或人為損壞的個人使用工具由維修中心通知人力資源部扣發相應的錢款。倉管員必須將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登記在《維修工具臺帳》內,并在“備注”一欄內注明“退還”字樣。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要設專柜保管并作以舊換新的工具。
4.3.6 維修組主管每月18號檢查每個員工的個人使用工具,對于丟失的或人為損壞的工具將責令立即補充。
4.3.7 對于換下來的個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處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經維修中心經理批準后上報常務副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由維修中心經理負責做報廢處理。
4.4 公用工具
4.4.1 維修組領用的公用工具由主管負責保管,主管應將其登記在《維修組工具登記表》上。
4.4.2 公司共用的公用工具由維修中心倉管員負責保管,倉管員應將其登記在《公用維修工具登記表》上。
4.4.3 維修員工借用工具或維修組以外的部門借用工具都應在主管處借用;主管必須將借用工具登記在《工具借用登記表》上。
4.4.4 維修組需要借用公司公用工具的,由維修組主管到維修中心倉庫辦理借用手續,倉管員必須將借用工具登記在《工具借用登記表》上。
4.4.5 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公用工具在使用過程中注意事項包括:
a) 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按4.4.2條款;
b) 大型公用工m.airporthotelslisboa.com具使用除應遵循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目以外還應每個月進行一次保養;
c) 公用工具屬公司財產,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d) 公用工具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借用人負責照價賠償,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對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由維修組主管確認,維修中心經理批準后可以以舊換新。對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須先經工程部經理審核后報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審批;
e) 維修組主管工作調遷、辭工或被解雇時,由接任者會同工程部倉管員一起對該負責人所管公用工具進行盤點,發現缺少或人為損壞的則應追究其本人責任;
f) 對于換下來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經維修中心經理批準后上報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審批。批準后由維修中心經理負責報廢處理;
g) 對于專業工具中的計量器具或安全用具應定期送檢,檢驗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則應重申購。
4.5 維修組通訊用對講機管理按《安全部警用器械管理規程》相關條款執行。
4.6 維修工具的購買
4.6.1 維修中心倉管員每月30號應將所保管的工具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維修工具臺帳》上,對于需要補充的工具應建議維修中心經理盡快申購。
4.6.2 維修中心經理每月5號之前根據倉管員的建議及《維修工具年度采購計劃表》填寫工具申購并上報公司。對于計劃中未列出的工具,維修中心經理應盡快補充至計劃中并上報公司審批。
5 記錄
《維修組工具登記表》
《工具借用登記表》
《報廢工具登記表》
《維修工具年度采購計劃》
《維修工具臺帳》
篇2:電鍍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三)
電鍍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三)
1、進入電鍍車間之前應該佩戴相應的勞保用品(如口罩、工衣、勞保鞋等)。
2、在所有藥水缸及其附件維修作業時,或需要接觸藥水或附有藥水的零部件時必須佩戴防護眼鏡,防毒手套和口罩,尤其在銀缸,預鍍銀缸等處,根據情況可以佩戴防毒口罩。
3、維修機械傳動部分或在傳動部分周圍維修(比如銀缸鏈條,后卷器等)時,一定要將袖口扣緊,防止衣袖卷入其中。
4、維修電氣部分、水泵等時,應戴絕緣手套,電閘處掛"正在維修,請勿合閘"警示牌,誰掛誰取,在維修試機時,注意觀察,出現異常立即切斷電源。
5、電箱內剪斷的電線要用絕緣布分頭包好,更換保險絲時,要符合允許的安全電流,不可以隨便用其他金屬代替。
6、在維修電器設備時(如馬達),注意不要將水弄進電器內,以防短路發生危險。
7、同時拆裝多個零部件時,一定要擺放有序,不要重疊堆放,防止滑落砸傷人和導致部件的損壞。
8、在高空或半高空作業(如電柜風機進風口濾芯的更換,風柜保養等)時,一定要站穩扶好,梯子一定要放穩后方可上去。
9、進行機械裝配時,一定要將所有緊固螺絲擰緊,保證所有零件裝配完,裝配完畢一定要試機,確認完好后方可離開。
10、維修過程中泄漏的液體、產生的帶毒碎布、手套等不要亂倒亂丟,要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1、清洗零件時嚴禁有明火作業,清洗零件的廢液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內,不準隨便亂倒或倒入下水道。
12、維修后上下缸蓋一定要蓋好,防止開啟時碰頭,在新做工程時,一定要注意考慮安全隱患,不可以存在僥幸心理。
13、工作時要保持精力充沛,集中注意力,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應該采取果斷措施。
14、維修后隨時保持場地清潔,使其達到5S標準要求。
篇3:機械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機械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環境應干燥整潔,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應設防護網,對面方向操作時應錯開。
3、油脂及廢油脂,必須指定地點存放。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丟。
4、扁鏟、沖子等尾部不準淬火,出現卷邊裂紋時應及時處理,剔鏟工件時應防止鐵屑飛濺傷人;活動扳手不準反向及時處理,剔鏟工件時應防止鐵屑飛濺傷人;活動扳手不準反向使用;打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在大錘甩轉方向上不準有人。
5、用臺鉗夾工件,應夾緊夾牢,所夾工件不得超過鉗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機械解體,要用支架,呆穩墊實,有回轉機構者要卡死。
7、修理機械,應選擇平坦堅實地點停放,支撐牢固和楔緊;使用千斤頂時,必須用支架墊穩。
8、不準在運行的設備下面操作。
9、檢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設備時,應先嚴格清洗,經檢查合格,并打開空氣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內操作,必須通風良好外面應有人監護。
10、檢修中的機械,應有"正在修理,禁止開動"的標志示警,非檢修,一律不準發動或轉動。檢修中,不準將手伸進齒輪箱或用手工正對孔。
11、試車時應隨時注意各種儀表、聲響等,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