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公司所屬物業管理項目的接管驗收中土建和裝飾專業工程檔案的核查工作。
2、負責核查用戶裝修申報材料的土建專業內容。
3、負責公司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的檢查工作及監管工作。
4、協助工程師完成工程維修問題原因分析、查找及確定維修方案。
5、負責維修協調事宜或配合物業助理開展進一步的協調工作。
6、負責公司指定維修隊伍的維修巡查和違規查處等。
7、負責組織辦理各種維修手續,落實到位維修隊伍。
8、負責裝修過程中重點工序的控制、檢查和驗收。
9、負責維修過程中質量、工程量、工期、成品保護的監管、控制和驗收。
10、定期對各維修點、裝修點進行巡查,并作好巡查記錄。
11、落實當天開工的維修項目及工作要點,處置當天的緊急維修項目。當天的維修、裝修驗收、協調重點戶。
12、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2:總務維修工作責任制度
總務維修條例工作責任制度
(1)維修分工:基建維修工作由李銘森負責聯系陳老板維修,水、電、公共設施、門鎖等維修工作由機電部負責。
(2)總務維修當班報障,急的事情在報障單上寫上"急"并要求基建負責人李銘森或機電部當班解決,最遲不要超過下一班。
(3)不急的事情在兩天內解決。
(4)急或重大維修事項當班無法解決的,必須當班查清原因,并積極解決。
(5)如何評定急不急?1、有浪費員工和公司一分錢都是急的事情;2、影響10個人以上員工的辦公或生活的事情都是急的事情。
(6)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檢查跟進維修工作,作好獎罰處理或及時上報經過努力仍無法解決的問題。
篇3:某醫院維修組工作制度
維修組工作制度
1.維修組負責機電、水暖、通訊、交通、廣播、五金等設備以及土木、注明用料數量、金額、工時等,油漆等工程的維修工作。
2.維修組應定期到現場,主動上門檢查維修,事畢應填寫檢修登記卡,由被檢修單位負責人簽字驗收。各科如有臨時維修工作需要填寫修理通知單,送維修組,由檢修人員辦理。如屬搶修、搶救急需,可立即通知維修人員到現場檢修。
3.可攜帶及易搬動的器械物資需修理時,除填寫修理通知單外,并連同該物送承修部門。對不能立即修理好的,須向承修部門取回收據,待修復時,憑據領回。一切器械物資修復后,使用部門應進行驗收簽證。
4.各科室如新裝、新建、改裝、改建有關設備,需填寫申請單,報分管副院長批準后安排辦理。